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曹县城市管理局(曹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
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处罚。对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
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自行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
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城市雕塑、建筑
小品和大型广告牌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
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
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倾倒废
水废渣、生活垃圾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的行政处罚
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
设备、原材料、产(商)品;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
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拒绝将车辆移走
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机动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或指定的地点;负责户外广
告标牌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2016年,局内
设五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政工科、法制科、综合业务科、督察科;下属两个正科级
事业单位曹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曹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曹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人员编制20人, 实有17人,事业人员实有235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编制
10人,实有6人。环境卫生管理编制人员120人,实有116人。
【市容市貌管理】? 2016年,规范店外经营2600余户、流动摊点2200余处,清除落地
灯箱200余个。 清除小广告、野广告20000余处,更换、撤除破损门头牌匾300余块,
清理乱扯乱挂条幅340余处。
【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2016年,主要道路按照“四净五无”的标准全日保洁,保持
路面清洁卫生,每周定时清理保洁范围内的绿化带垃圾,每天两次洒水,杜绝二次扬
尘污染;保洁人员早7点前将道路普扫一遍,将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晚上从6点保洁
到9点30分,并按照“四净五无”的标准全日保洁;垃圾清运车每天早晨4点半出车,
将垃圾点产生的200余吨垃圾,保证日产日清,全年累计清运8万余吨;保持城区38座
公厕、3687处机关居民垃圾点的卫生清洁;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力度,严格落
实“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罚”五定工作责任制。
【违章建设控制】? 2016年,严格按照山东省《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以高压态势控违拆违,狠刹违建之风。
全年拆除违章建筑110处,强制拆除“一夜成”25处。
【户外广告管理】?2016年,拆除破旧、破损、有碍观瞻的户外广告340余处。在城区
显著位置、学校周边、道路两侧发布生态曹县建设、文明县创建、移风易俗、物资交
流大会等公益广告2800余平方米。
【依法行政】? 2016年,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廉洁清正务实的城管队伍。加强业务培
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引入竞争机制,增强队伍活
力;加强考核,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线;加强队伍监管,杜绝
不文明执法行为。
【参与生态曹县、文明曹县建设】? 2016年,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餐饮油烟污染
控制、依法治理和规范露天烧烤,督查所有使用煤炭夜市烧烤摊点必须使用环保设备
或清洁能源。依法取缔16家不符合要求烧烤夜市摊点,25家停业整顿,22家安装除烟
设备,24家使用清洁能源,15家进店作业。对城区道路加大洒水和机扫频次,杜绝焚
烧垃圾、树叶现象发生。规范渣土车运输管理、城市料场和堆场扬尘治理。
【执法体制改革创新】? 2016年,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
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
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坚持重心下移,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着力解决
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监管缺位问题。坚持综合执法、执法为民的原则,不断强化
自身队伍建设,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牢固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
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工作原则,落实执法职责,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分管负责人:郭长河
供稿人:张 利 张培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