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辑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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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中共曹县县委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室,配备1名干部兼职负责接待处理人
民来信来访工作。“文化大革命”初期,县抽掉部分干部成立接待站,负责接待红卫
兵和处理信访工作。1979年,中共曹县县委成立人民来信来访接待组。1979年,县委、
县革命委员会分别成立信访领导小组,下设信访科。1981年,县委信访科与县政府信
访科合并,成立县委、县政府信访科。1986年后,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
组,制定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度,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领导
包案责任制。2007年10月起,县、乡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形成长效机制。
2008~2009年度,曹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县”称号。