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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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1986年后, 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把国防教育列为全民教育的重要
内容。通过举行报告会、座谈会、美术书法展览、参观革命遗址、祭扫烈士陵园等宣
传教育形式,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并把曹县烈士陵园、鲁西南
烈士陵园确定为国防教育基地。1988年,以学习总政治部和中宣部联合下发的《关于
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加强国防教育的通知》为主要内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各乡镇、
村均成立国防教育辅导站和辅导小组。1990年7月31日,县委召开“国防教育宣传月”
动员大会。全县31处乡镇着手编写教材,利用广播、电影、幻灯、墙报、板报等形式
进行国防宣传教育。 1991年8月,在第二个“国防教育宣传月”活动中,县、乡、村
三级建立刊授教育网络。县成立刊授教育辅导中心,乡镇成立3~5人辅导小组,全县
共组建刊授辅导站51个,辅导小组1360多个,有辅导员2700余人,举办干部短训班、
轮训班31期,县人武部派干部讲课68课时,印发材料7期13700余份。《曹县民兵》刊
登国防知识竞赛百题,在全县民兵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中开展答题活动,收到答卷
10000份。在主要街道办宣传橱窗8期,张贴兵役法图解、国防知识图片,两用人才开
发摄影、民兵训练摄影等100幅。1993年8月,在第四个国防教育宣传月中,县武装部、
妇联、武警中队、文化馆等单位联合举办庆“八一”联欢晚会,会上表彰10名国防十
佳人物。同时,印发国防教育教材1000份,在全县干部中开展国防知识测验。此后,
国防教育主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曹县全民国防教育实施办法》进行,并将其
纳入党政工作议程、 学校教育计划和干部、 职工、 农民教育的内容。200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颁布实施,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
教育日。2003年,曹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并入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政治动员办公室,
负责全县国防教育的日常工作。 2005年9月17日,在南湖公园开展以“勿忘国耻、强
我国防”为主题的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参展群众3万余
人。同时,与曹县供电公司共同承办“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万人签名系列国防教育
活动。2006年9月15日~17日,在全县10所中小学举办国防科技宣传巡回展,有2万余
名中、 小学生和教师观看了国防科技挂图。2007年9月15日,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
和繁华商场、 超市门口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和宣传画共110幅;曹县电视台在黄
金时段滚动播放各种国防教育宣传口号。 2008年9月20日,县领导、县国防教育委员
会全体成员、全县人武系统干部职工、曹县供电公司和曹城、磐石街道部分干部职工
及曹县第一私立高中、 曹县三桐中学部分学生共计500余人,在人民广场举办国防教
育活动,发放国防教育宣传资料2万余份。2009年,组织全县2万余名干部职工系统学
习《职工国防教育读本》,干部职工的国防意识普遍增强。知识竞赛 1990年8月,菏
泽地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和菏泽军分区下发“八一”杯国防知识竞赛试题,曹县有2000
余名干部、 民兵和学生参加竞赛答题。同年8月10日,曹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和武装部
在县工会礼堂举办“国防知识电视大奖赛” ,18名选手进行角逐。1991年8月,菏泽
地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和菏泽军分区共同举办“国防杯”八一知识竞赛,曹县有30余个
单位及数千名干部、民兵、职工参加竞赛。1992年,菏泽军分区举办“兵师杯”国防
知识竞赛,曹县有2000余名干部、民兵、职工参加竞赛,普连集镇获一等奖。1993年
8月, 由菏泽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菏泽军分区、曹州橡胶厂联合在《民兵生活报》
上举办“磐石杯”国防知识竞赛,全县有6000余名干部、民兵、企业职工、学生等参
加竞赛。1997年,曹县人民武装部被山东省国防教育委员会评为“国防知识竞赛先进
单位”。2002年,曹县人民武装部被全国宣传国防教育法组委会授予国防教育法知识
竞赛三等奖。至2009年,曹县人民武装部开展国防知识竞赛活动10余次,参与人数达
5万余人。法规建设 1989年,根据《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和《菏泽地区国防教育实
施细则》,结合曹县实际制定《曹县全民国防教育暂行办法》。该办法分为总则、领
导与职责、内容与方法、阵地和场所、制度与奖惩、附录六部分,对公民应接受国防
教育的权利、义务、领导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方法及场所、形式,均
做了统一规定。 同时强调教育登记制度、考试制度、集中教育制度。1992年6月,县
武装部编制《国防教育实施办法》 ,于7月21日,经县人大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过,在全县颁布实施。随后,县人民武装部制定《民兵政治教育暂行规定》,
将国防教育列入民兵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该规定于8月25日公布实行。至2009年,国
防教育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正规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