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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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民政局是负责全县社会民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2个
科级行政单位:曹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曹县社会组织监
督管理局(副科级);6个行政股室:办公室、救灾股(社会股)、民政股、优抚股、
安置股、信访股;辖10个事业单位:曹县烈士陵园管理处、曹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
所、曹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曹县婚丧习俗改革稽查大队、曹县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曹县救助管理站、曹县婚姻登记处、曹县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曹县火化厂、曹
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在编人员57人。

2014年,从强化规范化管理入手,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和“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保证
大病医疗救助高效运行,实现对突发事件造成临时困难家庭救助的全覆盖,使全县社
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从2014年1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350元提高到360元,人均月补差为210元;农村低保年
保障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2400元,人均月补差由110元提高到120元。全县共保障城乡
低保对象48442户、 65125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12亿元。从3月起在全县范
围内开展城乡低保集中复核工作,5月至9月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全县各级民
政干部200多人全部签署承诺书;186户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班子任职人员有亲
属关系的低保户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全县各个行政村(居)委会通过黑板报或喷绘栏
等不同形式对低保政策和低保名单进行公开公示。进一步提高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标准,
全年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533人次, 发放救助金581.9万元。城乡低保、五保“一
站式”救助系统高效运行,累计救助低保、五保对象1093人次,支付救助金142万元。
资助全县所有低保、五保对象全额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70573人次,支付救助金635
万元。 开展低保大学新生救助活动,累计救助低保大学新生170名,发放助学金85万
元。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不设申请户籍限制条件,将因遭遇车祸、火灾等突发事
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
围,实现救急、难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2014年,加强五保供养工作,全年为5545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金2381.6万元、投入参
合资金49.9万元。制定养老体系全覆盖实施方案,养老敬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全年有4处中心敬老院完成新建及改、扩任务。其中,完成砖庙、孙老家2处中心敬老
院建设; 完成古营集、庄寨2处中心敬老院改、扩建。侯集回族镇中心敬老院、安蔡
楼镇敬老院正在建设之中。养老敬老服务水平提升。加强郑庄、梁堤头、青集、青菏
4处现有正在运行的中心敬老院和其他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
更加规范。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曹县先后发生风雹和洪涝灾害,落实救济资金466万元,救助11230人次受灾
群众,救灾救助工作开展顺利。

2014年,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新增床位210张,建设农村幸福院43处,新
增床位1170张。 全市农村幸福院现场会8月28日在曹县召开。全县有社会散居孤儿及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5名, 困境儿童116名,发放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333.552
万元,并为54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至2014年底,全县有80—89周岁
城乡低保人员5559人, 90—99周岁城乡低保人员831人, 发放城乡低保高龄津贴
194.967万元。为22名家庭困难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减免部分费用。

曹县慈善总会自2006年5月成立以来, 始终坚持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倡导慈善理念,开拓慈善工作服务领域,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慈善资金,在扶贫
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慈善总会创新
宣传方式,扩大捐助力度。6月30日,在县文化中心举办“慈善之光”公益宣传晚会。
晚会分点亮“慈善之光”爱的火焰、现场捐赠、渴望与坚守、顽强与报答、慈善行动
在路上五部分, 采取现场互动、场内外互动、现场直播的形式进行。8月18日,举办
以表彰和捐助为主的善行曹县“慈善之夜”公益宣传活动,分别授予先进单位和个人
“曹县慈善家”“曹县慈善典范”“曹县慈善团体”“曹县慈善爱心人士”等称号;
现场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城乡贫困计生家庭大学新生、下岗困难职工家庭大
学新生、大病患者、孤儿、困境儿童486人,发放救助金196万元。
2014年, 曹县慈善总会救助4816人次,发放救助金705万元;其中救助临时困难家庭
366人, 发放救助金26万元。为古营集镇秦庄村因受火灾烧伤患者秦敬林一家及秦庄
村10户商铺给予一次性救助金7万元。 开展千名贫困中小学生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
65万元。 为环卫工人发放防寒服1000件折合人民币8万元。开展“爱心复明”救助活
动, 为全县150名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开展“康复助医”救助活
动, 结合曹县友好医院、 磐石医院开展为贫困家庭疾病患者免费健康查体活动。在
2014年全市慈善工作考核中,曹县慈善总会位居全市第一名。

2014年“八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县主要领导定期开展对驻军及优抚对象的
走访慰问活动,并发放生活慰问品。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
金1107万元。2014年,曹县获全省双拥工作先进县称号。

2014年, 按标准落实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资金
4382万元,按规定提高抚恤定补和护理费标准;为815名残疾军人换发新证;为525名
烈士家属换发烈士证。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和医疗保障等问题。其中,为
特困“三老” 优抚对象新建维修房屋9户27间;为全县4364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参加
城镇医保或新农合,同时组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查体。

利用清明节、 9月30日公祭日在鲁西南烈士陵园举行烈士公祭活动。县委四大班子领
导、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公安干警、武警中
队、消防大队及学生代表等出席活动。发挥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作用,通过宣传烈
士事迹,充实烈士事迹展览内容,改进展览手段,召开悼念革命烈士大会等一系列活
动,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青年学生进行多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014年, 全县接收退役士兵592人。其中,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41人,自主
就业退役士兵551人,发放补助金1227.6万元,489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和技
能培训,其中参加汽车驾驶培训236名,支付培训补助费154.28万元。

2014年,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全县100%的村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完成第十
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接待、化解多起“两委”换届选举群众信访事件。

曹县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是民政局具有行政审批业务的副科级行政单位,负责全县社
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社会组织监
督管理局进入曹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有关业务,具体行使民政局行政审批权力。
2014年,曹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连续七年
被县人社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评为优秀服务窗口。
2014年,新登记社会团体14个,分别是曹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曹县大集乡农民
用水协会、曹县中药材产业协会、曹县桃源花供协会、曹县大集乡表演服饰行业协会、
曹县古营集镇农民用水协会、曹县少数民族武术协会、曹县老年学会、曹县副食品行
业协会、曹县广场舞协会、曹县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曹县户外运动协会、曹县朱
洪庙乡李新集村扶贫互助协会、曹县庄寨镇小尾寒羊养殖协会。
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个,分别是磐石街道幸福人家小区幼儿园、曹县中兴小学、
曹县黑骏马健身俱乐部、普连集镇赵菜园村中兴幼儿园、曹县桃源花供艺术交流中心、
邵庄镇胡菜园小学幼儿园、曹县邵庄镇王集红太阳幼儿园、曹县健安老年医养院、曹
县致远实验学校、山东省曹县民喜中学、曹县韩集镇杜庄村幼儿园、曹县桃源集镇东
鸿小学、曹县青菏街道张菜园小学幼儿园、曹县曹城街道早教中心、曹县阎店楼育英
中学、曹县曹城博文小学、曹县魏湾镇王泽铺行政村幼儿园、曹县魏湾镇董堂行政村
幼儿园、曹县桃源集镇大李寨西育才幼儿园。

2014年,县民政局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对农村社区进行划分,同时指导乡镇街道的农村
社区建设工作,重点打造7处农村社区,已投入使用3处,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到
500平方米以上, 在社区内组建网络服务平台,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
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
2014年完成阎庙、 三里庙两处村改居工作。重点打造3处城市社区,新建社区办公服
务用房均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在社区内组建网络服务平台,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
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为提高新当选“两委”干部工作能力,
12月组织举办城市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邀请菏泽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葛广亮和泰
安市岱庙街道花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欣分别对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讲解。

2014年, 完成大集、仵楼撤乡设镇工作。完成“曹县-成武段”计51.165公里的界线
界桩外业联合检查。 完成9-13号省界界桩更换。完成城区路牌补栽,补栽路牌100多
块。

2014年,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督促曹县公墓建设,至12月底已建成办
公楼、骨灰堂及部分墓穴,道路基本铺设完毕,景观水系基本建成,园区绿化正在进
行中,其中已种植大树2000余棵,高羊茅草坪10000多平方米,小苗地被15万棵。4月
5日, 组织开展清明文明平安祭扫活动,保障祭祀群众安全,倡导文明祭奠。同时在
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和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

新增福彩投注机9台,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971.8808万元,对比年初制定的4500万元目
标,超额完成任务,同期增长13.18%,位居全市县区第二名。

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
创建。 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15259对,补领结婚证5213对,离婚1899对,办理单身
证明9347份。

曹县救助站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主动做好救助管理工作。2014年,巡
回救助82次、230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503人给予救助。其中,跨省救助237人,
省内救助266人, 精神病人163人,老年人145人,未成年人11人,危重病人15人,长
期在站28人, 住院23人。救助被骗困难人员118人,受助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救助
率100%。

鲁西南烈士陵园始建于1943年冬,2014年3月完成改扩建,9月,曹县烈士陵园与之合
并。
鲁西南烈士陵园是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园内主要纪念设施有鲁西南革命纪
念馆、鲁西南革命英雄纪念碑、鲁西南抗日烈士纪念塔、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
碑、 纪念亭、烈士墓区等,并建有办公楼、接待室、警卫室等配套设施。2014年3月
至6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被中共菏泽市委确定为党性教育基地,
接待省、市、县各级党政机关140批次、26100人。10月,被省政府批准为“山东省国
防教育基地”,并于12月举行挂牌仪式。
2014年,征集革命文物42件,革命遗物24件;并进行初步鉴定。清明节、烈士公祭日
等重大节日接待干部群众、青年学生等各界人士8万余人次。
供稿人:牛勇单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