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类 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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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曹县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
农村调查科和产业调查科; 核定编制9人。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
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
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各项统计调
查任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地方政府
交办有关统计调查任务;完成上级调查队交办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协助地方统计局完
成有关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业务;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中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工
作;完成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主要统计调查业务包括:住
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农作物抽样调查,粮食
产量抽样调查,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畜禽监测调查,服务业调查等经济调查业务,
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2015年,调查队加强自身建
设,强化服务职能,努力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多项调
查专业被山东调查总队评为“优秀”“良好”等次;通过菏泽市文明委复查验收,继
续保留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继续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现金和实物
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
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共
调查15个村居(社区) 150户,由国家住户调查样本和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两部分组
成,分别满足国家、省一级需要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市县管理需要。抽中城乡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登记收支日记账,每月由调查队录入微机、汇总上报。

调查目的是通过定期收集农民工相关信息,准确反映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
收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为制定科
学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提供依据。调查对象为11个抽中调查小区和抽
中住户所有住户成员。调查内容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
出就业人员及本地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收支情况、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
村劳动力本地非农自营和创业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调查小区人口、劳动力及
举家外出情况等。数据采集主要采用调查员上门面访并填报调查问卷方式,采用国家
统计局下发数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数据录入和初步审核。调查数据处理完成后,由国
家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数据。

调查目的是全面反映农产品价格水平,满足农业与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为各级政府制
定农业保护政策与农产品流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
务。调查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和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农产品生产者
价格调查范围包括抽中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曹县共抽中19个农户、6个生产经
营单位, 调查范围为农产品集贸市场,抽中1个农产品集贸市场,实施月度调查,使
用手持电子移动终端(PDA)设备,定时定点,现场采集农产品零售价格,现场上报。

该项调查属于国家调查,统计调查内容包含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主要
农业统计指标。调查范围包括抽中农业生产小区和经营户,调查数据包括从抽样调查
点取得的各季农作物播种面积、实测产量等各项资料。曹县系国家抽中调查县,曹县
调查队负责实施农作物抽样调查工作以及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上报。2015年,曹
县延用青集镇车庄等15个调查村为样本,按照登记地块、建立台账、入户调查、填写
报表的调查方法,分别按规定报告期开展调查,并填报样本点地块调查表、农户种植
意向调查表、农户农作物播种面积台账、分作物逐块估产登记表等。

2015年,继续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延用侯集镇卢庄等20个行政村为样本,分
布于15个乡镇。调查内容是主要粮食作物和小品种粮食作物两部分;调查方法采用抽
样调查、实测实割,推算出粮食生产县夏粮、秋粮及全年粮食产量。具体实施由调查
队承担,粮食产量数据经山东调查总队汇总上报,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准后,即为县级
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作为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排、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的主要
依据。

调查目的是为客观反映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水平,满足农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农业生产
效益的需要。调查内容包括粮食作物、畜牧业、林业、渔业及农业其他产品的中间消
耗,包括物质消耗和生产服务支出;调查对象为抽中的农户和非农户农业生产单位,
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取得数据,审核汇
总后上报山东调查总队。

2015年,启动劳动力试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力就业情况、失业情况、非
经济活动人口情况,以及居民家庭基本信息等。调查目的是为国家提供失业率等经济
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做参考。劳动力调查是月度调查,每月抽取12个调查村(与国
家住户调查共用一套样本村) 的48户居民入户调查,调查采用手持PDA录入并直接联
网上报。调查队负责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并在调查过程中进行督导、回访,以及对
每月上报数据进行编码、审核、验收等工作。

此项调查是全省畜牧业统计调查的组成部分,全省畜牧业统计调查由两部分组成,一
部分是全省范围内的规模户和生产单位,另一部分是抽中的散养户调查小区,实行以
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调查实行分季定产,抽样调查推算的猪、牛、羊、禽数据为全
省法定数据,是进行农业经济核算依据。同时,调查结果作为评定省级生猪生产大县
重要依据,关系到畜牧奖励政策和资金落实。2015年,曹县畜禽监测调查样本为11个
调查小区全部农户以及全县猪、牛、羊、禽各类规模以上养殖户或生产单位。

此项调查是国家统计调查,目的是为反映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经营状况、经营环境,
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信息参考依据。调查范围为辖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年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调查内容包括法人企业基本情况,经营
状况、经营环境、遇到困难及建议等。2015年,曹县抽中32个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作
为调查样本,调查方式为季报,由调查队负责实施。其中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
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非联网直报企业由调查员或统计机构录入基层表数据,调
查队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查询。

此项调查为国家调查,目的是通过收集样本企业或个体户生产经营成本及收入,核实
各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收集经营面临困难类型,了解经营者对政策有何期望意愿,
为国家制定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参考。该调查实行季度调查,由曹县调查队负
责录入、初审和联网直报;曹县抽中6个行业类别共119家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作为
调查样本。
供稿人:邵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