预算外资金主要来源于农业税附加、工商税附加和其它少量收入。1970年,增加县办预算外企业收入。1981年,增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955—1982年,县预算外资金共收入839.9万元,同期支出875.5万元,用于农业112万元,占12.8%;用于工业交通132.4万元,占15.1%;用于社会主义教育16.6万元,占1.9%;用于文化、卫生、广播事业341万元,占38.9%;用于行政管理15.4万元,占1.8%;用于其它方面258.1万元,占29.5%。1983年后,县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其收入不断增加。至1990年,共收入预算外资金5509万元,同期支出5540.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支出2793.9万元,占50.4%;用于国营企业及其他方面支出2746.6万元,占49.6%。
第四节 预算外资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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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外资金主要来源于农业税附加、工商税附加和其它少量收入。1970年,增加县办预算外企业收入。1981年,增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955—1982年,县预算外资金共收入839.9万元,同期支出875.5万元,用于农业112万元,占12.8%;用于工业交通132.4万元,占15.1%;用于社会主义教育16.6万元,占1.9%;用于文化、卫生、广播事业341万元,占38.9%;用于行政管理15.4万元,占1.8%;用于其它方面258.1万元,占29.5%。1983年后,县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其收入不断增加。至1990年,共收入预算外资金5509万元,同期支出5540.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支出2793.9万元,占50.4%;用于国营企业及其他方面支出2746.6万元,占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