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卫生监督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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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 食品卫生监督主要是检查城区国营和集体食品生产
经营单位的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的对象和工作区域由城区拓展到农村,监督工
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1996年,成立县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食品进行
卫生监测。2004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产、流
通等各个环节食品、保健品监督管理,加大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至2005年,全
县卫生监督检查4.8万户次,限期整顿1200户次,开展健康查体和知识培训12万人次,
审验、 发放卫生许可证6万份, 没收各种劣质食品4万公斤。2006年,食品监督检查
9500户次,监督监测覆盖率98%,抽检样品1842份,合格率79%,没收病死畜禽肉、着
色肉、甲醛水发海产品900公斤,“三无”罐头5000瓶,查处假酒208箱。吊销卫生许
可证36家,限期整改158家,查处制假售假窝点5处,行政处罚52家。2007年,开展食
品卫生专项检查和突击活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25万人次,检查1500户次,采集各类
食品样品871份, 合格697份,合格率80%。2008年,检验各类食品8758件,出具检验
数据2.98万个, 饮食及服务从业健康查体、门诊化验累计7791人。同年4月,县政府
组织药监、卫生、工商、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
员2万余人次, 出动车辆1500余辆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09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
起。4月28日,楼庄乡利用楼庄集会日,将查获的100多箱伪劣、变质、过期食品进行
集中销毁。当年,曹县被省政府评为“省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和“省级
食品安全示范县” 。2009年,县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为485户食品经营户换发食品卫生
许可新证, 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322本。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起,县防
疫站每年定期对宾馆、旅店、浴池、歌舞厅、美容美发店、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微小气
候、水质、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监测,对卫生条件合格者办理卫生许可证。
1989~1990年,重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和对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工作。1991年,
对饭店传统的炉灶进行“明堂暗灶” 改造,改造炉灶162座。1997年,对城区40家饭
店进行基本卫生设施改造,要求中等以上饭店配备相应的功能及消毒设施。2002年,
县防疫站成立公共卫生科, 配备6名卫生执法人员负责全县的公共卫生监督。当年,
校验和办理卫生许可证360份;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查体1108人,查出的乙肝病毒
携带者全部调离工作岗位,监督检查3800户次,并对部分卫生状况不合格且改进不力
的经营者进行处罚。2003~2005年,每年都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
人员进行健康查体。2006年,县卫生监督所对城区120家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状况、
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公共用品样品178份,合
格137份, 合格率76.9%。2009年,对218家公共场所室内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从
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31家洗浴场所公共用具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采集公共用品164份,水样31份,合格率80%。劳动职业卫生监督监测 1986~2001年,
县劳动、卫生部门按照国务院《尘肺病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的要求,对全县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14家企业工厂落实监控措施,为3914名作业人员
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 监督覆盖率100%;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先后培训2万人次;定
期查体,查体率100%。对全县50个尘毒点、20个噪声点、32台X射线机、2台CT机进行
防护监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全县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开始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 2006年,对圣奥化工接触危害性物品的800名员工进
行健康查体,并完成有毒有害企业的建档及申报工作。2009年,对有毒有害作业点、
尘毒点监护1281人,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人员的查体形成制度,全县职业病
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对城区自来水供水单位建立档
案,进行监督监测。1990年后,每年采集丰水期、枯水期水样检验,出具检验数据。
供水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将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调离供水单位。2002年,开始对瓶
装及桶装纯净水进行监督监测,符合卫生条件的发放卫生许可证。2003年,在农村设
立10个监测点,把农村饮用水纳入监督监测范围。2007年,按照《山东省农村饮用水
与环境卫生状况调查方案》 的要求,完成9处乡镇、11个行政村农村居民环境卫生现
状调查, 采集丰水期、枯水期水样20份,向有关单位提供检验数据400个。2009年,
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4户,检测水样4份,除氟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国家标准。全县城
区用水、农村用水及瓶装、桶装饮用纯净水监督监测在全县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