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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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检察院为行政正科级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
诉等业务。编制人数166人,实有人数141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内设人事干部科、
宣教培训科、综合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
(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综合科)、反渎职侵权局(内设侦查一科、
侦查二科、综合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预防职务犯
罪局、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监察科、检察室
工作办公室、 案件管理中心、信息中心19个科室。在辖区乡镇设置7处派驻检察室,
分别是:普连集检察室、孙老家检察室、韩集检察室、魏湾检察室、阎店楼检察室、
庄寨检察室、青集检察室。2015年,曹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
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连续1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控申接待室
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档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全省示范单位测评验收,被市委宣传
部授予"四德"工程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命名为全市理论体系宣教基地,7处检察室全
部被评定为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先后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检
察院、全省"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未检示范基层院等称号。全市检察
长研讨班在曹县举办。

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联系政府投资项目17个,排查风险点28个,提出风
险防控措施45条, 检察建议6条,帮助完善规章制度9个,开展宣讲活动9次,促进工
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联合县纪委、审计、农业
等部门成立7处村居干部监督办公室,与检察室互为依托,形成对村居干部监督合力。
检察室向村居办移送党员干部违纪线索31件37人,村居办向检察室移送职务犯罪线索
6件8人。 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立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4人,批捕起诉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1件75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环保执法和检察监
督协作机制,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3人。主动对接精准扶贫工程,监督惠农
资金使用,查处贪污小麦补贴、农村低保金、移民补偿款等涉农案件12件26人,工作
做法被山东电视台、《检察日报》报道,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惠民涉农领域职
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双联双创"活动,帮助联系村协调
解决修路、打井、清淤、改电、改善文体设施等难题,受到群众好评,被县委表彰为
派驻"第一书记"工作先进集体。

全年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26件65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27件490人。受理审查
起诉案件561件740人,提起公诉425件564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0件10人。参加全县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其中依法批捕起诉了任某持刀
蒙面入户抢劫、绑架案,曹县五金城商户杨某、李某为达到免交、少交租金的目的游
行闹访、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案,"全范围教会"骨干分子赵某、成某利用邪教组
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等。参与治理非访"百日会战",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0件次,处
理群体上访2起,办理举报初核案件2件、各类申诉11件、司法救助36件。

受理民事行政案件41件; 再审检察建议4件;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2件;审判活动
违法检察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

受理来信来访81件次,来信45件,来访19件,电话网络21件。81件均属首次信访。
提供法律咨询101件次。 全年受理的信访案件中,涉嫌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6件,涉
嫌渎职案件线索1件, 刑事案件线索、其他非违法犯罪名称一般信访案件51件,刑事
申诉4件,民事监督案件9件。受理的81件信访,转本院其他部门27件,转其他相关部
门29件,刑事申诉立案复查3件,直接答复处理18件,存档备查1件,控申科举报初核
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35件,涉检信访评估1182件。

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纠正违法13件;针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出纠正违法21
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向县司法局提出特赦检察意见8件8人;查办职务
犯罪案件中,立案侦查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深入28个乡镇司法所对全县社
区矫正工作全面考察5次,联合司法局开展法制宣讲会8次;接收并登记录入检察系统
的监外执行人员345人。

监督立案8件12人,监督撤案6件,追捕追诉25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7件
次。在审查犯罪嫌疑人赵志深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发现可能存在"顶包"现象,经与
交警部门沟通和补强证据,使真正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批捕,同时以涉嫌包
庇罪批捕1人,以涉嫌伪证罪建议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人。起诉的吕信某违法发放贷款
案,追加起诉数额1000余万元,吕信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1件11人,纠正监管场所违法7件7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
提请抗诉民行案件和发出再审建议4件, 办理执行监督11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
19件,针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破坏耕地非法取土、违规排放粉尘、制售有毒有害
食品等问题,分别向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食药局等单位,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
建议。

办理技术协助8案,文证审查1案,同步录音录像25案56人216次500余小时,办案
中,无一错案、无一群众投诉、无一违法违纪现象,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立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17件31人, 其中科级干部4人,起诉28人,已判决10件14
人,其中实刑判决6件6人,10年以上重刑判决3件3人(如立查的巨野县独山镇原党委
书记贺景来犯贪污罪、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参办的安徽省原副省长
倪发科受贿案获评全省反贪精品案件。立查渎职侵权案件8件10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
已起诉9人, 判决8人,其中实刑判决3人(如立查的东明县粮食局局长乔建府,因犯
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办理的
定陶县陈集派出所原所长张学成徇私枉法、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获评全
省反渎精品案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成预防文化传播点36处,成立预防文化
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68次,警示教育40次,工作做法被省院推广,预防检察建议获
得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二等奖,《扶"平"》摄影作品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摄影作品三等
奖。

充实完善《司法规范化制度汇编》,升级改造办案工作区。建成8处检察宣告厅。
改造检察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受到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好评。建成远程视频
接访室, 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并延伸到7处检察室。依托综合指挥平台、统一业务
应用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加强执法监督和流程管理,助推司法规范。组建案件
质量评查人才库,实行案卷限时归档、质量评查、瑕疵曝光等制度,自主研发律师和
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我司法你评价"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转发, 7月,17家
中央级媒体到曹县集中采访。11月,曹县在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视频会上作交流发言,市、县人大先后到曹县院调研。检察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建
成侦查信息网,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室,录入9大类17项40余万条信息,检察室"信息超
市"录入35项65万余条惠农资金信息。 改造涉案款物管理室,引入物联网管理技术,
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涉案款物从初始扣押、入库保管、出库全程信息化监管。建成启
用电子卷宗系统。成立新媒体工作室,组建"两微一端"管理团队,发布微博3710条、
微信256期,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106篇,多次位列全国全省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前列。
派驻检察室建设成效明显, 按照检察室承担全院检察业务1/5工作量的原则,加强业
务对接, 以绩效考核激励、引导、推动业务发展,主办协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案15
人,办理民生诉求87件,7处检察室全部被评定为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9月,加强
派驻检察室建设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座谈会上作经验发言。

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采取检察官教检察官、青年干警
为党组成员和检委会委员讲课、法庭观摩、办公办案系统应用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
岗位练兵。自主研发在线考试系统,领导带头,全体干警每月自动上线考试,以考促
学。研发的绩效考核系统,干警德、能、勤、绩、廉情况网上公示,为14名工作人员
晋升职务职级。建设电教室、干警之家、宣誓大厅等,检察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严格
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依托信息化加强对司法办案、安
全防范、岗位考勤、车辆管理等情况的督察,连续三年保持"双无"检察院荣誉。虚心
接受外部监督, 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视察工作7次,参与案件
质量评查、 检察宣告4次。深化文明单位创建,连续1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驻
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控申接待室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档
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全省示范单位测评验收,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四德"工程创建活动
示范单位、命名为全市理论体系宣教基地,5人次获得省级表彰。
供稿人:汪琦姚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