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曹县房地产管理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单位。主管全县住房保障、
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等工作。2016年,内设办公
室、政策法规股、房产管理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执法监察股7个职能股室和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6个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
事业编制17名, 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
室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 配备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住房保障、开发、
登记、物业、征收等主要工作圆满完成。被菏泽市委、市政府评为“菏泽市2016年棚
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被曹县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平安曹县建设工作先
进单位”。
【住房保障】?2016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9套,主体封顶,内外粉完成。公
共租赁住房配租213套,摇号和配租工作完成。
【房地产开发】? 2016年,新成立开发企业7家,新办开发经营权证13份,面积94.23
万平方米; 商品房预售面积86.13万平方米,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7447户,面积
96.26万平方米。
【房屋登记】 ? 2016年,受理各类房屋登记申请15832件。其中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2748件、存量房转移登记306件、初始登记5169件、变更登记226件、抵押登记1125件、
预告登记6246件、注销登记12件。
【房屋征收】? 2016年,实施棚改项目23个、10005户,改造面积111.7万平方米。其
中尹坑片区、南朱楼片区等17个棚改项目采取货币化购置方式,完成货币化安置6927
户, 其中购买安置5740户,纯货币补偿1187户;晏庄、王庄(丽水天城)等6个项目
属于先建后拆项目,集中安置3078户,安置房正在主体施工中,部分楼栋主体封顶。
依法筹集房源,组织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在售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符合
相关条件,经过初步座谈和遴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购买房源及其建筑面积、
购置价格和户型,回购价格一般低于市场销售价400元~600元。
【物业管理】? 2016年,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治,要求做到路面洁净,垃圾及时清运,
绿化带整洁。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小区保洁、绿化、安保、水电供应等情况进行检查。
加大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业主满意率90%以上。规范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实行业主自治,抓好物业服务惠民平台建设,利用网络
平台强化对小区物业服务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畅通业主投诉渠道。
分管负责人:姜亚磊
供稿人:贾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