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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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计划生育
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下设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发展规划股、
宣传教育股、科技股、审计股七个股室。全额在职人员127人。

2014年, 全县新建婚育文化广场20处、文化大院452处、政策超市1176个,绘制漫画
2352幅, 粉刷墙体标语1.2万条;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大型电子屏幕12个,制作大型
喷绘150幅,安装灯箱1516个。
“5·29”活动日、“7·11”人口日、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在城区、乡镇主要街
道进行集中宣传,倡树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婚育观念。2014年,发放宣
传彩页40余万份、倡议书25万封,“电影下乡、文艺下乡”400余场次。
在曹县广播电视台、《曹城时讯》等新闻媒体,设立人口计生专栏,县领导每季度作
一次电视讲话,《曹城时讯》定期刊发县级领导或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谈计生署名文章。
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充分考虑移风易俗、倡导男女平等,充分尊重妇女在家庭及社会
中的地位,尽力为计生户提供支持和帮助。
制定《关于开展对计划生育家庭关爱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响应国家计生政策的女孩
家庭实行优惠、照顾和奖励,并将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计生责任目标考
核。

2014年1月, 组建专门业务培训小组,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对全县27处乡镇街道计生
办全体、 村级女计生专职主任进行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2月17日,在县文化中心
举办计生春季工作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分管书记、计生办主任、包村指导员以及各村
(居) 计生女专职主任参加培训;5月17日,对27处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统计员、
微机员集中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进一步巩固培训效果,并邀请市计生委专业技术权威
到曹县授课; 7月份, 举办学习贯彻省新条例培训班, 各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
“八大员” 及县计生局全体人员300余人参加培训,会后,各乡镇街道相继举办乡村
两级计生人员培训班。11月18日,在县文化中心举办各乡镇街道分管书记、计生办主
任及所有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参加的大型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年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传达省、市信息核查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
市政府领导关于信息核查工作的批示,并按照省、市深化人口基础信息核查要求,深
入开展信息核查活动。县、乡、村三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时限、要求,制定严格
的奖惩措施,增强基层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核查的责任心和压力感。2014年,各乡镇街
道利用公安、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组织村(居)、
机关企事业单位,逐人核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和出生、户籍、婚姻登记、计划生育
证件信息,不论哪年出生、政策内外、性别男女,也不论是否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或者
落户,只要计划生育信息漏报的一律补报补录,凡是出生年月、孩次、性别、性质错
报的一律纠正。

组建查体队伍,制定查体方案,严格季度查体。查体统一使用菏泽市已婚育龄妇女健
康查体系统,实行分类查体,对年龄偏大、离婚丧偶、持证怀孕等五类人员分别登记
造册,逐人进行访视。对查体不到位的人群进行分析,锁定有违法生育倾向人员,落
实全员包保责任制,限时完成包保任务。计划外怀孕的,及时落实补救措施,最大限
度的减少违法生育。 凡是育龄妇女漏档漏管、每月访视或到站查体无孕情而7个月内
违法生育的、上报“离婚、丧偶、病重、无身份证、外出务工”等特殊情况不到站查
体而违法生育,以及既未访视、未到站查体又未纳入包保范围而违法生育的,落实责
任倒查机制,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规定追究责任。2014年,问责乡村计生人员178人。

引导一孩育龄妇女放环,两孩及以上落实绝育措施;对政策外怀孕的,通过说服教育
促其终止妊娠。2014年,曹县在全市率先开展免费放置吉妮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所需一切费用由县乡财政共同负担,有效减轻育龄群众的经济负担。全县免费落实各
项节育措施25833例。

公安、卫生、药监、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014年, 查处“两非”案件52起。其中,非法终止妊娠20起,非法拥有B超开展诊疗
活动15起,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15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2起,罚款45万元。

统一征收标准,规范统一征收程序。对社会抚养费缴纳达不到县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
决定书标准的进行催缴;对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严格依法征收;对拒不缴纳的违
法生育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得随意减征、
免征,充分显现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违法生育的制约作用。2014年,全县征收社会抚养
费1.67亿元;申请违法生育强制执行案件145起,执行145起,司法拘留63人。

加大利益导向资金投入,把上级各项奖励政策全部落实到位。2014年,落实各类奖扶
资金680万元。 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28.5万元;奖励扶助金269.2万元;新农
保补助金42.3万元;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35.7万元;救助和奖励大学
本科新生265名,发放奖励救助金76.4万元;为100名计生家庭高三学生发放助考金;
落实中考加分659人。
利用菏泽市人口出生预警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监控办法,对人口出生统计、已婚育
龄妇女统计、 孕情上报、季度查体、包保责任制落实、节育措施落实、WIS信息质量
及时发布预警监控情况,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质量。

对符合优生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录入优生健康
检查系统, 并完成评估建议。2014年,全县免费优生检测20302人,目标人群覆盖率
140.99%, 超额完成省下达80%的任务;查出高风险人群1336例,高风险率10.13% ,
并针对高风险人群及时采取诊疗措施。

县计生分管领导分片对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县计生局每乡镇街道派驻2
名工作人员, 科级干部每人联系2-3个乡镇,每月至少两次深入乡村进行业务指导。
县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调度一次,对工作落后被动的约
谈主要负责人。凡月考核后三名的乡镇街道,由县分管领导对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进行
约谈;对连续两次考核后三名的给予重点帮促。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领导
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
题。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对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
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或擅自降低处理标准的,按照领导
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4年,召开调度会10次,约谈党委书记
或乡镇长11人次。

按照突出重点、简便易行、求真务实、便于操作的原则,对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
收、打击“两非”、经费投入、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生育证办理等经常性工作进行量
化考核,不定期公布考核成绩,推动经常性工作开展。
供稿人:孙鹤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