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县司法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负责全县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
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2016年,内设办公室、法律宣传股、基层工作股、
政工股、 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帮教安置股6个股室。下辖曹县公证处、山东汤都
律师事务所2个事业单位和27处乡镇街道司法所。 配有政法专项编制76人,事业编制
18人。
? 2016年10月,曹县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12月底,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27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12个,实现乡镇全覆盖。
? 2016年,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解除矫
正等工作制度和县乡两级管理体制, 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8月,按照社
区矫正管理中心建设标准,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
口、监控室、宣告室、心理矫正室、宣泄室、检察联络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等。
年底将全部社区在矫人员纳入监控系统。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统一档案格式,
确保一人一档, 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全年累计出具评估意见函122件,接收矫正人
员314名,期满解矫290名,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低于0.06%。
?2016年,接收刑释人员330人,安置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低于1.6%。服刑在教人
员信息核实率100%,发送回执率100%,衔接率95%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100%。
? 2016年,曹县有两个律师事务所——山东汤都律师事务所和山东桂林律师事务所。
山东汤都律师事务所有工作人员6人,聘请社会律师7名。山东桂林律师事务所,属个
人律师事务所,有律师3人。5月,联合县商务局成立曹县电子商务律师服务团,对淘
宝镇、淘宝村上门宣传、上门服务。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促进政府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县政府、乡镇街道及部分县直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山东汤都律师事务
所担任法律顾问40家,办理各类案件380件,其中刑事60件,民事320件;山东桂林律
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家,办理各类案件46件,其中民事39件,刑事7件。
? 2016年,县公证处在做好传统公证的基础上,主动介入项目建设、城市拆迁、公共
资产交易等领域。办公场所设立办证大厅、打印室、涉外涉密室,配备微机、照相机、
录像机,制作内外公示牌,设立便民服务架,方便办证群众。全年受理各类公证事项
1840件,其中国内1330件,涉港澳台、涉外510件。
? 2016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
难标准和受援范围,对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及获得法院司法救助的人
员开通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方便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法律援助。实行首问负
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5件,其中民事200件,
刑事25件,指定60件,受理咨询3710件。曹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菏泽市妇女联合会、菏
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评为菏泽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6年,全县有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9人。担任法律顾问74家,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992人次,代理各类诉讼案件1763件。
? 2016年,全县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197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
村居调委会1161个, 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0个。各乡镇街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专门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全县有人民调解员3663人,其中首
席调解员27人,一级调解员59人,二级调解员1430人,三级调解员2527人,全部录入
电脑,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乡镇、村居每月一排查,并及时调处化解。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
有针对性调解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全县排查调解各
类矛盾纠纷5520件,调处成功率99.6%以上。
?2016年,重点开展曹县第五届物资文化交流会普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
宣传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组织法治进社区、企业、机关16场次,组织普法宣传团进
学校宣讲3次,组织法律进乡村12场次,散发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3800余人次, 受教育人群达10万人次。7月,曹县普法办公室被省委宣传部、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公室联合评为2011—2015年度全省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先进普法办公室称号。
分管负责人:王?状
供稿人:解红斌
第五类 司法行政
? 曹县司法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负责全县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
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2016年,内设办公室、法律宣传股、基层工作股、
政工股、 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帮教安置股6个股室。下辖曹县公证处、山东汤都
律师事务所2个事业单位和27处乡镇街道司法所。 配有政法专项编制76人,事业编制
18人。
? 2016年10月,曹县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12月底,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27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12个,实现乡镇全覆盖。
? 2016年,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解除矫
正等工作制度和县乡两级管理体制, 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8月,按照社
区矫正管理中心建设标准,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
口、监控室、宣告室、心理矫正室、宣泄室、检察联络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等。
年底将全部社区在矫人员纳入监控系统。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统一档案格式,
确保一人一档, 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全年累计出具评估意见函122件,接收矫正人
员314名,期满解矫290名,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低于0.06%。
?2016年,接收刑释人员330人,安置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低于1.6%。服刑在教人
员信息核实率100%,发送回执率100%,衔接率95%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100%。
? 2016年,曹县有两个律师事务所——山东汤都律师事务所和山东桂林律师事务所。
山东汤都律师事务所有工作人员6人,聘请社会律师7名。山东桂林律师事务所,属个
人律师事务所,有律师3人。5月,联合县商务局成立曹县电子商务律师服务团,对淘
宝镇、淘宝村上门宣传、上门服务。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促进政府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县政府、乡镇街道及部分县直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山东汤都律师事务
所担任法律顾问40家,办理各类案件380件,其中刑事60件,民事320件;山东桂林律
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家,办理各类案件46件,其中民事39件,刑事7件。
? 2016年,县公证处在做好传统公证的基础上,主动介入项目建设、城市拆迁、公共
资产交易等领域。办公场所设立办证大厅、打印室、涉外涉密室,配备微机、照相机、
录像机,制作内外公示牌,设立便民服务架,方便办证群众。全年受理各类公证事项
1840件,其中国内1330件,涉港澳台、涉外510件。
? 2016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
难标准和受援范围,对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及获得法院司法救助的人
员开通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方便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法律援助。实行首问负
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5件,其中民事200件,
刑事25件,指定60件,受理咨询3710件。曹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菏泽市妇女联合会、菏
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评为菏泽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6年,全县有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9人。担任法律顾问74家,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992人次,代理各类诉讼案件1763件。
? 2016年,全县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197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
村居调委会1161个, 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0个。各乡镇街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专门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全县有人民调解员3663人,其中首
席调解员27人,一级调解员59人,二级调解员1430人,三级调解员2527人,全部录入
电脑,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乡镇、村居每月一排查,并及时调处化解。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
有针对性调解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全县排查调解各
类矛盾纠纷5520件,调处成功率99.6%以上。
?2016年,重点开展曹县第五届物资文化交流会普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
宣传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组织法治进社区、企业、机关16场次,组织普法宣传团进
学校宣讲3次,组织法律进乡村12场次,散发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3800余人次, 受教育人群达10万人次。7月,曹县普法办公室被省委宣传部、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公室联合评为2011—2015年度全省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先进普法办公室称号。
分管负责人:王?状
供稿人:解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