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环境治理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10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10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环境治理
1976年11月,县环保机构设立后,逐步开始对环境进行治理。1978年,省投资36万元在县皮革厂建废水处理工程,对所排废水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废水排放的标准。1980年,省、县投资12万元,在县磷肥厂建氟气回收塔一座,对所排氟气进行回收,回收率达95%。1984年,对工业落后、耗煤量高、浪费大、污染严重的县制革厂、皮毛厂、橡胶厂、毛巾厂、第一棉花加工厂、陈集镇皮厂的炉膛锅炉进行更新改造,改固定炉排放为链条炉排放,手工上煤为机械自动上煤。改造后,排烟浓度由原来的林格漫4级降到2级以下,每年节约标准煤280吨,节省排污费3.2万元,烟尘排放减少2100吨。同时,为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县环境保护局制定主体工程与环境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一律填写《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对污染严重的拒绝审批,对未填写《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擅自施工或投产造成污染环境严重的建设项目,责令关、停、并、转、迁。1980年,拒绝审批污染严重的项目3个,关、停、并、转了黄店镇炼油厂、西关硫磺厂、城关制革厂等6个擅自施工的厂家。1985年,县面粉厂和部分乡镇面粉厂先后安装了布尘式除尘器。是年11月环境保护监测化验站开展对COD、PH、SS、S2—等16个项目进行监测。1986年,县环境保护局开始对噪声进行治理,并制定了《定陶县城市噪声治理暂行规定》。1987年,县内5个棉花加工厂安装沙光除尘器。1990年,县橡胶厂、县酒厂等厂家对锅炉进行更新改造,县棉纱厂对粉尘污染进行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