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信访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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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后,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度,
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上级交办和县领导
批示的重点案件,采用“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一包到底)的办
法,分别做出妥善处理。对久拖不办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直至解决。1994年,实行
县乡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县乡分管人员每月两次深入村居进行纠纷排查,对重点
纠纷实行专人督办。2000年始,实行主要党政负责人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县乡党政主
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处理一件信访问题, 并逐级上报。2001年5月始,县领导公开接访
由每月两次改为每周一次,每个工作日都有县领导公开接访,县直有关部门领导陪同
接访,并提前电视公示。2003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县委、县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
包案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制度》、《督查制度》、《信访工作例会、通报、培训制度》。
同年,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信访工作通报制度,督促乡镇和单位加强信访工作,确
保稳定。2004年始,建立曹县维护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处理群众到省、京上
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相应办
公室,加强对越级访、重点人员、特殊群体上访问题的处理力度。2005年,县委、县
政府制定《关于落实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的意见》,加强对突发性群体事
件的应急处置。 2006年,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完善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
作联席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包案制度、信访信息排查报送制度以及信访工作目标责任
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07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
乡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长效机制的通知》。从当年10月始,每天上午县级
领导干部在“曹县人民之家”接访;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在群众工作室和综治中心
接访。同年,制定信访听证制度、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2008年,县委、县政府制
定《曹县信访工作责任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到县委县政府机关集体上访的处理办
法》,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惩处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和违纪行为。制定《关于进一
步完善县乡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暂行规定》,规定县领导干部坚持
每个工作日在“曹县人民之家”接访;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在群众工作室接
访。2009年,建立信访稳定例会制度,每月28日定为信访稳定工作例会日。成立曹县
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信访局,负责对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进
行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