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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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8月, 建立曹县人民政府法制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立法科、复议
科、 法规监督科,编制15人。1994年1月,更名为曹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内
设法规股、 复议应诉股,编制调整为7人。主要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受理行政
复议案件等工作。 至2009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9次,制定规范性文件431件,受理行
政复议案件170余起。执法监督执法检查 1990年始,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996年,县法制办对全县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执法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1998年,与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收支两条线执法、罚缴分离执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使用和
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等内容进行行政执法检查。2002年,与县地税局等部门联
合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对16名违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惩戒,罚金1880元。
2008年,与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对全县水体环境保护工
作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
访群众、接受举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执法检查。至2009年,共组织开展
各种执法大检查19次。 建章立制 1991~1996年,发布政府令11件,主要涉及依法治
县、 执法监督、 社会民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1997~2004年,制定规范性文件
177件。 涉及工业企业改制、农村改革、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2005~2009年,制定
规范性文件86件,涉及招商引资、城市经营管理、社会保障、依法行政等方面内容。
清理规范性文件 1981~2003年, 对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涉及经济和社
会管理领域文件进行清理。 其中,清理县政府文件509件,保留99件,废止65件,其
余自然失效; 清理县政府办公室文件212件,保留46件,废止13件,其余自然失效。
2009年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
先备案审查、后评估的相关制度要求,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2005年1月1日至2009
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
府规章相抵触的文件,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替代的文件,以及适用期已过的
文件,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文件等予以废止;对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政府规章不一致的文件予以修改,最后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5件。对
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10年5月1日起废止。复议应诉1996年,开始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至200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维持4件,撤销6件,
终止2件。 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属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内容。2001年,县政府成立行政
复议办公室,与县法制办公室一套班子两块牌子。2001~2004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
件62件, 其中,维持29件,撤销13件,终止6件。主要涉及土地争议、农民负担和治
安处罚等方面的内容。2005年,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法制科(股)室,具体承办本
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县有91人取得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当年,受理行政复
议案件32件, 其中,维持13件,撤销8件,终止11件。主要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药品
管理、 土地纠纷、治安处罚等方面的内容。2006~200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4
件,其中,维持20件,撤销23件,终止29件,不予受理7件,变更10件,调解8件,移
送2件, 移送审查1件,未审结2件。主要涉及土地纠纷、治安处罚等方面的内容;办
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其中胜诉8件,原告撤诉3件。人员培训1998年,组织全县行政
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为1174名考试合格者颁发省政府印制的山东省行政执
法证。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01年始,每两年审验一次行政
执法证件,对审验执法证人员统一进行审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人员补考一次,补考
不合格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当年,共吊销行政执法证件23份。2004年,贯彻落实
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对全县行政处罚主体和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进行全面清理, 经审查符合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57个、 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45个。
2007年始, 每年对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至2009年,有200余人取得行
政执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