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后,县委、县政府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文明礼貌月”活动
为契机,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和规范居民行为
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1991年,开展“两讲三创”(讲文明,讲道德,
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和“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1993
年,以建设文明县城为主题,先后成功举办“碧波杯”诗词歌手大奖赛、“工业迎春
文艺晚会”、“橡胶杯”戏剧大奖赛等大型文艺活动。当年,在菏泽地区开展的“两
讲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曹县获得一等奖。同年,曹县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1996年,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创建
文明行业、创建文明村镇”活动。5月,曹县被评为第三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2001年,县城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活动,并加大城市建设
力度。完成北环岛建设,建起直径100米的花池,花池中央矗立着大型雕塑——崛起。
成为当时县城的重要标志(后因新城区规划建设而拆除)。2003年,城区开展“创优
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及“绿化净化美化集中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对城内下水道集中清理,保障排水畅通;设置若干个垃圾集中点,每天早晨有垃圾车
及时清运;成立灭杀服务队,定期到各单位进行蚊蝇灭杀;规定星期六为义务劳动日,
由单位领导带队到指定街道、社区、公共场所捡拾垃圾、打扫卫生、清除杂草,清理
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在规划区内植树、栽花、种草等。工商部门对农贸市场、商业
网点,实行规范化管理,严禁乱设摊点,打击市霸街霸和缺斤短两的欺诈行为,保障
公平交易。公安交警部门在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安装红绿灯,在中兴路、南环路等路段
安装隔离栅,确保来往车辆有序运行。县城管执法队,配备专门车辆,每天在主要街
道巡察,制止店外经营和乱搭乱建行为。同年,县文明办编制印发《文明知识手册》
5000册及《文明市民公约》10000余份,发到机关、学校、工厂、医院、商店、社区,
大力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
道的职业道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和睦的家庭美德。当年,曹县被菏泽市委、
市政府命名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县。2005年,开展“文明曹县从我做起”文明曹
县创建活动, 启动文明曹县建设工程。2006年3月起,在县城开展“拆墙透绿创建花
园式机关”活动,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县委机关率先将沿街门面房等建筑物
拆除,院墙由美观大方的铁艺隔栏代替,院内栽植木瓜、法桐等各类绿化树木70余棵。
县直各单位也纷纷行动起来,大搞绿化、美化、亮化,共拆除围墙1200米,建透绿面
积11公顷, 刷墙1280米,整治城湖面积5.2公顷。沿街各机关、学校、商店、门面安
装霓虹灯。 进一步加大城市保洁力度, 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全天候、无缝隙保洁。
2007年9月,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的人民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2008年,围绕营造文
明城市氛围主题,在城区先后举办首届曹县民间艺术节、“彩虹之春”文艺大赛、武
术精英赛、鲁西南民间艺术汇演、地方戏曲演出、“夕阳红”老年文艺表演、文艺评
比颁奖汇演、巾帼文明队路游宣传、职工风筝会、书画、摄影联展等活动。2009年,
启动环岛公园、四季河公园建设。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第一条 文明城市创建
1986年后,县委、县政府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文明礼貌月”活动
为契机,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和规范居民行为
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1991年,开展“两讲三创”(讲文明,讲道德,
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和“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1993
年,以建设文明县城为主题,先后成功举办“碧波杯”诗词歌手大奖赛、“工业迎春
文艺晚会”、“橡胶杯”戏剧大奖赛等大型文艺活动。当年,在菏泽地区开展的“两
讲三创”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曹县获得一等奖。同年,曹县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1996年,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创建
文明行业、创建文明村镇”活动。5月,曹县被评为第三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2001年,县城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活动,并加大城市建设
力度。完成北环岛建设,建起直径100米的花池,花池中央矗立着大型雕塑——崛起。
成为当时县城的重要标志(后因新城区规划建设而拆除)。2003年,城区开展“创优
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及“绿化净化美化集中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对城内下水道集中清理,保障排水畅通;设置若干个垃圾集中点,每天早晨有垃圾车
及时清运;成立灭杀服务队,定期到各单位进行蚊蝇灭杀;规定星期六为义务劳动日,
由单位领导带队到指定街道、社区、公共场所捡拾垃圾、打扫卫生、清除杂草,清理
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在规划区内植树、栽花、种草等。工商部门对农贸市场、商业
网点,实行规范化管理,严禁乱设摊点,打击市霸街霸和缺斤短两的欺诈行为,保障
公平交易。公安交警部门在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安装红绿灯,在中兴路、南环路等路段
安装隔离栅,确保来往车辆有序运行。县城管执法队,配备专门车辆,每天在主要街
道巡察,制止店外经营和乱搭乱建行为。同年,县文明办编制印发《文明知识手册》
5000册及《文明市民公约》10000余份,发到机关、学校、工厂、医院、商店、社区,
大力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
道的职业道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和睦的家庭美德。当年,曹县被菏泽市委、
市政府命名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县。2005年,开展“文明曹县从我做起”文明曹
县创建活动, 启动文明曹县建设工程。2006年3月起,在县城开展“拆墙透绿创建花
园式机关”活动,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县委机关率先将沿街门面房等建筑物
拆除,院墙由美观大方的铁艺隔栏代替,院内栽植木瓜、法桐等各类绿化树木70余棵。
县直各单位也纷纷行动起来,大搞绿化、美化、亮化,共拆除围墙1200米,建透绿面
积11公顷, 刷墙1280米,整治城湖面积5.2公顷。沿街各机关、学校、商店、门面安
装霓虹灯。 进一步加大城市保洁力度, 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全天候、无缝隙保洁。
2007年9月,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的人民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2008年,围绕营造文
明城市氛围主题,在城区先后举办首届曹县民间艺术节、“彩虹之春”文艺大赛、武
术精英赛、鲁西南民间艺术汇演、地方戏曲演出、“夕阳红”老年文艺表演、文艺评
比颁奖汇演、巾帼文明队路游宣传、职工风筝会、书画、摄影联展等活动。2009年,
启动环岛公园、四季河公园建设。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文明程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