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县开展“崇尚文明,移风易俗”活动。改革婚丧习俗,提倡喜事新办,
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1987年,团县委成立“曹县青年婚姻理
事会”,向团员青年发出“喜事新办”倡议书。当年,有1465对青年响应倡议,参加
各种形式的集体婚礼。1989年,多数行政村设立红白理事会,帮助群众管理和操办红
白事宜,受到欢迎。1990年,大力推行丧葬改革,实行火葬,把火化率作为移风易俗、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1996年,县文明办、县妇联、
团县委、 县民政局等单位组织开展“破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活动。2000年8月,
县科协等单位在县文化馆组织为期15天的“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科普展
览,参观人员3万多人次。2002年9月28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
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 在县体育场为60对青年举办“迎国庆, 树新风”集体婚礼。
2006年3月,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移风易俗禁止婚丧事大操大办的
意见》。将移风易俗、婚丧事俭办列为“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机关”、
“文明单位”等创建评比的重要内容。至2009年,喜事新办、简办为越来越多的人所
接受,集体婚礼、旅游结婚渐成时尚。丧葬改革成效显著,土葬普遍被火葬代替,出
大殡、发大丧、磕头跪拜、披麻戴孝、烧纸钱、撒冥币等丧葬陋习,逐渐被鞠躬默哀,
佩戴黑纱白花、摆放花圈鲜花的文明习俗所取代,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初步形
成。在移风易俗活动中,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
旧观念基本得到改变,“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观念
日渐深入人心,自觉响应国家号召、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人越来越多。
第八条 移风易俗
1986年,全县开展“崇尚文明,移风易俗”活动。改革婚丧习俗,提倡喜事新办,
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1987年,团县委成立“曹县青年婚姻理
事会”,向团员青年发出“喜事新办”倡议书。当年,有1465对青年响应倡议,参加
各种形式的集体婚礼。1989年,多数行政村设立红白理事会,帮助群众管理和操办红
白事宜,受到欢迎。1990年,大力推行丧葬改革,实行火葬,把火化率作为移风易俗、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1996年,县文明办、县妇联、
团县委、 县民政局等单位组织开展“破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活动。2000年8月,
县科协等单位在县文化馆组织为期15天的“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科普展
览,参观人员3万多人次。2002年9月28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
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 在县体育场为60对青年举办“迎国庆, 树新风”集体婚礼。
2006年3月,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移风易俗禁止婚丧事大操大办的
意见》。将移风易俗、婚丧事俭办列为“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机关”、
“文明单位”等创建评比的重要内容。至2009年,喜事新办、简办为越来越多的人所
接受,集体婚礼、旅游结婚渐成时尚。丧葬改革成效显著,土葬普遍被火葬代替,出
大殡、发大丧、磕头跪拜、披麻戴孝、烧纸钱、撒冥币等丧葬陋习,逐渐被鞠躬默哀,
佩戴黑纱白花、摆放花圈鲜花的文明习俗所取代,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初步形
成。在移风易俗活动中,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
旧观念基本得到改变,“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观念
日渐深入人心,自觉响应国家号召、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人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