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监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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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 1986年, 县看守所有监室18间。看守民警负责办理提审、提讯、收押、会
见,并对犯人开展谈话教育,武警负责监区四面大墙、整个监区和外围警戒,实行昼
夜巡视。1995年,开始实行“看管合一”。即武警负责监区四面大墙、整个监区和外
围警戒。看守所民警值夜班,实行昼夜巡视。2000年,看守所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新
建,新建民警宿舍和办公区,并对监舍进行规范化改造,安装了监控设备。2002年,
争取国债资金50万元,对监区和民警办公区进行改造。整个监室进行全方位维修,新
建1幢办公楼, 改善狱内狱外的环境。2005年,县看守所改革勤务模式和制度,由过
去“三班倒”的值班模式,改为建立收押岗、巡视岗、监控岗和综合科三岗一科的值
班模式,并制定《曹县看守所民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分岗位对民警进行考核。同
时,建立深挖犯罪、信息录入、打击牢头狱霸、队伍建设四个长效工作机制。县公安
局还专门抽调人员成立狱侦中队, 结束了看守所无专门力量开展狱侦工作的历史。
2007年7月20日,曹县看守所新所建设开工奠基。新所建设用地4公顷,投入建设资金
600多万元,整个建筑包括20间高标准监室、功能用房、提审室。治安拘留 1980年,
行政拘留所担负着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执行行政
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任务。县拘留所内设办公室、监室、值班室,对被拘留人员进
行法制和道德教育,拘留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至2009年,执行拘留各类违法人员
2万余人,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