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曹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工交基建股、能源
股、法规股、综秘股、农业股、财贸股;下辖曹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行政编制21人,
事业编制12人。全局有干部职工33人。国家统计局曹县调查队内设综合科、农村调查
科和产业调查科,编制9人,实有9人。2017年,认真抓好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四上”
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
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扎实开展农业普查、群众满意度调查、人口
抽样调查,切实加强统计站规范化建设。2017年,曹县统计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省级统计先进集体。国家统计局曹县调查队多项调查专业被山东调查总队评为“优秀”
“良好” 等次;2月,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山东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山东国家调查队先进集体”。
【经济运行】 2017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57.87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39.16亿元, 第二产业增加值189.2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29.43亿
元。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7.1601亿元,地方公共预算支出63.20 98亿元;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完成257.89亿元,同比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909元,同
比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608元,同比增长9.6%。
【“四上”企业】 2017年,县统计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专业股室负责人为
成员的“四上”企业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曹县统计局“四上”企业申报工作方
案》 ,完善工作流程,为“四上”企业申报工作奠定基础。加强培训,召开5次乡镇
统计站专业人员会议,县局工业、贸易、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等专业人员对“四上”
企业申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讲解申报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各种报表的填写
办法,提高申报通过率。严格把关,对每一个拟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重点核实企
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规模、有关证件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纳入申报范围。
加强协调,各专业人员加强与市局联系,查找“四上”企业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材料审核,争取申报一个,成功一个。全年新增“四上”企业1211家。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3.23亿元,比2016年增长11个百分点。
【农业普查工作】 PDA录入工作是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上半年,采取
一线工作法,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普查表的审核把关,圆满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群众满意度调查】 2017年,进行三次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二次城乡环卫一
体化群众满意度调查。城乡环卫一体化满意度调查全面完成,群众对城乡环卫满意度
提高。
【网上直报】 2017年,注重网上直报,召开“四上”企业网上直报人员培训会
议,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落实责任,明确各专业人员工作目标责任,严
格兑现奖惩;圆满完成名录库维护、2017年定期报表和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1%人口抽样调查】 开展2017年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目的是摸清全县人口在
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居住、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各级党委
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全县涉及26个乡镇
街道, 85个省普查小区,2个国家普查小区。县统计局作为牵头部门周密安排,严格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成立调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调查员和
指导员,搞好人员培训,切实做好宣传发动、1%抽样调查小区的抽取、抽样框整理、
调查员选调培训等阶段的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统计站规范化建设】 2017年,狠抓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促进统计基层基
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打下坚实基础。加强业务指导,在召开
的专业培训会议上,对乡镇统计站人员、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规范统计台账,
全县27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三证”
复印件、企业厂区照片等,对装订格式重新规定,真正建立一企一档;落实责任,县
统计局实行副科级干部包片区,普通干部包乡镇责任制,包乡镇干部与乡镇同考核,
同奖惩;强化监督,县统计局对每一个乡镇街道统计站进行检查评分,下发传真电报,
督促乡镇统计站整改落实存在问题。乡镇统计站和企业统计科基本实现统计队伍专业
化、统计工作规范化、信息传输自动化、质量控制制度化、资料管理档案化,达到有
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电脑、有档案、有网络的标准。
【住户收支状况调查】 2017年,继续开展住户收支状况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
括城乡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
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
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2017年进行新一轮样本轮换,抽中15个村居(社区),共150户
城乡居民,由国家住户调查样本和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两部分组成,分别满足国家、
省一级的需要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市县管理的需要。抽中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登
记收支日记账,每月由调查队录入微机、汇总上报。
【农民工监测调查】 调查目的是通过定期收集农民工相关信息,准确反映农民
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农
民工发展变化情况,为制定科学的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提供依据。调
查对象为11个抽中调查小区和抽中住户的所有住户成员,2017年随同住户收支调查进
行样本轮换。调查内容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出就业人
员及本地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收支情况、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村劳动力
本地非农自营和创业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调查小区人口、劳动力及举家外出
情况等。数据采集主要采用调查员上门面访并填报调查问卷的方式,采用国家统计局
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数据的录入和初步审核。调查数据处理完成后,由国家
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数据。
【劳动力调查】 2017年,继续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力
就业情况、失业情况、非经济活动人口情况,以及居民家庭基本信息等。调查目的是
为国家提供失业率等经济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做参考。劳动力调查是月度调查,每
月抽取12个调查村的48户居民入户调查, 调查采用手持PDA录入并直接联网上报。调
查队负责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并在调查过程中进行督导、回访,以及对每月上报数
据进行编码、审核、验收等工作。
【农作物对地调查】 该项调查属于国家调查,统计调查内容包含各级政府和业
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主要农业统计指标。调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
经营单位,调查数据包括从抽中样本耕作区取得的各生产季节粮食和棉花的播种面积、
实测产量等各项资料。县级粮食调查数据由山东调查总队负责根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
上报国家统计局,以国家统计局核准、反馈的数据为准,并作为所在县粮食产量的法
定数据,同时作为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排、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的主要依据。曹
县系国家抽中调查县,此项调查由曹县调查队负责实施。2017年,曹县延用侯集镇卢
庄等20个行政村为样本,分别按规定报告期开展调查,并填报各项调查报表。为提高
工作效率,投入8万余元,购置了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调查专用无人机。
【农产品价格调查】 调查目的是全面反映农产品价格水平,满足农业与国民经
济核算需要,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业保护政策与农产品流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
各界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调查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和农产品集贸市
场价格调查。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范围包括抽中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017
年, 曹县共抽中19个农户、6个生产经营单位,采用登记农产品生产者价格台账,报
告期为季度调查, 实行联网直报。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抽中1个农产品集贸市
场,对粮食、经济作物、畜禽产品、蔬菜、水果等类别共25种农产品零售价格实施月
度调查,使用手持电子移动终端(PDA)设备,定时定点,现场采集农产品零售价格,
现场上报。
【畜禽监测调查】 此项调查是全省畜牧业统计调查的组成部分,全省畜牧业统
计调查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省范围内的规模户和生产单位,另一部分是抽中的
散养户调查小区,实行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调查实行分季定产,抽样调查推算的
猪、牛、羊、禽数据为全省的法定数据,是进行农业经济核算的依据。同时,调查结
果作为评定省级生猪生产大县的重要依据,关系到畜牧奖励政策和资金的落实。2017
年,曹县畜禽监测调查样本为5个调查小区全部农户、5个村的中小规模养殖户以及全
县猪、牛、羊、禽各类大型规模养殖户或生产单位。
【小微企业与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此项调查为国家调查,目的是通过收集样本企业或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成本及收入,核
实各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收集经营面临困难类型,了解经营者对政策有何期望意愿,
为国家制定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参考。该调查实行季度调查,由曹县调查队负
责录入、初审和联网直报;2017年,曹县抽中6个行业类别120家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
户作为调查样本。
【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 调查目的是为客观反映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水平,满
足农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农业生产效益的需要。调查内容包括粮食作物、畜牧业、林业、
渔业及农业其他产品的中间消耗,包括物质消耗和生产服务支出;调查对象为抽中的
农户和非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
结合的方法取得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山东调查总队。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 此项调查是国家统计调查,目的是为反映规模以
下服务业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信息参考依据。调查范围
为辖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
调查内容包括法人企业的基本情况, 经营状况、 经营环境、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等。
2017年,曹县抽中42个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作为调查样本,调查方式为季报,由调查
队负责实施。其中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非联网直报
企业由调查员或统计机构录入基层表数据,调查队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查询。
【调查研究】 曹县调查队结合山东调查总队社会经济信息约稿,利用专题调查、
走访调研、企业访谈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
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建议参考。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调查报告15篇,被山东调查总队
内网采用10篇, 其中1篇被县政府办采用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1篇在山东调查总队
2017年度优秀分析报告评比中获得三等奖。
【统计普法】 2017年,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组织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
条例等法律法规。 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法治培训。全年培训3场次,培训70余人。开
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
节点, 走上街头,发放统计宣传页4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0余幅,增进公众对统计
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程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设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邮箱和举
报电话,确保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及时受理。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选派两名人
员参加统计执法培训,均顺利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落实统
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 累计送达统计调查法律事务告知书305份,实现调查对象法律
告知全覆盖。
供稿人:王 帅
张桂梅
邵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