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 食品卫生监督主要是检查城区国营和集体食品生产
经营单位的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的对象和工作区域由城区拓展到农村,监督工
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1996年,成立县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食品进行
卫生监测。2004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产、流
通等各个环节食品、保健品监督管理,加大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至2005年,全
县卫生监督检查4.8万户次,限期整顿1200户次,开展健康查体和知识培训12万人次,
审验、 发放卫生许可证6万份, 没收各种劣质食品4万公斤。2006年,食品监督检查
9500户次,监督监测覆盖率98%,抽检样品1842份,合格率79%,没收病死畜禽肉、着
色肉、甲醛水发海产品900公斤,“三无”罐头5000瓶,查处假酒208箱。吊销卫生许
可证36家,限期整改158家,查处制假售假窝点5处,行政处罚52家。2007年,开展食
品卫生专项检查和突击活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25万人次,检查1500户次,采集各类
食品样品871份, 合格697份,合格率80%。2008年,检验各类食品8758件,出具检验
数据2.98万个, 饮食及服务从业健康查体、门诊化验累计7791人。同年4月,县政府
组织药监、卫生、工商、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
员2万余人次, 出动车辆1500余辆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09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
起。4月28日,楼庄乡利用楼庄集会日,将查获的100多箱伪劣、变质、过期食品进行
集中销毁。当年,曹县被省政府评为“省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和“省级
食品安全示范县” 。2009年,县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为485户食品经营户换发食品卫生
许可新证, 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322本。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起,县防
疫站每年定期对宾馆、旅店、浴池、歌舞厅、美容美发店、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微小气
候、水质、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监测,对卫生条件合格者办理卫生许可证。
1989~1990年,重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和对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工作。1991年,
对饭店传统的炉灶进行“明堂暗灶” 改造,改造炉灶162座。1997年,对城区40家饭
店进行基本卫生设施改造,要求中等以上饭店配备相应的功能及消毒设施。2002年,
县防疫站成立公共卫生科, 配备6名卫生执法人员负责全县的公共卫生监督。当年,
校验和办理卫生许可证360份;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查体1108人,查出的乙肝病毒
携带者全部调离工作岗位,监督检查3800户次,并对部分卫生状况不合格且改进不力
的经营者进行处罚。2003~2005年,每年都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
人员进行健康查体。2006年,县卫生监督所对城区120家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状况、
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公共用品样品178份,合
格137份, 合格率76.9%。2009年,对218家公共场所室内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从
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31家洗浴场所公共用具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采集公共用品164份,水样31份,合格率80%。劳动职业卫生监督监测 1986~2001年,
县劳动、卫生部门按照国务院《尘肺病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的要求,对全县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14家企业工厂落实监控措施,为3914名作业人员
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 监督覆盖率100%;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先后培训2万人次;定
期查体,查体率100%。对全县50个尘毒点、20个噪声点、32台X射线机、2台CT机进行
防护监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全县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开始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 2006年,对圣奥化工接触危害性物品的800名员工进
行健康查体,并完成有毒有害企业的建档及申报工作。2009年,对有毒有害作业点、
尘毒点监护1281人,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人员的查体形成制度,全县职业病
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对城区自来水供水单位建立档
案,进行监督监测。1990年后,每年采集丰水期、枯水期水样检验,出具检验数据。
供水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将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调离供水单位。2002年,开始对瓶
装及桶装纯净水进行监督监测,符合卫生条件的发放卫生许可证。2003年,在农村设
立10个监测点,把农村饮用水纳入监督监测范围。2007年,按照《山东省农村饮用水
与环境卫生状况调查方案》 的要求,完成9处乡镇、11个行政村农村居民环境卫生现
状调查, 采集丰水期、枯水期水样20份,向有关单位提供检验数据400个。2009年,
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4户,检测水样4份,除氟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国家标准。全县城
区用水、农村用水及瓶装、桶装饮用纯净水监督监测在全县形成制度。
第三条 卫生监督监测
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 食品卫生监督主要是检查城区国营和集体食品生产
经营单位的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的对象和工作区域由城区拓展到农村,监督工
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1996年,成立县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食品进行
卫生监测。2004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产、流
通等各个环节食品、保健品监督管理,加大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至2005年,全
县卫生监督检查4.8万户次,限期整顿1200户次,开展健康查体和知识培训12万人次,
审验、 发放卫生许可证6万份, 没收各种劣质食品4万公斤。2006年,食品监督检查
9500户次,监督监测覆盖率98%,抽检样品1842份,合格率79%,没收病死畜禽肉、着
色肉、甲醛水发海产品900公斤,“三无”罐头5000瓶,查处假酒208箱。吊销卫生许
可证36家,限期整改158家,查处制假售假窝点5处,行政处罚52家。2007年,开展食
品卫生专项检查和突击活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25万人次,检查1500户次,采集各类
食品样品871份, 合格697份,合格率80%。2008年,检验各类食品8758件,出具检验
数据2.98万个, 饮食及服务从业健康查体、门诊化验累计7791人。同年4月,县政府
组织药监、卫生、工商、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
员2万余人次, 出动车辆1500余辆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09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
起。4月28日,楼庄乡利用楼庄集会日,将查获的100多箱伪劣、变质、过期食品进行
集中销毁。当年,曹县被省政府评为“省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和“省级
食品安全示范县” 。2009年,县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为485户食品经营户换发食品卫生
许可新证, 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322本。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起,县防
疫站每年定期对宾馆、旅店、浴池、歌舞厅、美容美发店、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微小气
候、水质、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监测,对卫生条件合格者办理卫生许可证。
1989~1990年,重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和对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工作。1991年,
对饭店传统的炉灶进行“明堂暗灶” 改造,改造炉灶162座。1997年,对城区40家饭
店进行基本卫生设施改造,要求中等以上饭店配备相应的功能及消毒设施。2002年,
县防疫站成立公共卫生科, 配备6名卫生执法人员负责全县的公共卫生监督。当年,
校验和办理卫生许可证360份;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查体1108人,查出的乙肝病毒
携带者全部调离工作岗位,监督检查3800户次,并对部分卫生状况不合格且改进不力
的经营者进行处罚。2003~2005年,每年都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
人员进行健康查体。2006年,县卫生监督所对城区120家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状况、
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公共用品样品178份,合
格137份, 合格率76.9%。2009年,对218家公共场所室内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从
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31家洗浴场所公共用具进行消毒效果监测,
采集公共用品164份,水样31份,合格率80%。劳动职业卫生监督监测 1986~2001年,
县劳动、卫生部门按照国务院《尘肺病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的要求,对全县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14家企业工厂落实监控措施,为3914名作业人员
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 监督覆盖率100%;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先后培训2万人次;定
期查体,查体率100%。对全县50个尘毒点、20个噪声点、32台X射线机、2台CT机进行
防护监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全县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开始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 2006年,对圣奥化工接触危害性物品的800名员工进
行健康查体,并完成有毒有害企业的建档及申报工作。2009年,对有毒有害作业点、
尘毒点监护1281人,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人员的查体形成制度,全县职业病
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对城区自来水供水单位建立档
案,进行监督监测。1990年后,每年采集丰水期、枯水期水样检验,出具检验数据。
供水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将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调离供水单位。2002年,开始对瓶
装及桶装纯净水进行监督监测,符合卫生条件的发放卫生许可证。2003年,在农村设
立10个监测点,把农村饮用水纳入监督监测范围。2007年,按照《山东省农村饮用水
与环境卫生状况调查方案》 的要求,完成9处乡镇、11个行政村农村居民环境卫生现
状调查, 采集丰水期、枯水期水样20份,向有关单位提供检验数据400个。2009年,
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4户,检测水样4份,除氟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国家标准。全县城
区用水、农村用水及瓶装、桶装饮用纯净水监督监测在全县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