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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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曹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事业正科级单位。 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
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2010
以来,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五个
老有”工作目标,强化服务,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老年优待政策落实、
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老龄宣传、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
2012年,被评为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银龄安康工作先进
单位;2013年,被评为全市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银龄安康工作先进单位。

【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免费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23620本;为 316 位百岁老人
发放长寿补贴金84.9万元。 从2013年3月起,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曹县老
年人乘坐公交车免费卡”享受免费乘车优待。

【银龄幸福和谐工程】 包括“银龄安康工程”“银屏惠老工程”“银龄救助工程”
“银龄幸福之家工程” 。 2010年、2013年,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为老年人办理
“意外伤害保险”14.3万份,参保金额222万元,理赔768例,赔付金额101.76万元。
实施“银屏惠老工程”,为28名特困老人发放电视机28台。实施“银龄救助工程”,
为23名8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发放救助金1.7万元。 实施“银龄幸福之家工程”,建立
老年活动室30处。

【老龄工作宣传】 2010年至2013年,在市以上报纸、杂志、网站发表信息、稿件214
篇;书写户外宣传标语22条,户外电子屏幕敬老标语28条;将每年的老人节所在月份
定为“敬老月” ,敬老月期间电视台打出宣传标语8条;慰问敬老院、百岁老人、特
困老人12次; 文体表演26场次;深入基层宣传老年法、老年优待政策3次,印发宣传
册、 单4000份;评选县“十佳孝星”20名,市“十佳孝星”4名;2013年,推荐朱洪
庙乡温庄村116岁老人付姜氏为全国“十佳寿星”。

【老年文体活动】 2010年至2013年,五一节、老人节、春节期间,在曹县广播电视
台、 曹县人民之家举行老年人专场文艺演出3场,在人民广场举行全县老年人文艺演
出比赛23场次。组织老年艺术团体下乡演出12场次,去敬老院演出3次。
供稿人:赵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