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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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后,县委、县政府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文明礼貌月”活动
为契机,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和规范居民行为
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1991年,开展“两讲三创”(讲文明,讲道德,
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和“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1993
年,以建设文明县城为主题,先后成功举办“碧波杯”诗词歌手大奖赛、“工业迎春
文艺晚会”、“橡胶杯”戏剧大奖赛等大型文艺活动。当年,在菏泽地区开展的“两
讲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曹县获得一等奖。同年,曹县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1996年,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创建
文明行业、创建文明村镇”活动。5月,曹县被评为第三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2001年,县城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活动,并加大城市建设
力度。完成北环岛建设,建起直径100米的花池,花池中央矗立着大型雕塑——崛起。
成为当时县城的重要标志(后因新城区规划建设而拆除)。2003年,城区开展“创优
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及“绿化净化美化集中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对城内下水道集中清理,保障排水畅通;设置若干个垃圾集中点,每天早晨有垃圾车
及时清运;成立灭杀服务队,定期到各单位进行蚊蝇灭杀;规定星期六为义务劳动日,
由单位领导带队到指定街道、社区、公共场所捡拾垃圾、打扫卫生、清除杂草,清理
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在规划区内植树、栽花、种草等。工商部门对农贸市场、商业
网点,实行规范化管理,严禁乱设摊点,打击市霸街霸和缺斤短两的欺诈行为,保障
公平交易。公安交警部门在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安装红绿灯,在中兴路、南环路等路段
安装隔离栅,确保来往车辆有序运行。县城管执法队,配备专门车辆,每天在主要街
道巡察,制止店外经营和乱搭乱建行为。同年,县文明办编制印发《文明知识手册》
5000册及《文明市民公约》10000余份,发到机关、学校、工厂、医院、商店、社区,
大力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
道的职业道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和睦的家庭美德。当年,曹县被菏泽市委、
市政府命名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县。2005年,开展“文明曹县从我做起”文明曹
县创建活动, 启动文明曹县建设工程。2006年3月起,在县城开展“拆墙透绿创建花
园式机关”活动,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县委机关率先将沿街门面房等建筑物
拆除,院墙由美观大方的铁艺隔栏代替,院内栽植木瓜、法桐等各类绿化树木70余棵。
县直各单位也纷纷行动起来,大搞绿化、美化、亮化,共拆除围墙1200米,建透绿面
积11公顷, 刷墙1280米,整治城湖面积5.2公顷。沿街各机关、学校、商店、门面安
装霓虹灯。 进一步加大城市保洁力度, 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全天候、无缝隙保洁。
2007年9月,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的人民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2008年,围绕营造文
明城市氛围主题,在城区先后举办首届曹县民间艺术节、“彩虹之春”文艺大赛、武
术精英赛、鲁西南民间艺术汇演、地方戏曲演出、“夕阳红”老年文艺表演、文艺评
比颁奖汇演、巾帼文明队路游宣传、职工风筝会、书画、摄影联展等活动。2009年,
启动环岛公园、四季河公园建设。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文明程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