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计划生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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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管理1986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在坚持“三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
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人口计划指标不变),落实“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
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基础上,开展“三抓”(抓基层打基础、抓后进促
平衡、抓管理上水平),创“三无”(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流产)
活动。1987年起,建立健全村级育龄妇女管理制度,做到该生的有计划,不该生的有
措施。 1988年7月,逐级签订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合同。1995年,建立计划生育统计台
账,所有已婚育龄妇女纳入微机管理。1996年,全县计划生育围绕实行“两个转变”
(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
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
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把“三结合”(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
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年,曹
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先进县”。2001年,围绕“四
完善”(即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体制,
完善县指导、乡管理、村负责落实的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完善党政领导部门配合、
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
障机制)、“三建立”(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体
系、科技创新体系)、“两提高”(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提高群众参与满
意程度),改革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逐步取消一孩生育证,改按照计划生育为符合政
策生育,改晚婚晚育一起抓为重点抓晚育,改手工资料管理为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网
络系统。 2005年底,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评估验收,全县共评出先进村604个、模
范村25个、 合格村855个。2006年,村民自治村达896个,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95%以
上。2007年起,全县已婚育龄妇女查体全部使用指纹仪系统。2008年,全县对计划生
育合同内容重新修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行政合
同。 2009年底,计划生育行政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
口包括外地流入曹县务工经商人员和本县外出人员。1986年始,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
地、跨越乡镇行政区域赴异地务工、经商或者居住,年龄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纳
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当年,全县
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615人。1992年,县计生委成立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办公室,各乡镇配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31名。199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
属地管理,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建档立卡,将其纳入正常管理。当年,为8356名流动
人口育龄妇女建档立卡。1999年,推广“抓源头,管流出;抓房主,管房客;抓雇主,
管雇工”的模式。2000年起,对跨区域、已婚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纳入重点管理。
上述人员外出30日以上者,需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04年,流
动人口实行“八个一”管理法,即:填写一份外出人员登记卡,签定一项外出管理服
务合同,落实一种长效节育措施,选定一位外出创业者为计划生育协会小组联系人,
明确一名村级责任人,设置一个信息监控档案,拨打一个信息核实电话,建立一种双
向互动机制。2007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网四联”工作机制,“一网”即市、
县、乡、村四级人口计生组织网络;“四联”即计生组织网络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
通,与劳务输出中介机构联通,与司法维权部门联通,与共青团、妇联、农业、农机、
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联通,提高外出人员素质,维护其合法权益,解除其后顾之
忧。当年,曹县荣获“全省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先进县”。2009年,国家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曹县依法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至年底,全县共发放流动人
口婚育证明19272份, 验证率达到98.8%。计划生育重点治理省重点管理 1987~1990
年, 曹县计划生育工作连续4年被纳入省重点管理。1991年初,县委、县政府先后召
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六大班子联席会议、县直部门及乡镇党政“一把手”会议、全
县万人大会,就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找原因,查症结,定措施,下决心重点治理。
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党政“一把手”签订人口目标责任状。同时,建
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计划生育网络,充实计划生育队伍,全县从事计划生育
工作的专、 兼职人员近万人。9月,省计生委主任刘汉彬到曹县检查指导工作,对曹
县的做法给予认可。年底,人口出生率下降为12.23‰,比1990年下降6.52个千分点。
1992年,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年度人口目
标责任书。目标内容包括当年总人口、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晚婚晚育率、计划
生育率及考核奖惩办法等。 4月,全县核对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父母与子女、
兄弟姐妹之间年龄的逻辑关系,将一部分人的年龄恢复到实际状况,收回以不实材料
取得的结婚证、 准生证。6月,计划生育晚婚率、晚育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各项指
标明显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133个县市中由原来的129位上升至68位,由全区的
第9位跃至第1位, 跳出全省重点管理范围。9月13日~15日,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工作现场会在曹县召开。 济宁、德州等7市地的分管书记、市长(专员),省、市及
60多个县市计生部门负责人, 共200多人参加会议。 县委、 县政府在会上作了题为
《抓转化、打基础,进一步开创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的经验介绍。市重点管理1994
年,常乐集乡被纳入市重点管理。1996年,倪集乡被纳入市重点管理。2001年,龚楼
乡、南李集乡、古营集镇、常乐集乡、大寨乡、倪集乡等6个乡镇被纳入市重点管理。
2002年,仵楼乡被纳入市重点管理。2004年,韩集镇被纳入市重点管理。2005~2009
年,曹县无乡镇被纳入市重点管理。

管理机制创新2005年,曹县对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推行“3335”工作规范。
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三到户(对育龄夫妇家庭送政策法律知识到户、随访服务到户、
送致富信息到户)、三掌握(掌握持证育龄妇女孕情、出生婴儿、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三明白(明白责任区域内基本情况、重点育龄妇女情况、流出育龄妇女情况)、五不
准(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取群众押金、保证金;不准故意刁难群众;不准弄虚作假;不
准私自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准包庇违法怀孕、违法生育人员)。“3335”工作规范被
《人口导报》、《大众日报》、《菏泽日报》、《山东省政务乾坤网》等媒体多次报
道。7月6日,《中国人口报》以《曹县推行“3335工作规范”——农村计生管理长效
机制初步形成》为题给予全面报道,稿件被评为新闻稿件一等奖。11月19日,该文作
者张超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2006年6月,全省村级计划生育队
伍建设现场会在曹县召开, 对曹县在计生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9月,
山东省打造新农村建设服务平台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东营召开,
曹县就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和计生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作典型发言。曹县创出的计划生育
“3335”工作规范和村民自治“4+1”(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为骨干、群众做主人、
专职计生干部抓落实,加上机制做保障)工作机制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编入《2006年中
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鉴》。2007年,探索总结出乡级计划生育“六落实”、“六到位”
管理工作规范。“六落实”,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责、待遇、培训、考评、奖惩
落实;“六到位”,即计划生育指导、服务、宣传、督查、调研、执法到位,全面实
行岗位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资统筹绩效制、政务公开承诺制、系统层级监督
制及责任追究制。当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副司长闫宏到曹县调研计生队伍职业
化建设,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人口计生队伍管理,提高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提
出明确要求。2008年,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以社区和居委会为基本单位、
且方便管理的原则,将整个城区划分为13个社区、73个计生管理小区,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每个社区和小区分别招聘一名计生专职副主任和小区计生
小组长,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计生工作。实行街道聘任、社区使用、县人口计生局备
案。在工资待遇上,社区计生专职主任(党支部书记兼)、女计生专职副主任每人每
月基本工资500元,按照管理的已婚至49周岁育龄妇女1000人为基数,每增加500人,
每人每月增加工资50元,小区计生小组长的工资标准根据管理的已婚至49周岁育龄妇
女人数(每人0.8元)核定,但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
社会抚养费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