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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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县人民医院(含分院)、县第二人民院(以下简称县二院)、县中医院、
县正骨医院、 第三人民医院(韩集镇中心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属县卫生局管理。
1987年, 全县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开始进行一系列改革,将县人民医院6所分院、第三
人民医院、县正骨医院和35所乡镇卫生院划归乡镇管理。同年,县人民医院推行医疗
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对科室实行医疗技术经济承包、定收定支、超收节支、结余分
成。1989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深化卫生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改革经
营管理体制,推行和完善承包责任制。1990年,推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目
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合同,合同目标落实到人。1993年,深化管理经费和分配制
度改革,县属医院实行差额拨款,乡镇卫生院实行差额补助。1995年,县属医院实行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仍实行财政差额拨款,乡镇卫
生院实行乡镇财政补贴。 1999年8月,推行全员聘任制,实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
对被聘用人员实行岗位补助或职务补助;对落聘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培训或自费进修之
后,经过考核重新上岗。2000年,县人民医院率先在全县推行科主任负责制、专业技
术人员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制。2002年,有22所乡镇卫生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1529
名职工入股,募集股金186万元,占改制卫生院净资产的12%。改制后,卫生院实行院
委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同年12月,县人民医院实行股份合作制。
职工参股990股,每股5000元,共募集资金495万元,医院国有净资产入股1535万元;
选举产生县人民医院第一届董事会、 监事会。2003年,在郑庄、安仁集2个卫生院进
行动产买断、不动产租赁改革试点;古营集卫生院实行层级管理改革试点。2004年,
县人民医院在全省率先实行委托管理制度, 对竞争上岗的9名委托管理者颁发聘书并
签订责任书,以科室为单位实行“出资经营”管理模式,全院收取发展资金1400万元。
同年,曹城、郑庄、魏湾、楼庄、古营集等卫生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开选聘院长。2005年,改革分配制度,由按职务、职称分配制度向按岗位、贡献分
配制度转变。 当年,26处乡镇卫生院和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制。
2006年,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年集中
招标4次,采购药品总价值212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98%。2009年,27处乡镇街道卫生
院人、财、物划归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同年,改革用工制度,公开招聘专科以上毕业
生203人充实到基层医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