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地方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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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境内有两个县级武装部,即曹县人民武装部和复程县人民武装部,
分别归菏泽军分区、湖西军分区管辖。1953年,湖西军分区撤销,复程县人民武装部
划归菏泽军分区管辖。1954年10月,曹县人民武装部和复程县人民武装部分别改称为
曹县兵役局和复程县兵役局。 1956年3月,复程县兵役局撤销。1960年,曹县兵役局
改称曹县人民武装部。1966年,组建曹县武装部警察中队。1975年,曹县公安局建立
消防股。1976年,建立曹县公安局消防中队。1983年,曹县武装警察中队改编为中国
人民解放军曹县武装警察中队,隶属于武警菏泽地区支队。1986年后,全县国防工作
进一步加强。1987年,把曹县烈士陵园和鲁西南烈士陵园定为国防教育基地。1990年,
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月” 活动。1991年8月,县、乡、村三级建立国防教育刊授教育
网络,全县建刊授辅导站51个,辅导小组1360个。同年,曹县公安局消防股改为消防
科。1995年,消防科改为消防大队。1997年10月,成立曹县国防动员委员会。2000年
3月,成立曹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0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
施后,全县国防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相继开展以“勿忘国耻、强我国防”为主题的
国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和“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万人签名等系列国防教育活动,全民
国防意识逐步增强。至2009年,曹县人民武装部、武警曹县中队、曹县消防大队,在
抓好国防教育、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消防安全的同时,积极支援地方建设,为曹县
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县武装部“军地共建平安”的做法在全国推广;
武警曹县中队先后6次被武警山东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 曹县消防大队多次被
评为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基层后勤建设先进单位。曹县先后被评为“全省民兵预
备役先进单位”和“全省双拥模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