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职业培训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2&A=2&rec=565&run=13

就业前培训 1984年起, 城镇待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县劳动部门根据社会需要,按照定向培训原则,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和多种
学制相结合方式对待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和上岗前培训。城镇适龄青年培训合格后进入
劳动服务企业待业,待有合适的岗位后,再办理正式招工手续。1984~1992年,依托
县就业训练中心, 开办电工、钳工、商品经营、烹饪、美发等就业前培训班120期,
累计培训待业青年15500人。 1992年后,企业改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企
业招工进行审批, 企业实行自主招工,就业前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在职培训 1986
年后,县劳动局对全县企事业单位中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的三级(含三级)以下从事技
术工种和在关键岗位上的青壮年工人,通过脱产和半脱产学习、业务进修、短期轮训、
举办科学技术讲座等形式, 分期分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至1996年,共举办培训班
110期, 培训15300人。1997年,举办县电业局职工培训班,培训785人,其中获得高
级资格证书的有61人,获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有410人,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有305
人。 1999年,举办农村电工培训班,培训479人,其中,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有
472人。 至2009年,通过劳动部门、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办班和劳动部门与企业联合
办班等形式,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8期,培训2.8万人,其中,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
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有8500人。 劳动力转移培训 1986年,重点开展对农村
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2800人次。之后,培训力度逐渐加大,转
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增加。 至2000年, 共培训各类劳动力6600人。2003年,按照
“先纳入、后规范”原则,降低职业培训机构审批门槛,加快推进民营职业培训机构
的发展。至2004年,全县新增乡镇职业培训机构25所,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1000人。
2005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9120人。同年,创新扶贫方式,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
开展短期“技能扶贫”培训,免费培训113人。2009年,推行“特别就业培训计划”,
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
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人数9500人。当年,曹县被山东省人民政
府命名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