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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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曹县人民检察院为行政正科级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承办侦查、侦查监督、
审查起诉等业务。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内设人事干部科、宣教培训科、综合科)、
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综合科)、
反渎职侵权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
控告申诉检察科、预防职务犯罪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行政装备科、 监察科、工会、案件管理中心、信息中心18个科室。在辖区乡镇设置7
个派驻检察室;分别是:普连集检察室、孙老家检察室、韩集检察室、魏湾检察室、
阎店楼检察室、庄寨检察室、青堌集检察室。
2010年至2013年,曹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
察工作取得新发展。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全省无违
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
单位,全市廉政文化进家庭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德工程建设”示
范单位等称号。

【刑事检察】 2010年,受理各类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62案368人,批准逮捕170案284
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8案456人,提起公诉286案412人,报送市院审查起
诉6案19人。 法院审结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
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易发刑事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案8人,监督
撤案2案4人,追捕追诉56人,批准公安机关申请变更逮捕强制措施18件21人,提起刑
事抗诉案件2件。 通过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
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枉不纵,维护法律权威。2011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293件423人。其中,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6件93人,提起公
诉451件659人,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5件68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4件37人,法院审结
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农村易发多发刑事犯罪,批捕43
件98人,起诉66件95人,保障和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8件10人,监督撤案3件4人,追捕追诉34人,追诉漏罪98件,改变定性5件,经审查同
意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8件20人。 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9次,提起刑事抗诉5
件6人; 所追捕的抢劫案犯李现力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追诉的盗窃案犯程伟被判处
有期徒刑13年。 2012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56件956人,批准逮捕435人;受理
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6件823人,提起公诉356件623人,法院判决356件568人,均作有
罪判决。 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26人,纠正漏犯35人,其中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 如追捕的故意杀人案犯裴永明被判处死缓。纠正侦查、审判活
动违法31件, 改变定性7起,提起刑事抗诉4件,法院采纳3件。2013年,受理各类审
查逮捕案件326件468人,批捕326件48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3件756人,提起
公诉356件652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7件21人,法院审结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积
极参加全县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犯罪嫌疑人陈金全
等大肆发展邪教组织,采取分化瓦解,减少社会对抗,从快批捕起诉该组织骨干成员
30余人。 被告人王付轩等10余人以推销商品为名,引诱2万余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
被依法提起公诉, 有力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3
件,纠正漏捕漏诉5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提起刑事抗诉6件。

【反贪污贿赂检察】 2010年,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办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
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案33人, 大要案比例为100%。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
案21人,起诉26人(含滚动数,下同),有罪判决19人,其中实刑判决10人,实刑判
决率为52.6%,如查办的朱洪庙乡中心校原校长赵某伙同报账员宋某贪污学生公用经
费21万余元案,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年;查办的畜牧中心原副主任
刘某(正科级, 主持工作)受贿9.4万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1年,立查贪
污贿赂案件8件17人, 起诉21人(含滚动数,下同),有罪判决23人,其中实刑判决
12人,实刑判决率为70.6%,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2012年,立查贪污贿赂案件
15件21人, 大要案率为100%,其中,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人,科级干部6人,正
县级干部2人。起诉21人,有罪判决21人,其中实刑判决13人,占61.9%。2013年,立
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8案33人。其中,市院交办查处巨野县副县长陈宜民县处
级干部要案1人, 查处巨野县独山镇党委书记贺景来、成武县财政局局长王元斌等科
级干部3人,查处单县法院技术科科长陈子运等司法人员4人;起诉13案28人,判决13
案29人,其中实刑14人,10年以上重刑3人。

【渎职侵权检察】 2010年,查办渎职侵权案件6案12人,起诉10人,均作有罪判决。
加大对价格执法、建筑工程管理等新领域的监督,办理有关案件的做法得到上级院肯
定,菏泽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现场会在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1年,立查渎
职侵权案件6件10人, 起诉11人,有罪判决11人,特别是相继立查物价执法和建筑工
程管理等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先后有聊城、枣庄市院、济宁嘉祥县级人民检
察院到曹县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2012年,立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8人,其中副科级和
司法人员1人,起诉6件8人,有罪判决5件7人。2013年,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7
案9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司法人员1人,起诉7人,判决7人,实刑2人。

【监所检察】 2010年,办理批捕罪犯又犯罪案件5案7人,起诉4案7人,审查假释案
件18件, 在看守所开展安全检察22次,监督考察外执犯500余人次。在看守所设立心
理矫正工作室,对在押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采取推行品
行调查和分级预警制度、加强对外执犯的管理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做法,被山东省人
民检察院、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转发。2011年,批捕服刑人员又犯罪案6件6人,起诉6
件8人, 审查假释案7件,办理相关人员职务犯罪案1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中, 加强对外执犯的考察,建议撤销3名监外服刑人员的参选资格,确保村“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这一做法相继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菏泽
市人民检察院转发。2012年,批捕服刑人员又犯罪14件14人,起诉11件11人,对监管
活动提出纠正违法14件次, 审查假释11件,纠正7件,对全县外执犯考察两次。2013
年, 批捕服刑人员又犯罪15件32人,起诉15件37人,对曹县社区矫正人员全面考察2
次,对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21人次。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
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菏泽市监所检察工作现场会在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民事行政检察】 2010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1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
抗诉3件, 向曹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法院裁
判正确的案件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探索推行督促起诉、支持
起诉等方式,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分别与曹县国土局、曹县国资局会签《关于共同防
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8起,办理督促起诉欠缴国有土地
出让金案件3起,挽回国有资产损失831万元,工作做法受到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肯定,
菏泽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现场会在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1年,受理各类
民行申诉案31件, 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1件,其中3起行政抗诉案件,实现行政抗诉
案件零突破,向曹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改判6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
12件, 督促起诉5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700余万元。2012年,受理民行申诉案件71
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3件,均被菏泽市人民检察院采纳,向曹县人民法院发出再
审检察建议58件,改判43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3件,督促起诉38件, 办理纠正
违法、诉讼违法调查38件。2013年,受理申诉案件11件,发出民行再审检察建议5件,
办理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起诉等创新型案件96件,与曹县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2次,
联合调处矛盾纠纷3起,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63.582万元。如申诉人孙广中反映曹
县人民法院久拖不执一案,在曹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及与曹县人民法院的联合调处下,
申诉人顺利领取剩余赔偿款25万元,历时近二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终结,法律效果
和社会效果良好。

【控告申诉检察】 2010年,受理来信来访75件,其中检察长接访3件,受理经济案件
线索31件,一般信访、刑事案件情况咨询36件,办理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10件,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 均依法妥善处理。 依托举报宣传周活动, 利用各种媒体、
12309举报电话、 网络等,开展下访巡访,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最大限度地扩
大宣传受众面,使举报宣传经常化、多样化。2011年,受理来信来访84件,其中职务
犯罪案件线索33件, 一般信访、刑事案件情况咨询4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立
案复查6件。2012年,受理来信来访108件,其中检察长接访10件,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转民生检察服务热线61件,均依法妥善处理。受理经济案件线索32件,渎职侵权案件
线索1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一般信访、刑事案件情况咨询52件。2013年,受
理来信来访99件, 其中,检察长接访5件,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转民生检察服务热线59
件, 均依法妥善处理。受理经济案件线索16件,渎职侵权案件线索4件,办理刑事申
诉案件11件, 一般信访、刑事案件线索及其他69件,办理举报奖励2件,刑事被害人
救助30件,不立案线索审查2件,涉检信访评估849件,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举报
初核工作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

【职务犯罪预防】 2010年,开展预防调查18次,提供预防咨询437次,开展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218次,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份,开展警示教育251次,
剖析职务犯罪案件17件, 其中1件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案例分析。切
实巩固和深化执法办案成果, 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如在查办3
起贪污挪用学生公用经费职务犯罪案件后,结合曹县教育局、曹县财政局共同举办由
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及中学校长、报账员、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共
200人参加的以案析理警示教育大会, 干部群众深受教育。针对涉农职务犯罪突出情
况,制作涉农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全县各乡镇巡回播放。印制廉政台历2000余册,免
费向曹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会员单位赠阅。结合曹县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全县党务干
部100余人, 旁听职务犯罪大要案庭审,参观曹县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展室,提高广
大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011年,开展预防调查87次,提供预防咨询500
次,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92次。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8份,开展警示教育
430次, 剖析职务犯罪案件33件,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受到县人大领导批示。2012
年, 完成调查报告20份,剖析案例22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2件,提供预防咨询225
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4次,开展警示教育196次。制作廉政短片和公益广告各
一部, 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撰写的7份调研报告被曹县县委、
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菏泽市人民检
察院转发。2013年,完成调研报告3份,完成案例分析7件,向有关单位发放检察建议
书7份, 开展警示教育6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9次,提供预防咨询3件,发现
职务犯罪线索1件,开展专项预防2件。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犯罪也是成
绩”观念,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积极介入重大工程开展专项预
防,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廉政公益
海报评选活动中,报送作品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加强对基
层干部警示教育等做法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转发。

【检察技术】 2010年,办理各类案件31案,其中文证审查15案、同步录音录像16案
32人32次。办案中,无一错案、无一群众投诉、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均未超出办案期
限,检案准确率100%。2011年,办理各类案件36案,其中文证审查22案、同步录音录
像14案26人40次,为自侦部门同步录音录像14案26人40次,及时刻录光盘80张。办案
中,无一错案、无一群众投诉、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均未超出办案期限。2012年,受
理各类文证审查46案,为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技术协助36次,办理案件22件38人 (其中
有8名证人),录音录像174小时48分钟。所办案件均未超出办案期限,检案准确率100
%。 2013年,受理各类文证审查79案,为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技术协助25次。积极配合
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对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过程
中,严格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程序,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设备,协助办理23件44人 (其中
有2名证人),录音录像479小时,及时刻录光盘480张。

【检察队伍建设】 2010年,提请任命副检察长4人,纪检书记1人,进一步充实院领
导班子, 新招录公务员15人,新进选调生1人,有效改善队伍年龄、知识结构。采取
检察官教检察官、举办专家讲座、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交流,全面提升干警理论
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权威知名期刊和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16篇,在山东省人
民检察院、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提交论文均获一等奖,承
办的省院重点研究课题获一等奖。积极开展争创政法先锋活动,曹县县委政法委对三
名检察干警作出学习决定,一人被曹县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十佳青年楷模”,
二人被曹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年有11个集体39名个人受到县
级以上表彰奖励,曹县人民检察院被曹县人大常委会表彰为全县人民满意单位。2011
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1个集体、23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公诉科获
“省级青年文明号”,曹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总支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
组织”称号,已故助理检察员邵明勇被省、市、县确立为重大宣传典型,菏泽市委政
法委、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曹县县委先后作出向邵明勇学习决定。公开发表理论文章
13篇, 其中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国家级知名期刊发表5篇,承担省院重点检察理
论研究课题《我国刑事搜查监督机制研究》获全省2010—2011年度一等奖。成功承办
全省第二届齐鲁检察论坛基层行研讨会和全市第六届研究年会,获优秀组织奖。在全
省主题演讲比赛中,曹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获一等奖。在曹县、菏泽市党史党建知识电
视大奖赛中,参赛组分获一、二等奖。在菏泽市公诉人论辩选拔赛中,曹县人民检察
院干警获第二名, 4人被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授予“菏泽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称号。
2012年,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院重大部署,特别是十八大精神,努力提
高干警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一人参加全县十八大精神宣讲团,两人被抽调到最高人
民检察院锻炼帮助工作。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对干警违法违纪坚持“零容
忍”,顺利通过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
检查验收,并被菏泽市纪委表彰为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先进单位。为使“强素质树形
象”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形,要求每位干警和每个部门都要提供自己喜欢的格言
警句、工作理念,建设文化长廊和内网干警格言栏目,得到菏泽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的
充分肯定。陈錾被菏泽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入选菏泽市百名先
模人物。 政治生活上将从优待警落到实处,提拔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10人,
进一步改善干警职级待遇。加强对青年干警培养,岗前培训新招录21名公务员和事业
编制人员。积极改善家属院环境和冬季取暖,投资10万元为青年干警改造集体宿舍。
公开发表研究成果20篇, 其中在全国知名期刊发表9篇,承担省院重点研究课题获一
等奖,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年会上,报送论文均获一等
奖。2013年,完善党组内部决策机制,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
2人被抽调到高检院、省院锻炼帮助工作,2人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一等奖,
6人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全市人民
满意政法干警、优秀侦查员、十佳办案人、优秀办案人。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
成立严格落实党风检纪领导小组,完成办公用房、超标超编车辆清理,利用信息化促
进制度落实,加强对考勤、执行八项规定、整治“四风”情况的督察,主动邀请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登门走访征求意见。

【“严明检纪 匡正检风”活动】 2013年,开展“严明检纪、匡正检风”学习教育活
动,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绍军任组长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查摆问题、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集中学习十八大
报告、党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文件精
神和有关检察纪律要求,围绕治“庸”以提能、治“懒”以增效、治“散”以聚神、
治“私”以倡导清廉为公、治“特”以转变执法作风、治“奢”以厉行勤俭节约等,
认真查摆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2013
年度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
位、全市优秀检察院。
供稿人:张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