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国家统计局曹县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出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
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上级国家调查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
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内设综合、住户调查、产业调查3个职能机构,编制9人,实有7
人。2018年,国家统计局曹县调查队队长吴之春获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嘉奖。
【农作物对地调查】 2018年,调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主
要农业统计指标,调查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县级粮食调查数
据由山东调查总队负责根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上报国家统计局,以国家统计局核准、
反馈的数据为准,并作为所在县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曹县系国家抽中调查县,此项
调查由曹县调查队负责实施。曹县有赵楼、曾新庄等20个行政村为样本村,分别按规
定报告期开展调查,并填报各项调查报表。
【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 2018年,调查内容包括粮食作物、畜牧业、林业、渔业及
农业其他产品的中间消耗,包括物质消耗和生产服务支出。调查对象为抽中的农户和
非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
方法取得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山东调查总队。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2018年,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
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
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曹县调查15个
村居(社区) 样本点150户城乡居民,抽中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登记收支日记账,
其中有110户进行电子记账。
【农民工监测调查】 2018年,调查对象为11个抽中调查小区和抽中住户的所有家庭
成员。调查内容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出从业人员及本地
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收支情况、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村劳动力本地自营
和创业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调查小区人口、劳动力及举家外出情况等。数据
采集主要采用调查员上门面访并填报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数据处理完成后,由国家
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数据。
【畜禽监测调查】 2018年,曹县调查队完成对曹县5个散养调查小区的全部农户、5
个村的中小规模养殖户以及全县猪、牛、羊、禽各类大型规模养殖户或生产单位的畜
禽监测调查。
【劳动力调查】 2018年,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力就业情况、失业情况、非经济活
动人口情况以及居民家庭基本信息等。劳动力调查是月度调查,每月抽取12个调查村
共48户进行入户调查, 调查采用手持电子移动终端PDA录入数据并直接联网上报。曹
县调查队负责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培训等工作,同时在辅助调查员调查过程中进行督
导、陪访,并对每月上报数据进行编码、审核、验收等工作。
【农产品价格调查】 2018年,调查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和农产品集贸市
场价格调查。 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曹县抽中6个
生产经营单位、19个农户,报告期为季度调查,实行联网直报。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
调查范围为农产品集贸市场, 抽中1个农产品集贸市场,对粮食、经济作物、畜禽产
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类别共25种农产品零售价格实施月度调查,使用手持电子
移动终端PDA设备,定时定点,现场采集农产品零售价格,现场上报。
【小微企业与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2018年,曹县调查队完成6个行业类别共119家
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调查数据录入、初审和联网直报工作。
【调查研究】 2018年,先后开展“曹县芦笋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曹县乡村振兴情
况调研”“农业保险情况调研”等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全年撰写统计分析、
调研报告8篇,被山东调查总队内网采用5篇。
【统计普法】 2018年, 对干部职工和辅助调查员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参加全县普法考试和2018年全国统计法律
法规知识竞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时点,通过发放宣
传手册、开展普法讲座等方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畅通统计违法
行为举报渠道,开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信箱。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立统
计执法室,购买统计执法相关设备,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选派
1人参加统计执法培训并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 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
向调查对象累计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200余份。
分管负责人:吴之春
供 稿 人:陈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