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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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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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曹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曹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领导小组办公室、曹县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和办公室、救灾股、民政股、优抚股、安
置股、信访股6个行政股室;辖曹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曹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曹县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曹县救助管理站、曹县婚姻登记处、曹县社会福利生产管
理办公室、曹县火化厂、曹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8个事业单位。局机关编制15人, 实
有13人。全系统有干部职工79人。菏泽鲁西南红色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原曹县烈士陵
园管理处),2016年12月批准为副处级事业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山东省抗灾救
灾先进集体;12月,被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命名为山东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
地。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标准】 2018年1月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保
障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40元,人均月补差由255元提高到26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
由3600元提高到3800元,人均月补差由180元提高到190元。至12月底,全县保障城市
低保家庭1561户、 2740人,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04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家庭15652
户、 26596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5751万元。同时,为全县城乡低保群众发放取暖
补贴261万元,针对9月份食品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发放价格补贴26
万元。

【低保兜底保障措施】 2018年3月,联合县审计局、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启动每年例
行的全县低保集中复核活动,对所有低保在保家庭、全县尚未脱贫和已脱贫存在返贫
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进行集中复核审核;对其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主动开展入户调查、经济核对,经过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纳
入低保保障范围。上半年,全县11.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已脱贫仍享受政策人
员8.3万人) 中已有2.55万人纳入低保、“五保”范围,实现对绝大部分未脱贫家庭
的兜底保障。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
的通知》(曹民发〔2018〕85号),启动对未脱贫人员和已脱贫仍有返贫风险人员的
深入排查工作。 通过排查,在全县13807名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员已纳入低保兜底6092
人、纳入“五保”兜底2537人的基础上,对其余5178人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又将符合
低保、“五保”条件的1270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同时,对已脱贫仍享受政策的建档
立卡人员中符合低保、“五保”条件对象1195人一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并对这些兜
底人员从7月份开始补发低保金,补发资金134万元。

【医疗临时救助帮扶】 2018年,建立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委托乡镇政府审批制度,
建立应急救助“绿色通道”,通过村级联络员的主动发现报告,实现群众急难事件早
知道、 早干预, 提高民政救助应对急难事件的反应能力。全年,救助临时困难人员
5473人,发放救助金820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22名,发放助学金11万元。
4月起, 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站式”即时
结算, 结算比例70%以上, 8个月累计联网救助重点救助对象5357人, 支付救助金
594.5万元。 助力脱贫攻坚,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全年累计
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094人次,发放救助金385.5万元。

【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 2018年,完成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
设, 对幸福、北邵、江山名郡3个社区服务中心进行适老化改造并运营。组织社会组
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三社”进社区,形成四社联动局面,开展“情系桑榆”
“暖心港湾” “快乐同行”3项具体服务,社工社会组织举办社区关爱老人、关爱儿
童的公益性活动300多场, 上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5921人(次)。12349服务平台总
计话务量80954人(次),月平均话务量6200人(次),日最高话务量达370人(次),
上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5921人(次),月平均800余人(次);社工社会组织举办社
区关爱老人公益性活动月平均30多场(次) 。4月10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
先运到曹县调研实验区建设情况,对曹县的工作给予肯定。6月8日,全市示范性社区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在曹县召开。10月22日,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西部片区现
场观摩会在曹县召开。全省有80多个县区到曹县参观学习。

【养老安全管理】 2018年,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由
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采取层层落实责任制等措施,与县政府签订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
标书,与养老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等措施,实地督导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
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各养老机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考核、
请销假、安全卫生、学习培训、财务管理、院务公开、违规处理、院民守则、食品留
样、应急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不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养老机构开展督
导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养老机构配套设施功能。

【县福利服务中心托管运营】 2018年,通过公开招标,曹县福利服务中心全面交由
山东康馨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运营,投资2000万元完成医养结合适老化改造,
设置床位600张, 其中养老生活用床400张、护理院床位140张、失智专区床位60张。
开展互联网+养老智慧照护体系, 开办老年大学,配备舞蹈演练室、书画创作室、电
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健身大厅、乐购超市;设立专业的中西医结合老年医
疗康复中心、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配置专业康复大厅和康复理疗团队,实现康复
养老护理一体化。年底,入住老人93位。其中,自理老人38人,半失能老人45人,全
失能老人10人。

【公办敬老院能力提升工程】 2018年,建设25所农村幸福院和5个日间照料中心。年
底,全县有敬老院17所,全年完成侯集、王集、楼庄、魏湾、苏集、倪集、青堌集、
砖庙、庄寨、梁堤头、普连集、安蔡楼、孙老家、郑庄14所敬老院能力提升改造,入
院老人392人。根据《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菏政
字〔2018〕22号) 文件要求,将全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转变为
每人每年4940元,运转经费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元;分散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年3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940元;全年为全县6574户、6876人特困供养人员
发放特困供养金3432.5万元。投入参合资金123.76万元。

【福利保障制度落实】 2018年,保障高龄低保户基本生活,80—89周岁城乡低保人
员1784人, 90—99周岁城乡低保人员467人,全年发放高龄津贴337万元,并为613名
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59.8万元。对符合条件残疾人进行核查,发放困难残疾人生
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全年有困难残疾人6752人,重度残疾人14374人,发
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111万元。妥善救助孤儿、困境儿童,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困
境儿童及时调整, 落实保障,为390余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331.8万元,为130余名
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8.4万元。

【福利彩票销售】 2018年,开展福利彩票和中福在线发行工作,全年销售6408万元。

【社会组织管理】 曹县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作为民政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
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2018年,新登记社会团体6家(曹县庄寨
镇木业协会、曹县出口农产品产业协会、曹县芝麻糖行业协会、曹县楼庄乡农民用水
协会、 曹县戏剧家协会、曹县作家协会),撤销登记社会团体4家,全县社会团体发
展到92家;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曹县曹城街道国花小学、曹县创新职业培训
学校、曹县磐石街道蓝天小学、曹县磐石街道大风车幼儿园、曹县科凡职业培训学校、
曹县五福美术馆、曹县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曹县富民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心、曹县
康健医养福利服务中心、曹县圣爱养老院),撤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全县民
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到122家。

【殡葬综合治理】 2018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县开展殡葬综合治理,完成全县
27个乡镇街道摸底任务, 散埋坟头162931个 (其中选择深埋112526个、 迁入公墓
47817个、生态安葬2369个、骨灰散撒19个)。

【优抚政策落实】 2018年,全县享受抚恤定补13302人,年发放抚恤定补款7337万余
元。全县1003户义务兵家庭享受优待,年发放优待金1203万元。为3285名重点优抚对
象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72.3万元,为3281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2018年门诊补
助75万元, 为332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二次报销61.2万元。组织4245名优抚对象免费
体检。为住房困难的4户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房屋12间,计4.5万元。春节、八一对优
抚对象进行慰问,烈士纪念日对烈属进行慰问,计382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 2018年,全县接收退役士兵673名,其中符合政府安置
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73人,全部安置到央属、省属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自主就业退
役士兵600名,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金1181万元。545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和
技能培训,参训率90%以上。

【鲁西南烈士陵园烈士褒扬功能发挥】 鲁西南烈士陵园始建于1943年冬,是省级烈
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园内主要纪念设施有鲁西南革命纪念馆、鲁西南革命英雄纪
念碑、鲁西南抗日烈士纪念塔、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碑、纪念碑亭、烈士墓区
等,建有办公楼、接待室、警卫室等配套设施。安葬园内的朱程、刘齐滨、袁复荣、
王石钧、桑玉山、魏明伦、王道平七名烈士被民政部公布为全国著名抗战英烈,安葬
革命烈士1万余人。1988年1月,鲁西南烈士陵园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
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88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6年7月, 被山东省委宣传部公布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4年10月,被山东
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山东省国防教育基地” ,并于12月举行挂牌仪式;2015年1月,
被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基层双拥创建模范单位; 2015年8月,被国务院公布
为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 2016年9月20日被民政部公布为国家级烈士纪念
设施;2018年12月,被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命名为山东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
地。
2018年,组织清明节祭扫活动,清明节期间祭扫人数达18万人(次)。组织建
党97周年活动、建国69周年等活动。在鲁西南烈士陵园举行盛大的烈士公祭活动。对
纪念馆馆内布展进行维护、修复,充实烈士事迹展览内容,改进展览手段,召开悼念
革命烈士大会等一系列活动,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青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全年
接待参观、祭扫、学习人员20余万人(次)。

【婚姻登记】 2018年,办理结婚登记10191对,离婚登记3447对,补发婚姻证件6143
份,无一例有效投诉,合格率100%。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18年,上街巡回救助19次,巡回救助26人(次),对符合
救助条件的398人给予救助, 其中跨省救助230人,省内救助154人,精神病人68人,
智力障碍51人, 未成年人2人,危重病人22人,长期在站27人,住院26人。被骗困难
人员201人,死亡1人,受助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救助率100%。

【慈善工作】 2018年6月2日, 在全县开展“慈心一日捐” 活动,至年底接收捐款
509.08万元。 其中, “慈心一日捐” 接收捐款472.1万元,“情系灾区”接收捐款
36.98万元。 发放扶贫救助资金453.1万元,救助孤贫儿童资金6万元,救助艾滋病患
者2.1万元,给贫困“五保”老人参保资金9.4万元,开展“周行一善”活动,发放救
助金0.7万元。

【特殊病患儿公益筛查】 2018年,对全县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小儿白血病患者、脊
柱侧弯儿童、小儿胆道闭锁和小儿肝移植等特殊病患儿进行排查登记,排查各类患儿
300余名,于6月14日集中组织患儿到菏泽大剧院进行公益性筛查活动。

【孤弃儿童养育情况排查】 2018年,制订《全县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方案》,
在全县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活动,对不符合标准的55名孤儿和18名困境儿童
取消相关待遇。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2018年,全县村居由原1177个调整到807个。经推选村民
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发布公告、公布选举、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推选、正式
选举等流程,至6月中旬,全县807个村(居)民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防灾减灾】 2018年“5·12”,利用电视、电子屏幕等新闻媒体,将防灾、减灾的
专业知识及时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开展灾害应急宣传活动,发
放防灾减灾知识图册6500余份,并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全年,落
实救灾资金537万元,救助46541人(次)。
分管负责人:李 为
供 稿 人:郝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