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绪论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2&A=4&rec=3&run=13

商汤都于亳,自古及今从无疑义。亳都地望,甲骨卜辞记载清楚,西汉前古籍亦
记载明确,并无歧说。自东汉末郑玄提出偃师尸乡为亳都,遂有二说《书·胤征》孔
疏引郑玄语:“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魏晋时,皇甫谧倡南亳谷熟说《帝
王世纪》 : “殷有三亳,二亳在梁国,一亳在河南。南亳、偃师,即汤都也。”(
《太平御览》 卷一五五引),乃有三亳之说。后世又有杜亳说a《〈史记·六国年
表〉集解》:“徐广曰:‘京兆杜县有亳亭。’”

b《说文》五下·高部:“亳,京兆杜陵亭也。”、商州说a郑玄谓:“契始封商,
商国在太华之阳。”

b魏源《书古微》 卷二《商书》。等。东汉以后,混淆了汤都之亳、居鼎商邑、商
后王之都(所谓“每迁一地都把亳名带去”)、商方伯之居及后代族裔之居、后世亳
社的关系,弄出许多亳都说。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又有学人结合考古、地名、方志、
传说等资料提出一些新说。虽属事出有因,但能否成立,还需要全面分析,综合研究,
科学求证,不宜强为之说。
我们注意到当代商都亳研究专论超过千篇,专著达上百部,说法主要有26种,地域涉
及六省,争论之激烈,关注参与学者之众多,使商都亳研究成了史学界、考古学界第
一热点课题。而这场学术大讨论始于徐旭生先生对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发掘,形成热潮
则是北京大学考古学者邹衡先生1977年由郑隞说改提郑亳说邹衡在1977年11月河南登
封召开的夏文化研讨会上的发言。,否定二里头遗址为商都西亳,邹先生于1978年又
发文论证邹衡: 《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载1978年第2期《文物》。,1980年出书
专论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1980年,文物出版社。。虽然至今未能达成共
识,但毕竟这场争论,使二里头遗址为夏之末都的观点得到确认,进而使二里头遗址
西亳说及以后的尸乡商城西亳说不能成立;同时也使郑亳说降温,郑隞说得立。
不容置疑,商都亳的26种说法不可能同时成立,就是三亳说、二亳说也不能同时
成立,这是每一位历史、考古学者都明白的道理。先秦史学者李学勤先生认为:“汉
以下经学家附会‘三亳’ 之名, 捏合了若干称亳的地点,是不可靠的。”李学勤:
《殷代地理简论》,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史学家傅斯年先生主张商都亳只有一个,
他在《亳、商、殷》一文中说:“王国维君证汤之亳为山阳郡薄县(今山东曹县境),
以《左传·哀公十四年》宋景公曰‘亳,宗邑也’为证,其说至确,然不可谓汤之所
居以此为限。”“如以亳为城郭宫室具备之都邑,则汤之亳自当只有一个。如以其为
兵站而有社以祷之所,则正应不只一地。且汤时兵力已盛,千里之间,南征北战,当
是史实。不过汤之中央都邑,固当以近于商宋者为差是耳。”傅氏持论公允,虽其文
发表在数十年前,仍为学界公认。
反观近年关于商汤之都亳所在地望的学术讨论,我们认为邹衡先生1980年在《夏
商周考古学论文集》中提出的下述意见是有道理的。
他说:“成汤所居地望的确定,对于研究商代考古和商代历史,无疑是非常重要
的。”“关于早商文化的绝对年代尚不能最后确定,至于先商文化更是无法推定的了。
这类问题只靠考古学上的文化分期以及近年应用于考古学上的碳十四年代测定,显然
都是无法解决的。同时到目前为止,在早商文化中还没有发现可以断定绝对年代的文
字资料,例如早期甲骨文等,然而这类问题是不是就完全无法解决了呢?不,我们认
为是可以解决的,这就是要通过对成汤所居的地望考证。我们要从成汤居亳说起。不
仅如此,成汤所居地望的确定,对于解决考古学上的夏文化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邹先生对研究成汤居亳问题的作用和意义讲的非常正确,对依靠考古解决先商、早商
问题的困难所作分析客观公正。考古学毕竟只是出现几十年的新学科,它所仰仗的碳
十四测年等考古技术当时还很不准确,而有些考古学者对文化分期却过于自信,无视
历史文献,不相信历史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单纯以自己划出的考古文化分期认定历
史,而考古学者又是人言人异,甚至一人多说,故难以为历史学家所认可,这确实是
商代早期史不好统一认识的真实原因。
细品邹先生之言,言外之意为:在考古文化分期难以确定汤都亳地望时,应从文
献等方面考证,这是针对偃师二里头遗址文化分期诸说纷纭有感而发的。对偃师二里
头,有人强定为西亳;有人定为先夏都后商都,而对文化分期又各执一词。邹先生不
认可这种武断之语、纷歧之说,他从考古资料分析,认为郑州商城始建和使用年代绝
非仲丁、 外壬二王的二十几年, 而是上百年,隞都说于此不能作出合理解释邹衡:
《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1980年,文物出版社。,于是他又寻找郑州商城的文献根
据,由郑隞说改倡郑亳说,试图冲破二里头遗址商都说的困局,从此引发了商都亳研
究几十年的争论。1983年后,偃师尸乡商城、菏泽安丘堌堆、郑州小双桥、荥阳大师
姑、商丘坞墙集、杞县鹿台岗等遗址相继发掘,考古资料增加,商都亳研究更加深入,
研究结论本该渐趋一致,却反而是越来越尖锐对立。
我们认为,商代已经是进入有文献记载可考的历史时期,搞商代考古离开文献记
载是不合适的,也是不科学的,“考古发现”固然是重要的,但必须与有关的文献记
载相结合,用王国维先生提出的“二重证据法”的方法来进行研究,采取多学科联合
攻关的办法,才能得出真正全面正确的结论。这些年,如果各说的学者都能依此科学
地探讨论证,加上近年碳十四测年技术提高,其精确度已是误差仅为千分之三,汤都
亳问题早就应该解决了。
既然如此,就让我们回顾几十年来商都亳研究的概况,寻踪追迹,看看问题的症
结出在哪里。
考古学家曾数次对南亳说之地予以发掘,包括美籍华裔学者张光直与中国社科院
考古所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合作发掘,却都没有达到找出南亳遗址的预期目的,加之
南亳说没有东汉以前的文献记载,也没有见于古籍的与商都亳有关的地面实物,对于
汤都南亳说,多数历史、考古学者已不持肯定态度。
曹县景亳说文献记载很多,且时代很早,与商都亳有关的多处地面实物均见于魏
晋前古籍,其地望与甲骨卜辞记载相合,虽然当地黄河淤积层太厚,但仍有不少高丘
(土名堌堆)可供考古发掘研究,遗憾的是,此地至今还没有进行过一次认真的考古
发掘,仅1980年地方文物部门对莘冢集一处进行了小发掘,而且没有联系商都山东菏
泽地区文物工作队:《山东曹县莘冢集遗址试掘简报》,载《考古》,1980年第5期。。
1984年,邹衡率领研究生在附近的菏泽安丘堌堆进行了发掘,认为是岳石文化遗址,
属东夷文化而非先商文化和早商文化邹衡:《论菏泽(曹州)地区的岳石文化》,载
《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然而,邹氏对曹县景亳说是持否定态
度的,他认为凡非郑亳说皆不可信,对曹县没有进行考古发掘和认真调查,就以考古
无据,文献未可信从,对“北亳说”予以否定邹衡:《论菏泽(曹州)地区的岳石文
化》,载《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1991年,课题负责人在全面
研究商都亳的文献、甲骨卜辞、考古文化和商代地面实物资料基础上,认定商都景亳
在山东曹县南,专程赴山东省人大和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社科院,向领导
和专家呼吁,得到省人大副主任苗枫林(山东考古学会会长)和历史学者安作璋等人
支持, 经过努力,1995年4月,曹县主办了一个小型的商都文化研讨会,会前在商汤
陵前、塗山各挖了一个探沟,在地表以下45米处遇到地下水而止,没有掘到汉代以
前的文化层,景山则切出一纵剖面,山东省文物所所长张学海研究员据夯窝及密度等,
认为是商代夯土层,向与会学者作了现场介绍,没有发现商代其他遗物。某电视台报
道用“全国考古学专家经过发掘,证实商朝第一都亳城在今山东曹县城南二十里土山
集村” ,引起考古学者不满1995年12月6日下午,山东省文物考古所所长张学海同志
在曹县盘石宾馆106房间与课题负责人谈话。正如张氏所说,1996年第1期《中原文物》
发表了他的《从考古发现谈鲁西南地区古史传说的几个问题》,就曹县“北亳说”没
有经过考古发掘,无法证实是商都亳,作了明确解说,详细内容请参阅张氏原文。中
国古都学会主要负责人朱士光告知笔者,曹县申请承办中国古都学会1996年年会,会
前提出不能承办。1996年是中国古都学会未曾开成年会的唯一年份。中国殷商文化学
会主要负责人田昌五、王宇信告知。曹县申报承办1997年中国殷商文化学会年会,会
前提出不能承办。1997年中国殷商文化学会年会临期通知改在山东桓台举行。,邹衡
在1995年5月河南洛阳召开的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上说: “1984年,我们曾前
往调查,我们在其附近踏查,结果一无所获,连一个古代陶片也没有找到,可见此处
根本不是古代遗址。 ”a、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续集,科学出版社,1998
年。
b、河南省偃师市商城博物馆馆长王竹林:《论偃师商城暨商都西亳》引用邹衡之语,
文载偃师古都学会编, 1997年4月20日印《偃师古都文化论文集》。实际并非如此,
这几年我们曾邀请了国内外十几批学者来菏泽、曹县考察,多个堌堆上随处可捡到大
汶口、龙山、岳石、商代、周代、汉代文化陶片。
由于当时曹县的夸大报道,直接影响了商都亳研究的正常进行。几年前,我们从考古
权威人士处获悉,1996年,“夏商周断代工程”启动时,发起人提出:商都亳定位是
研究夏商年代学的关键,山东曹县已经发掘出商朝第一都亳城,已有许多文献记载亳
都在那儿,现在只要把曹县亳都考古资料调来,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与会专家们说:
曹县没有考古发掘(笔者按:这话是对的。过去没有发掘,这次发掘就行了),根本
不是商都亳(笔者按:没有考古发掘就下结论,不是毫无根据,太武断了吗?)。夏
商周断代工程启动后,商都亳是一个重要课题,但发掘资金只拨到偃师尸乡商城、郑
州商城考古队,有许多先秦文献、见于文献的商代地面实物和甲骨卜辞记载的曹县景
亳遗址却被抛在一边,无人理会。一些学者当时就提出这种做法在国家级的商都亳课
题研究中是很不科学、很不负责任的,显失学术公正,使商都亳研究丧失了一次重要
机遇,造成无法弥补的缺憾,以至二十一世纪初启动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依然把曹县
景亳遗址发掘排斥在外,甚至在尚未确定商都亳地望时,竟在初中历史课本中把商都
亳写为郑州。一些学者认为这对研究传扬民族历史是很不负责任的。现在讲清前因后
果,将为商都亳的研究重启大门,使之走向正轨,开创新局面。
既然南亳说不能成立,景亳说陷于困境,受到考古学者重视的偃师尸乡商城和郑
州商城有一说能得到考古学的证明,为历史学者认可为亳都吗?详察三十年来,郑亳
说者和偃师二里头及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者长期处于无休止的论战,各自着力攻击对
方考古资料不实,引征文献不确,或指斥对方文献无征,其文不乏真知灼见,但都有
明于知人,暗于知己之弊,树己之论多有捉襟见肘、牵强附会之处,难以自圆其说。
从郑亳说者批驳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者的论据看,多是后者无法解释的。邹衡先生在
否定偃师西亳说时,却提出了一些支持“北亳”说的精辟之言邹衡:《综述夏商四都
之年代和性质》 《殷都学刊》1988年第1期,选入《殷都学刊》编辑部编选《甲骨文
与殷商文化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从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者批驳郑亳
说者的论据看,也多是郑亳说者无法解释的,如武汉大学考古学者方酉生先生提出:
汤为商侯时之亳只能是“北亳”或“南亳”,历史上从没有称郑州为亳的文献方酉生:
《论“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之亳都即偃师商城——兼与《论“郑亳”之失名与“西
亳” 之得名》一文商讨》,《殷都学刊》2000年第4期第24~28页。。方氏之言也是
实事求是,无懈可击的。郑亳说者和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者立论时对汤都亳的先秦文
献(如《竹书纪年》、《左传》、《尚书》等)、商代遗留的地面实物和甲骨卜辞却
没有认真地分析研究,加以引证,而是重点征引东汉以后有限的资料立论。故而导致
这二说均存在证据不足,立论不牢的问题。但有人却采取了调和折中的办法,提出:
西亳说和郑亳说都成立,“文献资料都明朗化了,新资料都再拿不出来,只是认识解
释不同而已。”许顺湛:《隞都说与郑亳说的对峙》,《中原文物》1993年第3期P20
左栏中。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不负责、不科学的。
三十年来,郑亳说者和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者对二城的始建和使用年代、性质认
识始终不能统一,适足说明二者均存在不能服人之处,都不可能是真正的商汤亳都。
夏商周断代工程结束后,商都亳研究没有取得突破性成果,资料公布后,郑亳说者和
西亳说者均不予接受,没有改变原来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成果是,2001年初,由于碳
十四测年技术精确度大大提高,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三,碳十四测年专家仇士华先生等
确定偃师尸乡商城始建年代距今不到3600年,(笔者按:与夏亡的二里头三期不相衔
接。)郑州商城始建年代距今约3500年,使用时期为二里岗下层一期晚段至上层二期
早段初,不是仲丁、外壬为王的二十年上下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郑州商城和
偃师商城的14c年代分析》,《中原文物》2005年第1期。。文献记载,商汤为侯和建
商距今应在3600年前,偃师尸乡商城既不可能是商汤为侯之亳,而商汤至太戊的一百
多年又没有自亳迁都的任何记载,西汉出现商汤建宫邑于下洛之阳说但并无称亳之资
料见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载:“故汤受命而王,应天变夏作殷号…
…作宫邑于下洛之阳。”,文献中从无郑州有亳都的记载。总之,郑州商城亳都说和
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从文献和考古上都无法得到确认。郑亳说者避开考古无据和文献
无征,不再进行学术争论,甚至指斥碳十四测年专家引发混乱,他们直接以郑州商城
为亳都,建城距今3600年,进行宣传,开发利用。2003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相关会议
上,主事人对新闻媒体称说与会的21人一致认为郑州商城为亳都,应研讨开发利用。
而持郑隞说的郑州商城发掘人撰文指出, 即使参加会议的人,尚有9人未提郑州商城
是汤都亳,而只是就开发郑州商城发言,对于郑州商城为商初亳都也并不是出席座谈
会专家们的一致看法,见杨育彬《再论郑州商城的年代、性质及相关问题》载《华夏
考古》 2004年第3期52~70页,本条见53页右栏上。还有数人发文批驳。2004年,郑
州为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召开申报“中国八大古都”会议,但主事人只让郑亳说者发
言,不让郑隞说者发言,好像郑州商城只能是亳都而不能是隞都,此举令到会的外地
学者感到不可理解,认为缺乏科学求实精神。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者也不再顾忌历史
文献之记载, 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2004年7月,偃师市政府在北京举办“偃师商城
建都3600年暨考古工作20年专家座谈会”,肯定偃师商城为夏商分界界标,为商代第
一都(西亳),并对外发布消息,宣布学界已公认偃师为汤都之亳。持郑亳说的学者
们则发文批驳。我们认为上二说者的做法显失学术公平。
可喜的是,没有陷入郑亳说和偃师尸乡商城西亳说争论旋涡的学者冷眼旁观两方
的争论后,联系文献和各地考古资料、地面实物资料等,重新审视景亳说,经过综合
分析,认真思考,发表了一些有份量的论文,论证商都景亳在山东曹县,确如拨云见
日,使商都亳问题渐趋明朗。这中间虽也偶尔有学者提出新的亳都说,但都有这样那
样的问题存在,难以自圆其说。以致越来越多的学者赞成和支持曹县景亳说。
曹县为商代景亳之地,有着众多的历史遗迹,我们作为生活在此的史志工作者,
对本地地理历史熟悉,对研究商都亳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寻
找历史真迹。课题负责人研究商都亳二十几年,掌握了各种亳都说的材料,并作了深
入研究,经过认真比较分析,认定曹县景亳说证据充分,应该是真正的商都亳所在地,
为此申报了山东省十一五社科规划历史学科重点项目《商都亳研究》,并获准立项。
本项目从文献、考古、竹简、金石、碳十四测年技术拟合成系列数据、甲骨卜辞、见
于文献记载的商代地面实物、地名、地理、逻辑、天文、语言、文字、民俗等方面考
证,分若干个专题,从不同的角度,全面加以论证,并充分借鉴前贤时彦的研究成果,
不掩对立观点的一见之善,不隐史学大家的百密一疏,对其他亳都说资料予以分析辩
误,不回避任何重要文献和考古资料。同时,我们欢迎郑亳说者、偃师西亳说者和其
他各说者来曹县实地考察,了解地理实体,全面分析文献记载,共同探讨,本着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科学求实的原则,交流商榷,增进了解,以理服人,让事实说话,
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摒弃私心和偏见,在商都亳研究中,尽早取得共识。
我们一贯主张,提出学术见解应当认真负责,传统之见不可随意否定,新见提出
应慎之又慎,对学术问题不能由个别人硬下结论,公开宣布,自成一尊,不容质疑。
要重证据,讲道理,尊重历史真相,拿出过硬证据来立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本项目初稿完成后,我们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将原来的四十个专题作
了多次调整,不断搜集新资料,力求观点客观公正。并对个别不十分成熟的观点进行
重新思考论证,不厌其烦,数易其稿。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尚有不尽如人意之
处,还请学界专家批评指正。但我们坚信,《商都亳研究》项目的完成,将对商都亳
的研究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