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政协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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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曹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成立。至1965年,
县政协历经三届。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政协被迫停止活动。1981年5月,
县政协恢复正常工作。1986年至200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曹县委员会历经七届。
县政协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联合社会各界人士,围绕中共曹县县委
和曹县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通过列席县
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县财政预决算
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等,参与全县重大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协
商, 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先后提出提案、建议案
325件,组织开展各类视察、调研活动130余次。在推进曹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
会政治稳定,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