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设
办公室、政治处(内设人事干部科、宣教培训科、综合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
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监察科、检察室工作办公室、
案件管理中心、信息中心19个科室。在普连集、孙老家、韩集、魏湾、阎店楼、庄寨、
青堌集设7个派驻检察室。2018年6月,开展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设办公室、
政治部、刑事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执行和未成年检察部、民商事检察部、
公益诉讼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检务保障部10个部室。编制131人,
实有118人。 2018年,曹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派
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曹县人民检察院连续1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被表彰为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全省、全市优秀检察院,王勇被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社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在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
设运营100强”评选活动中,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微信二十强”。
【服务发展】 2018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组织开展打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
罪专项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恶
意逃废金融债务等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犯罪16件38人。对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拒不偿还
的鑫茂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等14人依法批捕起诉。对志刚集团案、五谷丰都合
作社案,坚持打击犯罪与防范金融风险并重,从重从快批捕起诉24人。全力服务脱贫
攻坚。结对帮扶行政村25个、贫困户381家,帮助争取发展项目2个、扶持资金23.7万
元,解决修路打井等难题28件。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扶贫,为因案致贫、因案返
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30件32人,救助金额21万元。加强与纪委监委工作对接,
主动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移送线索,快速审查起诉,重拳惩
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犯罪,挽回贫困百姓“救命钱”15万元。
选派15名检察官联系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15个,依法严惩阻挠、破坏项目实施犯罪
4人, 协助排查廉政风险点20个。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联系民营企业10家,提供
法律宣传、咨询服务20余次,印发《非公有制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南手册》1000
余册。批捕起诉涉及民营企业盗窃、抢夺、哄抢财物、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6人,
批捕起诉阻扰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21人,批捕企业内部人员侵占、挪用犯罪6人。
【刑事检察】 2018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4件733人,批捕379件589人;受理审查
起诉895件1193人, 提起公诉790件891人。批捕起诉公安部指定曹县管辖、被害人达
1300余人、 诈骗金额1200余万元的沈某某等“8·01”电信网络系列诈骗案40余人。
批捕起诉以县盲人协会原副主席韩某某为首的长期盘踞一方、为非作歹、敲诈勒索、
妨害公务的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10余人,并向县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对残疾人管理服务
的检察建议。
【刑事诉讼监督】 2018年,监督立案7案8人,监督撤案6案6人,追捕、追诉、抗诉
50人,围绕以审判为中心,探索建立“捕诉合一”模式下对侦查活动全环节监督和引
导相结合的链条式侦查监督新方式,提高监督的刚性和权威性,工作做法被省院通报
表扬,参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探索实行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
曹县在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讨会上做典型发言。
【刑事执行监督】 2018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3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1
案23人, 纠正刑事执行、社区矫正违法25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派驻看守所检察室
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办理的白某羁押必要性
审查案被评为全省优秀审查案件。
【民事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 2018年,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5件,执行监督14件,
不支持监督8件。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均收到被建议单位的回复并
落实整改。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未成年人权益维护】 2018年,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
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批捕46人,起诉59人,办理的陈某某猥亵儿童案等2起案件,
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品案件。探索建立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
罪“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依法适用检调对接、少捕慎诉等手段,化解社会
矛盾。 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和亲情会见13人,封存犯罪记录15人,不捕不诉8人,其
中对初三学生邢某依法作出不捕、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使其重归校园,顺利考入重
点高中。院未检部门获“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18年,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组织开展“四
下基层活动”,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宣传政策32人,现场释法说理、调处矛盾纠纷20
件。 接待群众来访、来信和来电136件。院干警撰写的国家赔偿案件分析报告,被最
高检表彰为国家赔偿优秀个案分析报告。
【扫黑除恶】 2018年,受理提请逮捕涉黑涉恶类案件117案238人,批准逮捕96案195
人; 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类案件120案243人,已提起公诉94案187人。公诉全市首
例涉恶案件,被告人陈某国利用家族势力,哄闹韩集镇政府和派出所,随意殴打他人,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该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汇编。批捕采取侮辱、殴
打、拘禁等暴力方式向多名受害人勒索财物、涉嫌绑架、寻衅滋事的马某等17名涉恶
犯罪嫌疑人。注重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移送相关线索30
条。
【检察队伍建设】 2018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
九大精神,组织全员到西安交大进行培训,组织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代表举办“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延安培训班。邀请市委讲师团作理论辅导,开展“灯塔党建”在
线学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歌咏比赛。完善党建文化长廊、党建活动室等文化阵地。
在全院组织开展“十问十答”大讨论活动,制定《严格政治纪律十项规定》《重大情
况请示报告制度》,抓好新修订党章的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县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报
告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请县委充实领导班子,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补充检委会
委员5人, 完成机关党委、支部、党小组换届改选,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吸收
入党积极分子5名,转正预备党员2名,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20名。党组专
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讲好检察
好故事, 弘扬法治正能量,发布微信1200余条,微博1100余条,头条700余条,原创
作品210余篇。6人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匠心检察标兵、业务能手,多人论文在
省、市获奖。
分管负责人:李新强
供 稿 人:姚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