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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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医疗康复 1991年后,逐步完善以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站为骨干、
康复综合服务机构为指导的康复训练服务网络,重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矫治
手术、聋儿语训等活动。1998年10月,世界最大的慈善组织——国际狮子会在曹县开
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 活动。国家医疗队一行5人为曹县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
90例, 无偿植入晶体72例。同年,投资240万元,建立“曹县残疾人康复职业技能培
训中心”,占地0.66公顷,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有差额编制人员21人,集康复、培
训、教育、用品用具供应、功能训练等功能于一体,配有托养中心、脑瘫儿童训练中
心、精神病防治中心、盲人按摩培训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2000年,组织实施“视觉
第一中国行动”接力活动,聘请国家医疗队白内障专家、儿麻专家到曹县坐诊,为68
名患者施行手术。 当年全县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36例,肢体残疾矫治手术41例,装
配假肢和矩形器27例,为1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使13名聋儿得到听力语言训练,
培训聋儿家长10名,对26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认知能力训练。2001年,
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分别将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梁堤头眼科诊
所、砖庙卫生院、普连集卫生院定为社区康复点。当年,曹县被省残联定为精神病防
治工作试点县,对700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2004年,省政府开展
“救助最后的儿麻患者” 活动,曹县聘请省武警总队医院骨科专家为109名儿麻患者
进行义诊,筛查可手术治疗患者52名,其中15名从未做过手术的贫困患者在省武警总
队医院免费手术。2006年,在全县开展争创“全省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全年完成
白内障复明手术600例,并在钱塘江中路建立1处残疾人低视力康复点。2007年,曹县
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白内障无障碍县”首批试点县。2008年,县政府制定《曹县残
疾人社区康复实施方案》和《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工作制度》,并在磐石街道和青菏街
道推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就近方便的康复医疗服务。2009年,启动创
建“全省白内障无障碍县” 活动二期工程,当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00例,邀请
省立医院防盲办两名教授与县定点医院专家分3次对曹县白内障患者施行手术,其中,
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 患者节省费用80多万元。至2009年,全县共免
费(或补贴) 为4356名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术,为75名低视力患者矫治视力;为259
名儿麻患者实施手术治疗;为245名肢残患者装配矫形器;帮助165名聋儿进行听力语
言训练,并免费为残疾人供应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3896件。残疾人就业 2001年6月,
县政府制定《曹县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全县机关、团体、企事
业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按规定比例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每年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年,有36名残疾人被分别安
置到县电业公司、县邮政局、县技术监督局、县防疫站等单位工作。同时出台对福利
企业及残疾人个体商户的优惠政策,发展中大福利奶制品厂、康兴沙发家俱厂、残联
康复医院等福利企业6家。 2002年,曹县被省残联评为“全省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单
位”。2005年“全国助残日”期间,召开“曹县残疾人自强模范表彰会”,对10名残
疾人自强自立模范进行表彰。2006年,在县劳动技校和山东银香伟业集团建立依托社
会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根据其培训残疾人的数量、质量、培训时间长短等给予培
训基地一定经费补助。 完成对全县62个行政事业单位101名残疾职工认定,新安置残
疾人59名。 2007年,为154名残疾人在企业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工种,为65名残疾人个
体户减免税费近3万元。 2008年,向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输送残疾人18名。曹县残
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山东银香大地乳业有限公司,被省残联命名为“百千万残疾人就业
创业扶贫工程” 优秀基地,并获得扶持经费5万元。菏泽市(曹县)残疾人就业扶贫
基地富奥实业有限公司在孙老家镇建成投产, 可安置近100名残疾人就业。2009年,
曹县富奥实业有限公司被省残联表彰为省级优秀基地。至年底,通过集中安置、分散
按比例安置、个体开业、盲人按摩等形式,先后安置残疾人就业4000余名。举办电气
焊、 微机、糕点制作、手工编织等专业培训班31期,免费培训残疾人500人次。依法
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3.3万元。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 2000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
对全县“九五” 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01年5
月,县残联、县司法局联合成立“曹县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室”,免费为残疾人提供
法律咨询服务。 当年,接受残疾人法律咨询547人次。2002年,县残联成立信访办公
室,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接待日制度和督查、回访、
调研三项制度。2004年,被省残联评为“全省残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
全县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440人次,结案率达97%,越级重复上访率控制在5%以下,消
除重大稳定隐患9次,朱万会等15名残疾人接受法律援助,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着落。 为412名残疾人核发残疾人证,马超、赵炎等10名残疾人自强模范受到
县政府表彰。2007年3月18日,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在孙老家镇召开,
为50户残疾人发放扶助资金35万元、 棉被100床、席梦思床50张。2008年,全县27处
乡镇街道分别成立法律援助联络站。 举办全县残疾人法律培训班2期,培训残疾人代
表600名。2009年,成立以智力残疾儿童托养为重点的曹县朝阳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当年, 收养脑瘫患儿15名。 至2009年底,全县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4200件,结案
4100件,结案率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