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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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曹县支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是中国人寿保险
公司的县级分支机构。下设综合管理部、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团险销售部、客
户服务部、 健康保险部六个部门。至2013年,公司职工和营销员达800余人,解决下
岗职工再就业人员680多人。 有农村营销服务网点18个,其中公司在城区设有三个展
业区,在银行设有代理网点,为全县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优质、快捷的
保险销售和理赔服务。2012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2年度“十佳协税护税基层单位”
称号。2013年,获省公司“群雄逐鹿奋发崛起先进集体金奖”。

【保险收入】 2010年,保费规模2.05亿元,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3.56%,
居全市国寿系统保费总量第一名,在全省县域业务考核中位居第12位。其中,长险首
年保费1.26亿元,同比增长7.12%,完成预算104.32%;长险首年期交保费3656万元,
同比增长34.79%, 完成预算101.82%; 短险611万元, 同比增长32.02%, 完成预算
105.03%。2011年,保费规模2.01亿元,再次突破2亿元大关,居全市国寿系统保费总
量第一名,在全省县域业务考核中位居第11位。其中,长险首年保费1.02亿元;长险
首年期交保费2700万元;短险635万元。2012年,保费规模2.05亿元,连续三年突破2
亿元大关,居全市国寿系统保费总量第一名,在全省县域业务考核中位居第10位。其
中, 长险首年保费8372万元,长险首年期交保费3690万元,短险705万元。2013年,
保费规模2.16亿元,同比增长7.24%,连续四年总保费突破2亿元大关,稳居全市国寿
系统保费总量第一名, 在全省县域业务考核中位居第9位。 其中, 长险首年保费
8462.5万元,长险首年期交保费3580.52万元,短险846.8万元。

【保险服务与理赔】 2010年以来,以“牵手国寿,品味生活”为主题开展客户系列
活动,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奋力拓展”的总基调,持续打造公司优质服务品牌形象,
以“国寿客户节”和“牵手”系列客户活动为契机,拉近与客户的距离,提升客户满
意度。坚持“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公司经营管理
的起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严格执行新保险法,确保客
户利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风险防范,重点对单证、回访、保全、投诉四个风
险点进行强化管控,并与业务条线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回访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
不断提升回访成功率;投诉案件处理平稳,无投诉升级、恶性投诉件发生。公司本着
“诚信第一 效率第一” 的原则,建立高效快捷的理赔机制,制定客户服务公约,向
社会公布理赔承诺,建立理赔绿色通道,赔案做到“两快一准”:即调查速度快、办
理手续快、赔付依据准;对一些重大事故的赔案做到特事特办。2010年,公司受理各
类理赔案件1385件,累计理赔金额达1260万元,返还客户满期金、养老金及红利6780
万元。2011年,公司受理各类理赔案件1420余件,累计理赔金额达1330万元,返还客
户满期金、养老金及红利7240万元。2012年,公司受理各类理赔案件1436件,累计理
赔金额达1378万元,返还客户满期金、养老金及红利7460万元。2013年,公司受理各
类理赔案件2110余件,累计理赔金额达2860万元,返还客户的满期金、养老金及红利
8070万元。

【典型理赔案例】 案例一:2010年4月16日,中国人寿曹县支公司理赔人员将7.5万
元赔款交给因车祸丧生的孔某的家属手中。44岁的郑庄乡白腊园村村民孔某是家中的
顶梁柱。不幸的是他于3月21日下午在庄青路去马山庄市场买砖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肇事车辆逃逸。 孔某被120急救车送往曹县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孔某生前先
后购买过国寿99鸿福保险、国寿康宁终身和100元的温馨卡,缴纳保费5720元。4月14
日接到报案的曹县支公司迅速展开调查,在确认该案为保险责任范围后,本着“诚实
守信、一切从速的原则”,三个工作日就做出赔付7.5万元的决定。
案例二: 2011年9月17日,37岁的陈某某在家中休息时突然感到一阵胸闷气短,疼痛
异常。家人怀疑是急性心脏病突发,遂将其送往曹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后经多方检
查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当即住院治疗,随后在家做恢复性休养。陈某某曾于2007年
1月5日投保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年缴保费2600元,保额为33766.23元,缴费期间
为20年, 已累计缴费五期共13000元。10月初,陈某某出院后,向曹县支公司客服中
心报案。接到报案后,曹县支公司启动快速理赔机制,10月10日受理材料后,理赔人
员迅速扫描至省公司,经省公司理赔人员复核后,属于保险责任。第二天就予以结案,
并随即将67532.46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转账至客户。
案例三: 2012年4月18日,中国人寿曹县支公司受理一起因患重大疾病罹世,家人获
赔巨额保险金的理赔案件。被保险人李某某因患“肝癌晚期”不幸病逝,中国人寿曹
县支公司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结案,并将30万元死亡理赔金转账至客户手中。
李某某是曹县邵庄镇人,40岁,从事个体运输。早些年,凭着一副精明的头脑,李某
某跑起个体运输,生活逐渐好转起来。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李某某又买两辆大油罐车,
并购置一辆小轿车, 家庭生活走上富裕路。2008年3月,客户曾投保公司康宁终身保
险一份,基本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8600元,已缴费5期,累计缴费43000元。谁知,
美满幸福的生活却在去年底被打破。2011年底,李某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尿液发黄,
连续一周腹泻,三个月后,病情仍没有好转的李某某到济南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经
检查,诊断为“肝癌晚期”,并已无法再动手术。不久,李某某又转至河南商丘京华
医院接受治疗, 终因病情恶化,2012年3月25日在该院病逝。接到报案后,公司本着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原则,迅速开展走访调查,确定情况属实,属于保险责任,
并于4月18日将30万理赔金转账至客户。
案例四: 2013年11月4日下午,曹县支公司院内鞭炮齐鸣,来自全县各乡镇21位尿毒
症患者代表手执一面写有“授人玫瑰 演绎博爱” 的锦旗,交至公司负责人手中,以
表达全县176名尿毒症患者对公司和新农合诚信服务、快速理赔的感激之情。
供稿人:高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