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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类 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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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国家统计局曹县调查队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内设综合科、农村调查科和产业调查科;核定编制9人,实有在职在编9人。调查队既
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
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国家统计局
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调查任务;完成上级调查队
交办的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有关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组织指
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
为;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国家统计
局和上级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的主要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包括:住户收支与生
活状况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农作物抽样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
查,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畜禽监测调查,服务业调查等经济调查业务,负责开展党
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2016年多项调查专业被山东调查总队评
为“优秀”“良好”等次;通过菏泽市文明委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市级“文明单位”
称号。队长吴之春、工作人员宋桂勇获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嘉奖。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2016年,继续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调查内
容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
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
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共调查15个村居(社区)150户,由国家住户调查样本
和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两部分组成,分别满足国家、省一级的需要和各级地方党委政
府对市县管理的需要。抽中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登记收支日记账,每月由调查队录
入微机、汇总上报。

【农民工监测调查】? 调查目的是通过定期收集农民工相关信息,准确反映农民工数
量、流向、结构、就业、收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2016年,调查对象为
11个抽中调查小区和抽中住户的所有住户成员。调查内容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
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出就业人员及本地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收支情况、生活
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自营和创业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
调查小区人口、劳动力及举家外出情况等。数据采集主要采用调查员上门面访并填报
调查问卷的方式,采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数据的录入和初步审
核。调查数据处理完成后,由国家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数据。

【农产品价格调查】? 调查目的是全面反映农产品价格水平,满足农业与国民经济核
算需要,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业保护政策与农产品流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
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调查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和农产品集贸市场价
格调查。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范围包括抽中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016年,
曹县共抽中19个农户、 6个生产经营单位,报告期为季度调查。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
调查, 范围为农产品集贸市场,抽中1个农产品集贸市场,实施月度调查,使用手持
电子移动终端(PDA)设备,定时定点,现场采集农产品零售价格,现场上报。

【农作物对地调查】? 2016年起,农作物抽样调查与县级粮食抽样调查合并为农作物
对地调查。此项调查属于国家调查,统计调查内容包含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
需要的主要农业统计指标。调查范围包括全部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调查数据包括从样本耕作区取得的各生产季节粮食和棉花的播种面积、实测产量等各
项资料。县级粮食调查数据由山东调查总队负责将农业生产经营户的抽样调查推算结
果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统计结果汇总后上报国家统计局,以国家统计局核准、
反馈的数据为准,并作为所在县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同时作为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
排、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的主要依据。曹县系国家抽中调查县,此项调查由曹县
调查队负责实施。2016年曹县延用侯集回族镇卢庄等20个行政村为样本,分别按规定
报告期开展调查,并填报各项调查报表。

【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 调查目的是为客观反映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水平,满足农
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农业生产效益的需要。调查内容包括粮食作物、畜牧业、林业、渔
业及农业其他产品的中间消耗,包括物质消耗和生产服务支出;调查对象为抽中的农
户和非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
合的方法取得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山东调查总队。

【劳动力调查】? 2016年,继续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力就业
情况、失业情况、非经济活动人口情况,以及居民家庭基本信息等。调查目的是为国
家提供失业率等经济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做参考。劳动力调查是月度调查,每月抽
取12个调查村(与国家住户调查共用一套样本村)的48户居民入户调查,调查采用手
持PDA录入并直接联网上报。 调查队负责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并在调查过程中进行
督导、回访,以及对每月上报数据进行编码、审核、验收等工作。

【畜禽监测调查】? 此项调查是全省畜牧业统计调查的组成部分,全省畜牧业统计调
查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省范围内的规模户和生产单位,另一部分是抽中的散养
户调查小区,实行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调查实行分季定产,抽样调查推算的猪、
牛、羊、禽数据为全省的法定数据,是进行农业经济核算的依据。同时,调查结果作
为评定省级生猪生产大县的重要依据,关系到畜牧奖励政策和资金的落实。2016年进
行样本轮换,曹县畜禽监测调查样本为5个调查小区全部农户、5个村的中小规模养殖
户以及全县猪、牛、羊、禽各类大型规模养殖户或生产单位。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 此项调查是国家统计调查,目的是为反映规模以下服
务业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信息参考依据。调查范围为辖
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调
查内容包括法人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经营环境、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等。2016
年,曹县抽中42个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作为调查样本,调查方式为季报,由调查队负
责实施。其中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非联网直报企业
由调查员或统计机构录入基层表数据,调查队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查询。

【小微企业与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此项调查为国家调查,目的是通过收集样本企业或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成本及收入,核
实各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收集经营面临困难类型,了解经营者对政策有何期望意愿,
为国家制定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参考。该调查实行季度调查,由曹县调查队负
责录入、初审和联网直报;2016年,曹县抽中6个行业类别共约120家小微企业和个体
经营户作为调查样本。

【第三次农业普查】?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2016年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农
业普查中的农作物面积遥感监测调查,由调查队负责实施,分为春播面积、夏播面积
遥感监测调查。 曹县面积遥感监测调查涉及20个村,共计100个样方、3277个自然地
块, 实行野外作业,采用PDA现场采集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数据的整理上
报工作。
分管负责人:卢 伟
供稿人:邵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