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辑 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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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起,县档案局先后制定“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等档
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档案加强管理。1987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逐步形成以县档案馆为中心,以乡镇档案室为骨干,以部门、企事业单位档案室为基
础的档案管理网络。 1989年始, 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室和企业档案室达标升级活动。
1997年3月, 县档案局(馆)被菏泽地委办公室、菏泽行署办公室表彰为“全区档案
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3月,被菏泽市档案局表彰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
县档案馆晋升为省二级先进档案馆。2004年,实施《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
标准》 ,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档次明显提升。至2009年,全县先后有3个档案室
晋升为省特级先进单位;12个档案室晋升为省一级先进单位;32个档案室晋升为省二
级先进单位。 116篇论文和相关作品分别在《中国档案报》、《山东档案》等报刊上
发表; 36人被市档案学会吸收为会员;5人被评聘为档案高级职称;49个单位和个人
多次受到省、市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