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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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起,司法行政工作以普法教育为总抓手,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公证和律师
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均取得显著成效。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顺利
通过验收。1995年,曹县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普法先进县”。1996年,商都律
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职业道德先进集体” 。 1999年,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为
“全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2004年,建立起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
体, 县、 乡、村、企配套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县电业局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授予
“全省优秀调解委员会”称号。2005年,曹县公证处主任吴利源当选为菏泽市公证协
会会长。同年,大鹏法律服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2009年,
县教育局被教育部授予“普法先进单位”称号,青菏街道吕庄行政村被省司法厅评为
“民主法治示范村”,县政法委书记李贵福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
进个人。至2009年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使全县80%的村居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
标准;公证业务从主要涉及合同、协议、遗嘱、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等内容发展到国
内经济、 国内民事、涉外民事3大类、90多种;律师事务,先后受县政府、县工商局
等165家单位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建议845项,草拟审查合同及
其他法律文书1286件, 办理诉讼事务1908件,诉讼案件11145件,追回和避免经济损
失4.97亿元;全县1169个行政村、18个县直部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所发展
到1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