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立案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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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997年前,县法院立案工作实行审判庭、人民法庭自行立案、审理的模式。
1997年10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职责、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要求,实行立
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统一立案和案件审理实行审判流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
立案改革,建立以“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严监督”的立案审判管理格局,促进
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立案与信访、 审监相分离,同年,立案庭成立。1997~
1999年间,立案工作由立案庭负责,法庭设立案专管员,立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与1996年相比,案件上诉率下降3.64%,上诉发改率下降4.03%,审理期限平均缩短11
天。2000年,建立局域网,引进“案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科技手段,实行网
上立案、巡回立案相结合的多轨制立案模式,方便了群众诉讼。同年,设立立案大厅,
实行案件审查、立案受理、费用收取、排期送达柜台一站式服务。2002年,全面实行
网上立案,所有案件信息由手工填写改为微机信息录入。信访1986年,县法院接待室
负责信访和简易纠纷处理工作,落实党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987年,处理来
信1080件次,来访289人次。1988年,接待人民来访623人次,处理人民来信3257件次,
办理上级领导机关转办信访案件69件次。 1989年5月~1997年10月,办理人民来信来
访8112件(人)次。1997年10月,成立立案庭信访接待室,专门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
作。 至2009年,共办理人民来信来访11726件(人)次,主要涉及宅基地使用、土地
承包合同、相邻关系、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行政处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