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类 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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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曹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为行政正科级单位,归口于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审议的规范性文章,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为县政府领导和部
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0年至2013年是曹县依法行政快速发展的四年,省法制办领
导先后三次到曹县检查指导工作,曹县人民政府2013年被菏泽市政府授予“‘行政程
序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曹县法制办2010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
东省法制办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被菏泽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菏泽市法制办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被山东
省政府法制办授予“山东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被菏泽市法制办授予“政府法
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

【依法行政】 县政府年初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
点,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签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2010年,县政府调整依法
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县政
府先后制定《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曹府发〔2011〕20
号)和《曹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曹府发〔2011〕21号),
对未来五年曹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展望,明确各乡镇街道、各有
关部门未来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目标和具体要求。 同年10月20日, 县政府召开
2010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主要
负责人、 法制科(股)长、执法人员,共计900余人参加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
政协、监察局的领导出席会议。2011年,县法制办建立法制联络员制度,建立法制联
络员档案, 全县设立联络员108名,覆盖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2012年,是
省政府确定的“行政程序年”,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行政程序年”活
动领导小组,制定《曹县“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梁堤头镇、阎店楼镇、
县交警大队、药监局、文体局、公安局为全县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通过典型引路、
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开展。同时,召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
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量化活动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每月调度一次
工作,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情况,保证活动扎实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县政府被
市政府评为“菏泽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先进单位”。2013年,县政府被省法制办确
定为全省2013年至2015年依法行政联系点,对加快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
义。这一年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曹县推荐的曹县交警大队被市法制
办评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重大决策】 2010年,县政府制定《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
集体决定等五项制度》。2012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县政府在制定和调整
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征地与房屋拆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的决策时,把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严格执行五项制度。
2010年,曹县法制办对2005年至2009年期间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确认35件继续有效,并以县政府文件向社会公布,对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自
2010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 同年8月,制定《曹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对2009
年出台的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 根据评估结果,向县政府提出关于文件执
行的意见和建议。 2011年5月,举办出租车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2012年,县政府办公室先后制定《曹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规定》、
《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布等有关制度的通知》,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
及“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做了详细规定。制定《曹县政
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加强县政府合同的规范化管理。2012年至2013年,县政府共
制定规范性文件12件, 审查备案乡镇政府及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件。2013
年5月, 县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政府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清理工作做具体
安排,清理合同199件,经审查存有问题或风险的合同105件,曹县法制办分别对涉及
的23部门下达合同修改建议书,有效规范了政府合同依法履行,为招商引资、城镇化
建设和大项目落地等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执法监督】 严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曹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健
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 四年注销行政执法证件495人。2012年,规范细化28个部门行
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2013年,对全县行政执法权进行清理规范,全县
45个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
限,确保程序公正,形成了体系严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新
机制。
2011年,曹县法制办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曹县行政执法责
任制考核办法》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暂行规定》等,将具有
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列入县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曹县法制办和曹县监察局每半年对
执法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不断改进执
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每年至少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
征收等案卷评查一次。从2012年开始,探索行政执法案卷“问题销号”制度。2013年,
此项制度被省《政府法治》刊登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

【行政复议】 2012年,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基层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的
通知》(曹政办发〔2012〕76号),从全县司法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
个体工商户代表、企业家代表、法律服务人员代表中选任40多名行政复议联络员,设
立10处行政复议联络点,方便群众,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13年,成立菏泽市第一个
县级行政复议委员会——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
集中决议”。同年11月,县政府制定《曹县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和行政
执法、行政审判、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规范,
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联席会议的制度化。
2010年,曹县法制办编写的《曹县法制办调解一起网络信息行政复议案》案例解析被
国务院法制网、 青海政府法制网、 山东政府法制网等多家网站转载。2012年编写的
《任某不服治安处罚案》案例解析收录《山东省行政复议案例汇编》。曹县的行政复
议调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012年8月,在山东省全省行政复议案例研讨会上王丽作
《关于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的工作方法》的典型发言。2010年至2013年,受理行政复议
案件928件, 全部按时办结,均达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实现一般行政复议
案件2人办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3人办理,配备案件审理室、办案车、笔记本、照相
机、 录音笔等办案设施设备,保证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2013年1月,曹县法
制办被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评为“山东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

【宣传培训】 2010年至2013年,每年均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累计培训10000多
人次,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2011年和2012年,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法》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大规模集中培训。2012年6月,举办新任职副科
级以上干部培训班。2013年11月,举办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县长谭相海和
1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及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依法行政分管负责
人参加培训。
2010年3月,创办《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四年累计编发44期。2012年6月,在曹县政
府网上设立“政府法制” 专栏。四年累计被市法制网采用法制信息167篇,省法制网
采用111篇,国家法制网采用48篇,《菏泽日报》采用1篇,省法制网采用曹县调研论
文4篇。 2012年和2013年,被菏泽市法制办评为菏泽市依法行政宣传先进单位。法制
宣传活动累计张贴标语、横幅10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100余辆,发放宣传材料30000
余份。
供稿人:赵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