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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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类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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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曹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宣传股、
基层社矫股、 政工股、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事务股6个股室;下辖曹县公证处、山东
汤都律师事务所2个事业单位和2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 配有政法专项编制76人,事业
编制19人。2018年,获菏泽市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全民普法】 2018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18年全县普法工作
要点》《关于建立县普法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构建起分工
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加强普法队伍和载体建设。组
建包含340人的县乡普法讲师团28支,成立近600人的县普法志愿者队伍和30人的县法
治文艺团体;新建和完善普法公园(广场)、一条街(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等9个, 建立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普法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
在县广播电视台、《曹城时讯》开办“一起学宪法”栏目;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拍
摄录制《普法调解铸和谐》戏曲小品。曹县普法工作被国家级媒体报道10次,省级媒
体110次,市级媒体132次,举办宣传活动5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
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手册、书籍4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50余万人。

【法律援助】 2018年,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看守所、县人社局和工、青、妇、
老、残社会团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工作开展期间,未发生一起被
投诉情况。同时在全县所有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两委”成员中指定
1人专门联系办理法律援助事宜。 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
意见》(曹办发〔2016〕32号),印发《曹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
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才库》,将全县高素质
优秀法律服务人员纳入其中。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法治
挂历贺新婚”等援助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00余人,
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 全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4件,受理群众
各类法律咨询361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社区矫正】 2018年,接受社区服刑人员500人,解除515人。规范全县690名社区服
刑人员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分级管理、请销假、谈话等制度。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组
织人员对27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落
实社会调查评估“六个到位” ,接受信函390件,均做到及时办理回复。完善曹县社
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实现网络监管全覆盖和社区矫正工作审批无纸化办公。通过运
用“脸谱识别仪”考勤、手机定位等科技化手段,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在
全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严格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加大违规人员
处理力度,警告处分20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

【人民调解】 2018年,全县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 842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113人,
调解案件2352件,涉及当事人5579名,涉及金额1954.5万元,其中,调解成功2350件,
调解成功率99.9%; 防止群体性事件33起, 涉及342人;排查纠纷1183次,预防纠纷
1856件。

【律师事务】 2018年,曹县有律师事务所2个,分别是山东汤都律师事务所和山东桂
林律师事务所, 有律师23名。全年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735件;参与义务法律咨
询、 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12场。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600余件,解答
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000余份,法律援助200余件。

【公证业务】 2018年,曹县公证处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大项目建设、招
投标、棚户区拆迁、道路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服务,办理现场监督公证
20余件,证据保全公证20余件。对全县扶贫车间移交协议进行公证。全年办理各类公
证事项5160件。其中,民事4682件,经济14件,涉外452件,涉港澳台12件。

【法律服务】 2018年,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全县807个行政
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99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63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
件130件,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
分管负责人:王西君
供 稿 人:郭冬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