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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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民政局是负责全县社会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2个科级行政单位:曹
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曹县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副科级);
6个行政股室: 办公室、救灾股、民政股、优抚股、安置股、信访股;辖10个事业单
位:曹县烈士陵园管理处、曹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曹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曹
县婚丧习俗改革稽查大队、曹县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曹县救助管理站、曹县婚姻登
记处、曹县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曹县火化厂、曹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在编人
员50人。

2015年,配合农办对农村社区进行划分,同时指导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严格
按照上级要求, 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建有综合服务大厅,
设有“一站式”服务平台,同时在社区内组建网络服务平台,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
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服务体系。

2015年,规划建设3处城市社区,社区规划办公服务用房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并配
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同时在社区内组建网络化服务平台,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
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同时,以“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管
理” 为主题,结合3月“学雷锋活动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促进志愿者和相关组织
团体联动服务的“国际社工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各个社区开展关于社区减负增
效和“四社联动”相关调研工作,出台《曹县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
和服务效能的意见》和《曹县民政局关于推进“四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实
施意见》。

2015年,从建设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入手,集中开展城乡低保复核活动、提高
低保标准、加强大病救助管理、确保“一站式”救助结算正常运行。全面实施临时救
助制度, 有效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从1月起再次提高
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360元/月提高到380元/月,人均月补差由210元提高
到230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2400元/年提高到2800元/年, 人均月补差由120元提高到
148元。 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9532人,发放低保金2601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
48416人,发放低保金9305万元。开展城乡低保集中复核活动,3月16日,县监察局、
民政局联合印发《2015年城乡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
低保家庭集中复核活动,对所有在保家庭重新入户调查,对所有经济好转家庭进行退
保,对新符合低保条件家庭进行纳入。4月底县联合检查组分5组对27个乡镇街道66个
行政村低保公示情况和1579户低保家庭集中抽查,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5月23日
召开全县民政工作推进会,会议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通过集中入户复核和日常动态
管理,全年经济好转退出及死亡低保人员7476人,有效实现低保管理应退尽退、应保
尽保动态管理目标。全力打造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县政府办
公室印发《曹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曹政办发
〔2015〕39号),27个乡镇街道分别依托便民服务大厅或民政办公室设立“社会救助
一门受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公示各项救助政策、救助范围、救
助标准和救助程序,明确工作人员,全面实现所有困难群众救助业务统一受理和转办,
保证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受助及时。提高大病救助标准,从1月起,城乡困难群众大
病事后救助,经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
进一步提高。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使低保、五保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
助比例提高到70%, 有效缓解大病困难家庭因病返贫的现象。全年累计救助城乡大病
救助患者499人次,发放救助金276万元。同时,城乡低保、五保“一站式”救助系统
高效运行, 累计救助低保、五保对象2598人次,支付救助金531万元。资助全县所有
低保、五保对象全额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4014人次,支付救助金896万元。全面实
施临时救助制度。将因遭遇车祸、溺水、火灾、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
失、人员伤亡、无法获得补偿、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数额不足,大病、教育支出突然
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入不敷出,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
社会救助范围。有效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拾遗补、托底保障的作用,全年累计救
助临时困难家庭及个人7520人次, 发放救助金867万元,确保所有临时困难家庭都能
得到及时救助,实现救急难和兜底线的保障目标。继续实施低保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
作, 8月份,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中当年考取大学本科新生进行及时救助,共计救助
低保家庭大学新生64名,发放助学金32万元,保障困难学子顺利入学。

2015年, 为5468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金2028.03万元、投入参合资金49.3万元。敬老
养老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全年有10处中心敬老院投入使用,其中新建侯集、安蔡楼、
常乐集3处敬老院并投入使用。侯集回族中心敬老院占地7500平方米,床位300张,总
投资750万元。安蔡楼敬老院占地10000平方米,床位500张,总投资710万元。常乐集
敬老院占地7500平方米,床位300张,总投资630万元。

2015年,先后发生麦田火灾、风雹和雪灾灾害,落实救济资金436万元,救助10230人
次受灾群众。

2015年,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处,新增床位160张,建设农村幸福院55
处, 新增床位1200张。至年底,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1名,困境儿童
149名,共发放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400.256万元,开展免费为社会散居孤儿健
康查体工作全部完成。为54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城乡低保高龄津贴
发放工作, 有80—89周岁城乡低保人员4920人,90—99周岁城乡低保人员851人,共
发放资金371万元;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共有2417名失
能老年人,2015年,发放护理补贴183.68万元。为20名家庭困难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减
免部分费用。

2015年,全市慈善工作会议在曹县澳洲大酒店召开,推介曹县先进经验。开展“慈心
一日捐”募捐,接收捐款400余万元。开展救助工作,对仵楼镇、朱洪庙乡、邵庄镇、
常乐集镇、楼庄乡五个偏远乡镇小学发放羽绒服6000余件。开展大病救助“周行一善”,
对普连集镇前尹楼村白血病患者李发洪、安蔡楼镇韩双楼村舌癌患者李保银、磐石街
道尿毒症患者董长海、曹县广播电视台尿毒症患者陈明华,分别给予每人救助金5000
元。结合市局为曹县26名唇腭裂患者、12名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开展贫困大学新生
“朝阳助学” 救助,救助大学新生250余人,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开展贫困教师救
助,为全县40周岁以上教师发放老花镜1500余副。开展慈善超市救助,为整合社会闲
散资源,拓宽特困低保人员的救助、帮扶渠道,扩大救助困难群众辐射范围,“爱心
慈善超市”接受捐助衣物1.6万多件,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万多名困难群众实施救助。
结合曹县电视台去孙老家镇中心小学、敬老院,青集镇中心小学、敬老院,发放新棉
帽400余顶。 联合曹县义工协会到砖庙镇中心小学为困难学生发放羽绒服40件、书包
40个,到砖庙镇李庙村慰问两户困难学生,分别给他们发放米、食用油、书包、羽绒
服等。2015年5月被菏泽市文明办、菏泽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

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根据《曹县义务兵家庭优待办法》的规定,义务兵家庭优
待金全面落实,2015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182.7万元。“八一”、元旦、春节
等重大节日,县主要领导定期开展对驻军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为慰问对象送去米、
面、油等。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

2015年, 按标准落实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资金
4797.3余万元,按规定提高抚恤定补和护理费标准;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住房困难的28户
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房屋93间,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为全县3145名重点优抚
对象免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免
费健康查体。

2015年9月30日, 为弘扬红色文化和英烈献身精神,在鲁西南烈士陵园举行盛大烈士
公祭活动。县委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
长;公安干警、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学生代表等出席活动。发挥烈士陵园红色教育
基地的作用,通过宣传烈士事迹,充实烈士事迹展览内容,改进展览手段,召开悼念
革命烈士大会等一系列活动,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青年学生进行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2015年, 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635人。其中,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47人,自
主就业退役士兵588人,发放补助金1343.7万元。496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和
技能培训, 其中参加汽车驾驶培训234名,支付培训补助费129万元。接受军休干部3
人,完成年度接受安置任务。

2015年,重点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全县100%的村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全县
100%的村设有村务公开栏,95%以上的村财务公开及时经常,内容真实全面;95%以上
的村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和民主理财小组。

根据中共曹县县委、曹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曹
发〔2014〕55号)文件精神,曹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由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
为县民政局内设机构,更名为县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保留副科级规格,作为民政局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科室,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2015年新登记社会
团体11个:曹县家居建材装饰协会、曹县床板条行业协会、曹县电子商务协会、曹县
伊尹食文化研究会、曹县围棋协会、曹县百业联盟商会、曹县创业促进会、曹县安蔡
楼镇麦冬种植协会、曹县见义勇为协会、曹县义工协会、曹县电子商务促进会。新登
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1个:曹县梁堤头镇夏庄金太阳幼儿园、曹县楼庄乡南塔湾村幼儿
园、曹县桃源集镇三里寨幼儿园、曹县常乐集镇天鑫小学、曹县曹城小博士小学、曹
县韩集镇金太阳幼儿园、曹县苏集镇姬楼春蕾幼儿园、曹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曹县盘石美术馆、仵楼镇后张楼幼儿园、曹县常乐集镇心爱小学、曹县常乐集镇心爱
幼儿园、侯集回族镇侯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郑庄街道袁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
料中心、青菏街道河畔花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青菏街道商都绿城社区老年人
日间照料中心、曹县白求恩血液净化中心、曹县桃源集镇金娃娃幼儿园、曹县磐石街
道阳光雨幼儿园、曹县阿国网商职业培训学校、曹县邵庄镇王厂幼儿园、朱洪庙乡李
庄寨幼儿园、曹县朱洪庙乡傅庄幼儿园、曹县邵庄镇小龙人幼儿园、曹县安蔡楼镇柏
树园博宇幼儿园、普连集镇三官庙幼儿园、磐石街道东关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磐石街道袁岔楼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磐石街道孙楼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曹城街道西邵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曹城街道育贤幼儿园、曹县青菏街道温馨之
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曹县孙老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曹县苏集镇龚楼小学
幼儿园、曹城街道王乐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曹城街道刘六庄社区老年人日间
照料中心、曹县古营集镇许口爱心早教园、曹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曹县金秋中老年
艺术团、曹县庄寨博达小学、曹县仵楼镇才华中学。

2015年,完成《曹县政区图》的编制和印刷出版工作;完成曹县—单县线边界联合检
查工作, 曹单线,代码为29222925,共涉及5个乡镇,57个行政村,边界线自曹县、
成武、 单县三县边界线交会点(292229242925S)起由北向南,到曹县、单县、河南
商丘市梁园区三县区交会点止,全长56.831公里。准备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地名办根据要求和本县实际, 拟订实施方案,9月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曹
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曹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并完成市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2015年,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督促曹县公墓建设,至12月底建成办公楼、
骨灰堂及部分墓穴,道路基本铺设完毕,景观水系基本建成,园区绿化种植大树2000
余棵, 草坪10000多平方米,小苗地被15万棵。组织开展清明文明平安祭扫活动,保
障祭祀群众安全,倡导文明祭奠。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白理事会调研工作,会同
乡镇街道,配合村(居)委会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同时将制止婚丧事大操大办
纳入到新的村规民约中。

全年新增福彩投注机11台,销售福利彩票5667.5万元,对比年初制定的5200万工作目
标,超额完成任务,位居全市县区第二名。

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工作。
2015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1671对,补领结婚证3860对,离婚2056对。

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救助管理工作。2015年,曹县救助站巡回救
助95次,巡回救助263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518人给予救助,其中跨省救助242人,
省内救助271人, 精神病人163人,老年人145人,未成年人13人,危重病人35人,长
期在站35人, 住院25人。被骗困难人员114人,受助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救助率达
100%。

鲁西南烈士陵园是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园内主要纪念设施有鲁西南革命纪
念馆、鲁西南革命英雄纪念碑、鲁西南抗日烈士纪念塔、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
碑、纪念碑亭、烈士墓区等,并建有办公楼、接待室、警卫室等配套设施。安葬革命
烈士1万余人。2015年1月,该陵园被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基层双拥创建模范
单位; 8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清明节、烈士公
祭日等重大节日共接待干部群众、青年学生等各界人士12万余人次。
供稿人:郝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