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组织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2&A=2&rec=841&run=13

1986年,菏泽地区编制委员会分配给曹县县直行政编制1561人,其中,党政群机
关编制943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编制586人,武装部编制32人。1987年,
菏泽地区编委分配给曹县乡镇党政机关编制1396人,人口在2.5万人以上的乡镇16个,
每个乡镇定编28人; 人口在2万~2.5万人的乡镇15个,每个乡镇定编25人;人口在2
万人以下的乡镇19个,每个乡镇定编23人;10个区各定编10人,曹城镇增加编制5人。
共分配编制1365人, 空编额31个。1994年1月,按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将主
要从事经营及生产服务活动和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主管部门,转为企业性经济实
体和事业性服务实体;将生产经营管理职能交还企业;将社会性、公益服务性的职能
交还事业;将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转移到市场。曹县县直行政机构48个,县直行政编
制750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武装部单列编制625人。乡镇31处,编制
1065人。至年底,全县党政群工作部门由94个精简为48个,工作人员由2339人,精减
为750人; 乡镇行政人员由1367人,精减为1065人;县乡两级分流1891人。1999年,
全县开展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调整和人员分流工作。菏泽地区编委确定曹县县直
行政编制859人;执行机关工资标准的事业单位编制155人;县直全额和具有行政收费
职能的事业单位编制1522人;31处乡镇行政编制1189人、事业编制1220人。县编委核
定县直党政群机关编制837人,分流649人;核定县直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596人,分流
2514人。县直党政群机关和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压缩领导职数67个;核定乡镇机关编
制1198人, 分流226人;核定乡镇事业单位编制1360人,分流2467人;县乡分流人员
5856人。 2002年4月,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复意见,确定曹县县直党政群
机关机构34个,编制531人;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及其他机构9个,编制55人;公、
检、法、司政法专项编制626人;25处乡镇行政编制956人、事业编制850人。同年9月
底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县直党政群工作部门由48个减至41个,行政人员由750人减至
575人;各乡镇行政机构由6个减至3个,行政人员由1198人减至965人;乡镇事业单位
由18个减至6个, 事业人员由1360人减至850人,县乡两级分流918人。2009年,曹县
县直党政群机构有43个,行政编制1433人,实有在职人员1199人。27处乡镇街道行政
编制1040人, 实有在职人数807人。各类事业单位856个,其中县直217个、乡镇街道
639个,总编制数13445人,实有在职人员105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