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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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全县进行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生产大队统一改为村民委员会,全县设村
民委会员1234个。1987年,全县村民委员会1249个。2001年,全县村民委员会调整为
1182个。2005年,全县村民委员会调整为1174个。至2009年底,全县村民委员会1169
个。 历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每届村民委员会任期3年,到期换届选举。1984~2009
年,全县进行一至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1984年1月,
全县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即曹县第一届村民委员会。全县共设立1234个村民委
员会。 第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987年1~5月。全县首次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
举工作,选举主要在经济基础好、班子强和经济基础差、班子弱的村民委员会开展换
届选举尝试。 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990年2~4月。 这次换届选举,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县、乡镇分别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
组和办公室,全县抽调1300名干部驻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行政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
提名、推选后选人,实行无计名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全县1250个村委会换届,选出
村干部5732名,其中,村主任1250人,妇女干部699人,村委会平均职数4.6人;年龄
35岁以下的1742人, 36~45岁的590人,46岁以上的3400人,平均年龄40.5岁;文化
程度高中以上的1382人,初中的2707人,初中以下的1643人;设置村委会下属工作委
员会3042个,其中,人民调解委员会823个,治安保卫委员会703个,文教卫生委员会
695个,社会福利委员会821个;设置村民小组7450个。第四届至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
届选举 第四届(1992年12月~1993年5月)、第五届(1995年9月~1996年1月)和第
六届(1999年1~5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县委、县政府都成立领导小组,出
台下发文件,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分类指导,如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第七届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002年8~12月。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党支部换届同时进
行。 县委、县政府成立调查、驻乡、督导和检查验收等4个工作组下派到各乡镇,对
换届选举中的各个环节监督指导。所有行政村从建立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到“两委”班
子成员产生,采取统一程序、统一选票、统一表格、统一验收、统一发证、统一建档
的办法, 让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 全县1135个行政村完成换届,占应换届数的
96.6%。选出村“两委”成员6657人,其中,新进班子成员1837人,占27.6%;村支书、
主任一人兼的村590个, 占51.9%;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2158人,占32.4%。与往届
相比, 这次换届选举的村“两委”班子,平均年龄下降2.4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减
少730人,高中(中专)增加645人,大专以上增加20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004年10月~2005年1月。 这次换届仍然与村党支部换届同步进行。县委与乡镇党委
签订责任书,县纪委印发《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县法院、
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换届选举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建立村“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信访接待室。2004年 12月8日~9日,在孙老家镇程庄
村和韩集镇赵楼村进行村民委员会试点选举现场观摩,统一全县选举现场模式。全县
选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1153个,选出村“两委”成员4589人,平均年龄41.2岁,其中
35岁以下1738名,占37.9%。村“两委”交叉任职的比例大幅度提高,村支书、主任
“一人兼”的村1069个,占92.7%,比上届提高近81个百分点;村“两委”成员交叉
任职的3366人,占88.6%,比上届提高56个百分点。本届两委减少干部职数2068人,
精减幅度为31%; 在新当选的村支书、主任中,有346名为“双高双强”(政治素质
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型人才,占32.4%。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007年9~11月。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这次换
届选举,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的先进性
建设等要求,选好配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班子。遵照先村委会、后党组织的顺序,
鼓励和要求村党组织成员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委员,党支部书记依法兼
任村委会主任;鼓励选调生(省委组织部每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生党员、学生干
部中招录一部分人员,以公务员身份到乡镇任职)、参与“三支一扶”(支农、支卫、
支教、扶贫)人员到村任职,强调改善“两委”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提高
“两委”成员中妇女的比例。全县应换届行政村1175个,完成换届1170个,选出“两
委” 成员3874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841人,女性397人,党员2847人,“两
委”成员平均年龄41.2岁,全部实现村党组织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村支书依法
兼任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成员兼任下属委员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村民自治1986年,
全县开展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福利
等工作委员会和各项工作制度,修订村规民约,创建文明村,评选五好家庭等活动。
1987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全县村民自治工
作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 1990年,治理整顿69个瘫痪、半瘫痪村委会,帮助6个村民
组织瘫痪村建立村委会。1991年,建立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成
员岗位责任制,有80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以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
民主决策制度,制定村委会成员职责。1995年,按照全国农村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纲要
要求,建设村民自治示范乡镇2个,自治示范村103个,曹城镇、古营集乡被评为市级
“村民自治示范乡镇”;曹城镇沙果园行政村等16个村被省市评为“村民自治示范村”。
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全县推行村
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提出村村都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公开栏,定期公
布财务收支情况;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
民代表会议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需要公开的村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
范围的工作,都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县开始建立以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委会公开民主理财和
定期报告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
主管理制度。当年,全县80%的行政村建立起村民代表会议制度,675个行政村建立村
民自治章程, 90%的行政村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曹城、
庄寨、 古营集、梁堤头、青堌集等5个乡镇被菏泽地区确定为全区首批规范化建设试
点乡镇。2004年,县委、县政府重新调整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县村务公开
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
确定2004~2006年工作目标,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选择3~5个示范村进行试点。
当年,各乡镇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开展以完善村民选举程序、民主议事
程序、 村民自治章程、公开办事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工作,示范试点村达104
个。2007年,省委、省政府把村民自治纳入《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
核监督体系的意见》,按照市里的考核细则,全县组织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当年,曹
县村民自治工作在全市考核中获第一名。2009年,村民自治工作全面走向规范化。社
区建设2001年10月,县委、县政府成立曹县社区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对城区基本情
况进行摸底,制订社区建设实施方案。11月2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社区建设动
员大会,部署社区建设工作,确定曹城镇东城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建设试点单位。2002
年1月9日,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2007年,全县成立(曹城)东街、南
关、西城、西街、北关、北街、(磐石)东城、东关街、东关北、东关南、田庄、沙
果园、 杜庄、(青菏)牛楼、吕庄等城市社区。2008年6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
公室制定《关于实施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要求在农村以3公里左右的距离为服务
半径、按3000~5000户左右规模建立社区,也可在原来乡镇所属管区的基础上改建为
社区, 全县共规划建立农村社区115个。社区设立党总支和发展协调委员会、农村社
区服务中心。在服务中心内,设立警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
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6个服务室(站) 和1个办事服务厅。 8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
《关于推进城区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建设小区型高标准新型城市社区,规定凡城
市规划区内,连片开发新建的小区,居民户数达到1000户左右的,都要建立封闭式高
标准社区;对拟规划重建小区,按3000户规模设置。至2009年,全县共建有城市社区
11个,城市社区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