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动 1987年1月,县人事局制定《关于从人才技术上大力支援乡镇企业发展
的几点规定》 。1989年7月,县政府制定《关于为企业引进人才的几项政策规定》。
1992年9月,县政府制定《关于引进人才技术和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积极性的优惠政策》。
至年底, 先后为企业引进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03人。1993~1995年,县人事局制
定《关于为企业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先后在西北纺织工业学院、青
岛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为全县培养纺织、 化工、机电、自动化专业学生
300人。 2002年10月,按照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县政府
下发《曹县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要求境内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时到县人事局人才
服务中心报到,并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凡报到、并办理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的应
届大中专毕业生,就工龄计算,转正定级,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手续按参加
工作对待。2008年,县人事局被省人事厅评为“引智工作先进集体”。至2009年,共
为境内98个用人单位引进国外专家43人次, 高等院校专家教授273人次,交流聘用各
类人才1535人, 其中,高中级职称139人,大专以上毕业生1232人,并为6139名流动
人员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人才市场 1993年7月,建立曹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全县
人才交流、引智项目申请、承办人事代理等工作。2000年,建立各类人才信息数据库,
与省、 市人才交流机构实现信息联网。同年3月,县人才市场正式开业。2007年,县
人事局申请并获得山东人才网高级用户身份,为县内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开通网
上求职渠道。 至2009年,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5次,接待大中专毕业生6783人,提供
就业岗位532个,为县内各企事业单位推荐大中专毕业生311人。
第六条 人才流动与市场
人才流动 1987年1月,县人事局制定《关于从人才技术上大力支援乡镇企业发展
的几点规定》 。1989年7月,县政府制定《关于为企业引进人才的几项政策规定》。
1992年9月,县政府制定《关于引进人才技术和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积极性的优惠政策》。
至年底, 先后为企业引进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03人。1993~1995年,县人事局制
定《关于为企业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先后在西北纺织工业学院、青
岛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为全县培养纺织、 化工、机电、自动化专业学生
300人。 2002年10月,按照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县政府
下发《曹县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要求境内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时到县人事局人才
服务中心报到,并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凡报到、并办理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的应
届大中专毕业生,就工龄计算,转正定级,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手续按参加
工作对待。2008年,县人事局被省人事厅评为“引智工作先进集体”。至2009年,共
为境内98个用人单位引进国外专家43人次, 高等院校专家教授273人次,交流聘用各
类人才1535人, 其中,高中级职称139人,大专以上毕业生1232人,并为6139名流动
人员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人才市场 1993年7月,建立曹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全县
人才交流、引智项目申请、承办人事代理等工作。2000年,建立各类人才信息数据库,
与省、 市人才交流机构实现信息联网。同年3月,县人才市场正式开业。2007年,县
人事局申请并获得山东人才网高级用户身份,为县内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开通网
上求职渠道。 至2009年,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5次,接待大中专毕业生6783人,提供
就业岗位532个,为县内各企事业单位推荐大中专毕业生3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