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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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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
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
规章;组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
实践问题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
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
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定全县行政编制分
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管理机
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台账,办理入编和出编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
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拟定全县各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
后组织实施;审核县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按照管理权限,
审核审批县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县级议事
协调机构设立和调整的审核工作;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推进全县事
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事业单
位分类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审
批全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隶属关系、经费来源、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事项。拟定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年度计划,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审
核下达全县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法规、规
章、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监督
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
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
纪行为。制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登记
管理;拟定全县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系统。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
他事项。2016年,县编办下设综合科、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室、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局4个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4名,实有8人,
事业编制8名,实有7人。
2016年,根据国务院、省、市部署安排,曹县先后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三次调整,取
消行政审批35项, 新增行政许可6项。对变动的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更新权
力事项清单并通过县机构编制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016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菏泽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梳理权力
事项,确定职责边界,牵头协调42个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
中事后监管工作。印发《曹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督促各执
法部门制定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
2016年,对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全面梳理,沟通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审批事项要素编
写,掌握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操作技巧和流程,对录入事项要素细致审核,
严格管控录入质量,按期完成动态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建设完善县级政务服务平台,
实施各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
事“一网通”。
2016年,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和
市审改办《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审
批部门自查自改,填写“回头看”相关表格并编写情况报告,总结改革得失,提出政
策建议和针对性措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结合曹县实际,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暂
保留市县审核环节的,汇总各审批部门取消意见建议,报送市政府审改办。
2016年,加强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管理,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权力事项进行统一编码。
事项代码由主项代码与子项代码组成,其中,主项代码由行政区划代码、事项类别代
码、顺序代码组成。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时,事项代码按照编码规则进行维护。
2016年,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协调沟通
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科学调研,合理确定实施范围和
实施事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打下基础。
2016年3月, 曹县被定为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县。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改革领导小组,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执法部门单位情况,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全力推
进改革试点。 合理确定纳入综合执法领域的范围,3月中旬,县编办对全县联合执法
情况进行详细摸底。 5月,整合城管、人防、文化、国土、水政、民政殡葬、农机、
教育等8个部门17个领域的执法权,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6个乡镇街道派驻执法
中队,在庄寨镇开展镇域综合执法试点,保留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
卫生、 交通运输、农业、劳动监察7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未纳入跨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执法权统一归并到一个
部门内设机构,实现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权集中。《曹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
案》初稿形成后,先后两次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市编办批
复,并于8月12日召开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会。
2016年,按照精简效能、“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及时划转国土、房管、林
业部门人员、编制和装备、经费等,确定不动产登记划转人员名单,不动产职责及人
员划转工作基本完成。
2016年,整理中央、省编办查办的私设机构、超编进人、“吃空饷”等违规违纪典型
案例,在县廉政教育基地安置宣传栏,通过案例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遵守机构编
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同时通过网站宣传和条幅宣传形式,及时宣传上级机构编制新
政策、新文件,并将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纳入党校秋季干部培训班课程,加强机构编制
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将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民政、
社会保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系统所属公益性事业单
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 4月20日,印发《关于提报2016年度曹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个
性指标和专业考官人选的通知》,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专业考官库,对单位的个性
指标以正式文件下达批复,印发《2016年度曹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开展
考核工作。
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在公共文化机构、公立医院、学校分别确
定试点单位。成立曹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管会),由县长任主任,
常务副县长、分管卫生的副县长分别任副主任,县发改、卫计、财政、编办、人社、
市场监管、国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聘请有关医学专家担任顾问。县医管会
下设办公室,负责医管会日常工作。会同文化和教育行业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曹
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曹县文化行业事业单
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曹县图书馆理事会章程》《曹县第
一初级中学理事会章程》《曹县古营集镇中学理事会章程》等文件,组建试点单位理
事会,召开理事会会议。
完成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和事业单位新版证书发放工作。2015年事业单位
年度报告公开应公开单位数为449家, 至2016年3月31日,完成409家事业单位年度报
告公开工作,公开率达92%。5月25日完成新版事业单位证书的换发工作,换发事业单
位证书485个。
开展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 2016年5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
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党政群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各单位按照要求依托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提报初领信息, 至6月30日,全部完成全县67个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
作。
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
的通知》,梳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起草文件通知,对未进行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须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以及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进行规范。
落实年度报告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曹县事业单位名录库和曹县执法人员名录库,确
定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
探索实施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选取曹县人民医院、曹县中医院、曹县文化
馆、曹县图书馆、曹县第一初级中学、曹县古营集镇中学为试点单位,开展事业单位
业务范围清单化工作。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将未及时年度报告公开的曹县农机
技术推广站等5个事业单位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名单。
2016年,除中央省市下达行政编制外,行政编制总额不变,事业编制以2012年为基数,
编制总量减少354名。 不再核定工勤编制,机关工勤人员只出不进,原87名工勤编制
随着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2016年,拟定《关于曹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情况的报告》,下达《关于核定曹县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 。 核定曹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0431名, 其中教师编制
10032名,教辅人员编制399名,所核定编制全部下达到各中小学。
2016年,印发《关于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入编通知单”实行出入编网上办理
的通知》 ,自6月份起,各部门单位通过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用编进人计
划申请与核准、增加人员入编、减少人员出编等有关手续,本年度维护机构编制实名
制信息3656项,新聘用的65名事业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对调的15名教师、县内调
动的93名工作人员手续完全通过网上办理,实名制人员信息在曹县机构编制网上及时
更新。
2016年,每月按时准确完整上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并向市编办发送盖章扫描件。
2016年,贯彻落实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
知》,对全县7所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2016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形成购买服务与编制管理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减轻编制
资源供给压力。分别批复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管理局、县教育局的政府购买服务主
体资格和具体购买服务事项。
2016年, 按照上级要求对74个曹县政务域名、484个公益域名进行网上域名管理,所
需经费11.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2016年,设立27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明确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各乡镇街道监管任务量,分别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
理办公室核定3~5名编制。采取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的方式,由乡镇街道提
报监管人员名单,确保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2016年曹县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事项 备注
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建筑用砂、砖瓦用黏土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属
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部分
内容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户外广告登记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地方对内用水、领海范围内的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的核准
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豁免审批
非境内注册居民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
企业享受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
惠的核准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
备案核准
赣州市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备案核准
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救助实施范围审批
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2016年曹县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
事项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

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分管负责人:魏 勇 供稿人:王 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