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类 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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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属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加挂县政府
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成立于2014年12月23日) ,内设法规股、复议应诉股2
个股室。主要职责是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审
议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解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县
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为县政府领导和部门提供法
律咨询服务,管理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法制理论研究、法制学术
交流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负责仲裁
工作。

2014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聘请市以上专家学者举
办报告会4场次,直接受教育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达到2100人次。2014年2月18日,召开
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印发《2014年度曹县法制工作要点》,县政府与各乡镇
街道及县政府各部门签订2014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7月18日至24日和12月9日至25
日,法制办结合县监察局、县编办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评案卷、看现场等综合方式,
对全县42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上半年和全年行政执法检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当场指出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提出改进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4年,法制办审查以县政府和政府办下发的文件168件,审查部门文件46件,提出
审查建议及法律修改意见136份,其中对违反法律规定建议不予发文的4件。审查政府
合同21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156条。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制
定关,凡是能按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的,不再制定县级规范性文件,减少规范性文件
制定数量。 2014年,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及时向市政府备案。10月份开始,开展规
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2010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实施、关系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
曹县人民政府自2006年开始聘任一名法律顾问,负责处理部分政府法律事务。2014
年10月,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28人的法律专家库,组建
7人政府法律顾问团。11月29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东主持召开顾问团成员座谈会,
县长谭相海向他们颁发聘书,并对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
建以来,参与决策论证、处理法律事务3件次。

法制办与县财政局、县编办对申领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严格资格审查,2014年,在部
门上报的申请人员中有42人未予通过; 做好执法证件审验清理工作, 全年审验证件
1149个,补换证213个,新办证253个,注销涉及不在编、已离岗、临时借调人员执法
证件352个。 建立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对国家统一使用的其他行政
执法证件进行备案。
2014年,全县40个执法部门的审批事项分别以规范性文件下发,同时在县政府法制
办进行备案,并将分解细化的行政执法标准依据、程序步骤、权限时限、监督方式等
在政府法制网站进行公布。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法院、信访局的联系互动,召
开与法院、 信访局的联席会议2次,讨论引发行政争议的根源,探讨解决行政争议的
有效方式和途径。 举办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公安、国土、城管部门行政执法座谈会4
次,找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行政执法的办法。组织交警队、技术
监督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研讨会3次,促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014年下半年起,县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
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全县有行政审批项目325项(含子项共411项),其中
行政许可项目231项(含子项275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94项(含子项136项)。
2014年承接省级下放行政许可5项(含子项11项) ,取消行政审批11项,清理非行政
许可审批38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全部进入政
务服务中心办理, 坚决杜绝“两边办”和“体外循环”,有46个部门的325项行政审
批项目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通过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
了审批效率,2014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 19万余件。

下功夫提高和解调解率, 力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得
到充分发挥。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8件。其中,维持13件, 驳回1件,终止1件,
调解和解131件, 调解和解率90.5%; 在行政复议案件种类上,数量较多的土地案件
125件,占84.5%,治安处罚案件21件,占14.25%。做好应诉工作,参与政府和部门相
关民事、行政应诉案件8件。
? “三员一中心”行政复议办案模式为在乡镇街道的司法所或便民服务中心和部分社
区、 企业、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点,每个联络点明确1名
行政复议联络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执法经验丰富的部门执法人员为
行政复议监督员或行政复议人民陪议员,参与案件审理,监督办案过程;将全县22处
乡镇和5处街道划分为4个片区, 每个片区设1个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另外在县群众工
作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设立1个行政复议受理中心, 受理和转送行政复议案
件。“三员一中心”工作做法,被省《法治政府》简报刊登,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
并被国务院法制网刊载。在省人大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中,曹
县的工作做法获得省检查组好评。加强宣传,扩大社会认知,提高仲裁协议签约率,
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全年受理仲裁案件13件,标的额1027.3万元,为解决
群众合同和财产纠纷发挥了作用。

管理维护政府法制网站;全年编发《政府法制》简报11期;组织参与82个县直部门开
展宪法宣传日和法律宣传月活动; 积极上报法制信息,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篇,
省法制办网站采用26篇, 市法制办网站采用42篇, 省《法治政府》 刊物采用1篇。
2014年6月, 分别举办5期16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7月,对缺
考和不及格人员补考; 12月,对全县23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抽考,促进行政执法人
员学习经常化。
供稿人:赵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