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类 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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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是由中国银行与新加坡富登集团公司联合控股成立的法人银行
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出资金额分别为2700万元、300万元。2011年4月
18日,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正式开业,成为山东省第一家、全国第二家中银富登村
镇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于2013年依法办理增资手续,按持股比例增资1000万元,
增资后中国银行出资为3600万元, 新加坡富登集团公司出资400万元。内设机构有六
个部门和两个支行,分别为风险管理部、中小企业部、微型企业部、个人金融部、财
务部、运营部、庄寨支行、曹城支行。管理层由一位行长、五位部门总经理、一位高
级财务经理、两位支行行长组成。2014年末,共计51人。其中曹县法人行32人,庄寨
支行12人, 曹城支行7人。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为一级法人机构,内设董事会、监
事会等现代公司治理机构,高管人员的任命、一般人员的录用、业务发展规划、内控
制度、业务拓展等事项,仍由北京总部(中国村镇银行筹建总部)决定。

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
2014年末, 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7910.96万元, 各项贷款余额
24505.88万元。 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66498.53万元,发放贷款户数为824户,1654
笔。

曹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庄寨镇、及县城开设两家分支机构,且已向银监局申请,计
划2015年内于曹县乡镇再增设一处网点,以达到更佳服务三农与小微企业的银行网络
建设。银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支持小微企业”的服务理念,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为目标,发放涉农贷款,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弥补农村金融空白点,支持县域经济的
发展,实现金融与“三农”经济的同生共赢。
供稿人:刘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