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曹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连续11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表
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入围全省检察机
关“我喜爱的‘六型’院”公诉科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智慧公诉试点单位,被
市委宣传部授予“四德”工程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并被命名为菏泽市理论体系宣
教基地。曹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全市优秀检察院,被推荐参评全省“无违法违纪、
无责任事故”双无检察院。及时总结宣传王勇敬业奉献的感人事迹,得到社会各界广
泛关注,县委政法委、县委、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分别作
出学习决定。王勇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荣登“山东好人”榜,参加全省检察机
关先进事迹报告会,入围全国百名正义人物,被评为2017年度“长安剑致敬人物”。
【服务发展】 2017年,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13352”
发展战略,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着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
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以11个棚户区改造、一环水系建设片区和18个城区道路
拆迁项目为重点,出台《服务全县新型城镇化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服务保
障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联系项目指挥部,定期走访座
谈,与县纪委联合开展巡回监督检查,通过发表电视讲话、公开承诺、在各片区设立
举报箱、开展警示教育、依法打击犯罪、教育检察人员带头执行县委决策等方式,积
极为棚户区改造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决打击拆迁诈骗、妨害公务、诬告陷害等影响
中心工作推进、无视大局、不利稳定的刑事犯罪,对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中涉嫌诈
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等人依法从快作出批捕起诉决定。服务棚户区改造的做法得
到县委书记张乾山批示肯定。
【刑事检察】 2017年,刑事检察全年受理各类呈捕案件442件619人,批捕355
件482人;受理审查起诉636件8 93人,提起公诉543件711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
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涉枪涉毒、盗抢拐等犯罪115人,起诉147人。批捕起
诉了纠集利用残障人士长期盘踞一方、危害百姓的江某旺等20余人犯罪团伙敲诈勒索、
妨害公务案;介入引导侦查公安部指定曹县管辖,被害人达1300余人,诈骗金额1200
余万元的沈某新、陆某秋等40余人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妥善处理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借民间借贷名义骗人钱财的王某诈骗案。
【刑事诉讼监督】 2017年,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年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
9件, 纠正漏捕漏诉43人,提起刑事抗诉6件7人,纠正侦查、审判、监管活动违法36
件次, 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9人,对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
变更强制措施78人, 批捕起诉服刑罪犯又犯罪8件15人。 探索实行的重大监督事项
“案件化”办理模式,被高检院转发,并在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讨会上发言。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7年,全力服从和支持司法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
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4件47人,其中,
贪污贿赂案件14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2人。立案侦查东明县环保局贪腐窝案,
参与办理了江苏省常务副省长李某某等大要案。扎实做好预防工作,受理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7300件次,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13次,组织撰写的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被高
检院评为“全国十佳年度报告”。
【控告申诉检察】 2017年,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用心办理群众诉求,全年
办结群众信访316件, 办理举报初核、刑事申诉10件,司法救助30件,对非法行医案
受害人魏某某、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张某某等多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发
放救助金20万元,把共产党的温暖传递到群众心中。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中共十九大
安保维稳工作,积极参加联合接访,加强对负责联系的乡镇(单位)实地督导,严厉
打击非访,对多次缠访、闹访、严重破坏信访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王某伦、王某
等人,依法批准逮捕。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2017年,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部署开展“防治
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专项监督,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制作法律宣传
课件《让雏鹰不再折翅》到各学校巡回宣讲,被省检察院评为优质精品课。先后为26
名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 12名学生复学,6名高三学生顺利参加高考。维护未成年
人合法权益的案例被县关工委改编成电影《关爱爱》,对促进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健康
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民事行政检察】 2017年,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1件,提请抗诉和建议再审
5件, 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17件,帮助息诉服
判7件。 深入开展环保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制定出台服务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监督燃煤小锅炉拆除和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绿色发展。督促物价
部门对6家售楼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维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
【“六型”基层院建设】 2017年,大力开展以“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
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加大办案、
信息化经费投入,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派驻检察室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被省院表彰
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入围全省检察机关
“我喜爱的‘六型’院”,公诉科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智慧公诉试点单位。
【检察队伍建设】 2017年,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社会公信。坚持严字
当头,实字托底,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
伍。成立院机关党委,完成支部改选,建成党员活动文化长廊,打造“和·信·345”
党建品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学习型党组建设,严字当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头雁效应”,充分调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三个积极性。深化“两
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习近平总
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检察人员到临沂革命老区和鲁西南烈士陵园接受传统教
育,增强“四个意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教育培训。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
到高校学习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先后有11人入选上级院人才库,法警专业技
能演练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目”。多篇论文在省、市获奖。
【机制创新】 2017年,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把司法改
革、精品化管理、“六型”基层院建设等紧紧抓在手上,久久为功,善做善成。全面
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 遴选员额制检察官50名,组建检察官办案组7个,确定独任检
察官27名,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实行网上随机分案,按照规定应当由员额检察官办
理和审批的案件,由员额检察官独立决定,并终身负责。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
度改革, 提前介入侦查25件,参加庭前会议12次,听取律师、辩护人意见217人次,
审查排除非法证据15件。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对自愿认罪、可能判处三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403名犯罪嫌疑人实体从宽、 程序从简,审查起诉平均周期缩
短至13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人员转隶、线索清理、资产统计、纪法
衔接等各项准备工作,转隶人员35人。大力实行精品化管理,以发挥检察官的主体能
力为主导,大力实施以“案件精品化、管理精致化、人员精英化”为主要内容的“三
精”工程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创新做法获全省优秀创新成果称号。
【专项工作】 2017年,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
作,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调查整治活
动方案》等文件。与县扶贫办建立信息共享通报机制,会签《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
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通过收集资料、深入乡村走访核对,查办
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粮食直补等扶贫领域案件12案29人,其中村“两委”组成人员
27人。认真总结扶贫领域案件的特点规律,制作专题调研报告,发出检察建议,促进
全县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
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监督立案
段某民等使用工业用盐、亚硝酸钠加工肉制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潘某立倾倒
废渣油污染环境案,段某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大对特色产业保护力度,协同公
安机关广泛收集证据,将针对庄寨、桃源等多家木材加工企业实施系列诈骗的郑某清
批捕起诉,郑某清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支持企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做法,在全
国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案例重述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供稿人:姚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