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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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 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1981年3月,响应全国总
工会、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9团体和单位的倡议,全县普遍开展以“五讲四美”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 1982年起,每年3月份为“全民文明礼貌月”,全县上
下治理脏、 乱、 差,改变卫生面貌,整顿社会秩序,提高行业服务质量。1984年,
“五讲四美” 活动规范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1986年9月始,贯彻落实《中共
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990年,成立曹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中共曹县县委的领导
下,县文明委与组织、宣传、纪检、文化、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
合,通过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
体主义教育以及国情县情教育、公仆意识教育、公民素质教育寓于各种创建活动之中,
全县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公民素质普遍提高,传统美德发扬光大,文明新风不断涌现。
1993年,曹县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1996年,
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三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1998~2009年,全县共建成
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 省级文明单位18个,省级文明机关7个,省级文明村镇7个,省
级文明社区3个。累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村镇、文明社区)232个次,
创建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村镇、文明社区)1144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