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移风易俗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2&A=2&rec=663&run=13

1986年,全县开展“崇尚文明,移风易俗”活动。改革婚丧习俗,提倡喜事新办,
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1987年,团县委成立“曹县青年婚姻理
事会”,向团员青年发出“喜事新办”倡议书。当年,有1465对青年响应倡议,参加
各种形式的集体婚礼。1989年,多数行政村设立红白理事会,帮助群众管理和操办红
白事宜,受到欢迎。1990年,大力推行丧葬改革,实行火葬,把火化率作为移风易俗、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1996年,县文明办、县妇联、
团县委、 县民政局等单位组织开展“破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活动。2000年8月,
县科协等单位在县文化馆组织为期15天的“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科普展
览,参观人员3万多人次。2002年9月28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
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 在县体育场为60对青年举办“迎国庆, 树新风”集体婚礼。
2006年3月,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移风易俗禁止婚丧事大操大办的
意见》。将移风易俗、婚丧事俭办列为“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机关”、
“文明单位”等创建评比的重要内容。至2009年,喜事新办、简办为越来越多的人所
接受,集体婚礼、旅游结婚渐成时尚。丧葬改革成效显著,土葬普遍被火葬代替,出
大殡、发大丧、磕头跪拜、披麻戴孝、烧纸钱、撒冥币等丧葬陋习,逐渐被鞠躬默哀,
佩戴黑纱白花、摆放花圈鲜花的文明习俗所取代,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初步形
成。在移风易俗活动中,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
旧观念基本得到改变,“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观念
日渐深入人心,自觉响应国家号召、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人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