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曹县煤炭管理局属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规划股、
社会事务股;编制7人,实有5人。主要负责煤炭资源开发和煤炭经营管理。曹县煤田
处于前期资源勘探阶段。青岗集、万楼集勘查区煤炭勘查项目处于详查野外施工阶段;
庄寨、周菜园地区煤炭资源项目处于普查野外施工阶段。曹县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完成
全年工作目标。对全县重点燃煤企业煤炭进行监管,燃用煤质量指标全部控制在标准
以内,煤炭全硫含量控制在1%以内、灰分控制在20%以内,达到燃用煤质量指标标准。
【煤炭资源】? 曹县煤田以曹县—定陶地区为中心,在南北长50公里,东西宽25公里
范围内,含煤面积600平方公里,初步查明是一大型煤田。其主要可采煤层为3煤层,
平均厚约7米,最厚达9米,煤类为国内外稀缺优质炼焦用煤,资源量约超过50亿吨,
其中1500米以浅已控制资源量33亿吨,潜在经济价值5万亿元以上。
【煤田勘探】? 青岗集地区、万楼集地区煤田勘查项目,由于受煤炭市场大环境影响
和尚未实质性取得探矿权等原因,2016年无勘查资金投入,该区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煤炭清洁利用】? 2016年,开展煤炭质量监管。审查燃煤单位煤炭购销合同,燃煤
单位所购煤炭必须符合菏泽市燃煤质量标准,否则,不允许购进煤炭,至2016年底,
对曹县所有燃煤单位煤炭购销合同进行审查,并建立台账。对燃煤单位逐批次检测煤
质,检测结果每月定期报送县煤炭局,并且不定期对燃煤单位逐批次检测煤质情况抽
查,至年底,累计对16家县重点燃煤单位进行抽查。开展对燃煤单位煤质抽样检测,
每季度委托具有资质煤炭检测机构实施煤炭抽样检验检测,抽检结果作为执法依据,
严禁劣质煤炭销售和燃用。对燃煤单位燃用煤炭质量经抽检不符合要求的,以书面形
式通知企业限期整改,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累计对20家燃煤企业、6处个体煤炭销售
户进行煤质抽查,燃用煤质量指标全部控制在标准以内,达到燃用煤质量指标标准。
对燃煤单位严格管控, 凡指标超年度控制目标20%以内,督促燃煤单位立即整改,列
入重点管控企业名单。第二次抽查时,化验结果仍达不到市控目标,对企业主要负责
人约谈; 凡指标超年度控制目标20%以上,企业立即停止经营或使用,复检合格后,
方可经营或使用。对企业拒不依照有关标准整改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累计下
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1次。
分管负责人:杨 敏
供稿人:刘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